第一千零八十五章內朝會(1 / 2)

生存還是毀滅,這不是一個問題,是個人都會追求生存,隻有生存下去,才能獲得更好的將來,即便是一個廢物也當為自己的生存而努力下去,若是死了便什麼都沒了,甚至是做廢物的資格。

對於一個國家來說同樣如此。

遼朝麵對的是大宋不斷的壓力,不光是在兵力上的,在文化上,在經濟上它都處於下風,這讓遼朝有著極大的危機感,但他們同樣有著草原民族強大的毅力與驕傲,因為契丹人曾經遭受過更加不幸的過去。

他們崇尚漢文明的統治,也崇尚大宋的經濟蓬勃,所以他們仿製了大宋的交子建立了自己的官子,連名字都是那麼的相像,同樣的他們也任用漢人作為文臣,因為他們覺得這樣能加強他們的統治。

事實上,是這樣,遼朝開始使用官子之後,經濟是得到了一點複蘇,同樣漢臣也起到了穩定的作用。

隻不過他們忘了,這兩樣東西都是從大宋學來的,大宋比遼朝更加了解其中的秘密,甚至一些不為人知的隱秘,否則趙禎也不會打外儒內法的主意而悄悄推行法製建設。

為此大宋的皇宋憲法經過數次修改,已經日趨全麵,而遼朝依舊是在使用已經被大宋早早淘汰掉的人情法,以人的因素為先決條件,這本身就是一個極大的錯誤。

漢家王朝法律的一個基本特征就是刑法特別發達,更為確切的說法應該是,法律的特性乃是以刑法為基礎的法律樣式。這多是為了警告以及震懾其他人。

而遼朝的律法卻相對的更加在乎人情,比如一個人偷竊的是橫行鄉裏的富人還是偷竊一個窮苦人家,或是一個契丹人偷竊的和一個漢人偷竊等等。

結果絕不一樣。

這種差異造就了一種隱藏在民間的憤怒,公平的待遇是許多人追求的東西,當然更多的是弱勢群體所追求的東西,漢人在遼朝的地位雖然被皇帝擺在了相同高度,可下麵的人可不認賬。

即便是大遼的相公是漢人又如何?

總不能把手伸到地方上管理小事吧?

而且漢人相比契丹人更加的心靈手巧,更加的會賺錢,種地都比遼人在行,唯一不如契丹人的也隻有放牧了。

隨著大宋的崛起,漢人在遼朝的生活也會變得好上許多,因為大宋的商賈總是會給漢人以實惠,或是多給一斤的糧食,或是雇傭他們幫工,價錢能讓契丹人嫉妒的咬下舌頭。

宋人商賈對漢人的照顧同樣也引起了契丹人的民憤,雙方開始或多或少的仇視對方,矛盾衝突開始加劇,甚至發生了群毆事件,但對此,遼人的官員完全是偏袒契丹人的,因為他們同族同源。

大宋的商賈遭遇過幾次搶劫,這使得大宋的使者譴責過遼朝地方官員的不作為,但在遼朝的朝堂上卻依舊沒有多少人重視,他們覺得大宋的使者小題大做,難道大宋的商賈在大宋就不會遭遇搶劫?殺人越貨的事情還少嗎?

當然,不可否認趙禎的計劃成功了,他巧妙的利用商賈的小手段,讓宋遼之間的矛盾變成了漢人與契丹人之間的矛盾,遼朝可有著數量不少的漢人,一旦他們對遼朝失望,站在了大宋的一邊,結果是顯而易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