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的衙役於後世尤其是清代的衙役又很大的不同,提到衙役大多數人的想法都是在縣衙或是州府衙門之中,站在公堂兩邊身穿皂衣,手中拿著水火棍低聲呼喝:“威武…………”的人,事實上卻並非如此,衙役的範圍其實非常廣泛。
在大宋,衙役這個群體的規模很龐大,他們各司其職,各行其是,協助官員和官吏共同構成對地方上的管理,少了他們絕對不行。
衙役就是衙門裏的差役,也叫“胥役”,又被老百姓尊稱為“公差”。
之前的朝代並沒有正規衙役一職,直道宋起,衙役成為衙門裏一種專門的“職務”。
衙役一般分為內外兩班,內班是在衙門內部服役,如門役,茶水役等之類。
門役的主要職責是幫辦衙門公務,他們是衙門長官的私人隨從和奴仆,但又和一般奴仆有不同之處,他們並沒有人身依附關係,每個人都是自由身,可以隨便選擇,類似於一般人家的幫工之類。
外班分為壯班、皂班、快班。他們辦事的地方被稱作“班房”,直到後世人們還把“坐班房”作為進監獄的代稱。
壯班又稱民壯,是由衙門臨時召集來的人組成的,主要負責打雜工,也在危急狀況時看守城門。這些人屬於外包人員,類似於後世的臨時工,並不在衙役的編製之中,水平也時參差不齊。
皂班的人是負責給縣官老爺站班和做儀仗隊的,在審案時兼作行刑手,幫同震懾犯人,這些人基本上能代表衙門的人。
快班又分為馬快和步快,他們的任務是偵察案件、緝捕盜賊、巡街守夜和催租賦稅等,人們常說的捕快便屬於快班的範圍。各班都有班頭,又稱頭役,負責帶領本班。
人們常說的三班衙役便是外班的壯班,皂班和快班。
趙禎想要做的就是把三班衙役從官衙之中整合出去,大宋的提刑司已經具有快班的職能,但提刑司乃是大宋路一級的司法機構,州府一級先在也開始運用,但在縣一級卻並沒有。
而大宋最需要的便是地上的安定於祥和,對於全新的地方治安係統還是必須的。
如此一來治安司就成為趙禎的首選,在朝堂之中設立治安司,並在大宋各個州府縣設立治安所,以取代衙門中的三班衙役,當然治安所中的差役就是各州府縣的衙役充任,隻不過在任職之前需要進行考核與訓練,隻有掌握和具備能力之後才能上任。
各地治安所受路一級的提刑司管轄,而提刑司受到治安司的管轄,治安司直接向皇帝負責,也就是說皇帝有權過問天下治安的情況。
這樣一來最大程度上的避免了以權謀私,和治安司無法對權貴造成威脅的情況,趙禎知道要想把法治普及人心,就要做到最大程度上的消滅特權階級。
接下來就是要提高衙役的身份,最少要讓他們和官吏平起平坐,劃歸到朝廷的編製之中才行。
由於科舉製度完善,從任用體製上來講,官與吏的區別逐漸拉大。讀書人通過科舉考試取得功名走上仕途,官位可以不斷升遷;而吏基本上是終身不變沒有上升通道,為讀書人所不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