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 曾國藩兄弟的一家(10)(1 / 3)

在曾國藩的協助下,由曾驥雲動議並主修之《湘鄉大界曾氏三修族譜》終於1840年竣工刻行。家譜、族譜在中國傳統文化中是一種特有的現象。因為,中國傳統文化建立在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結構之上體現出特色鮮明的宗法倫理型內涵無數個家無數個家族構成了國家。君主是擴大了的家長、族長,國家是擴大了的家庭和家族。家法家規和族法族規,體現了封建綱常倫理的基本精神。而有地位有名望的家庭和家族,往往為了延續家風族風,每過三十年或五十年一定要由有影響、有地位的家族中人出麵修訂家譜、族譜。《湘鄉大界曾氏三修族譜》的修訂並成功刻行,既表明因曾國藩功成名就續修族譜成為順理成章之事獲得族中各支派人士的積極響應和大力支持,又使曾驥雲在族中的地位和名望迅速提高,成為大界曾姓人群中排憂解難的長者、尊者。

在《湘鄉大界三修族譜》告竣後,曾驥雲又著手倡議建立其高祖元吉公祠堂。曾元吉,名貞楨,被湘鄉大界曾氏族人尊稱為元吉公。曾元吉係武城曾氏第六十五派,為江西遷居湖南四世祖,是湘鄉大界曾氏繁衍昌盛的創始人。曾驥雲的父輩、祖父輩均曾發起為曾元吉建祠但均因資金短缺等原因沒有結果。1846年,曾驥雲召集族中有影響者商議,提議“精衛塞海,愚公移山,眾誌成城,諸君子苟有誌營造,何貲之足慮?”淤。這就是說,修造元吉公祠雖然工程浩大,困難重重,但隻要眾人齊心合力,發揚“精衛塞海,愚公移山”的精神,就不愁達不到目的。提議得到族中各支派人士的積極響應之後曾驥雲親曆親為多方組織協調,不數月即“落成堂一楹”,到1850年順利建成元吉公祠。曾驥雲親撰《高祖元吉公祠記》,以曾麟書為首訂立了《元吉公祠條規》。從此,大界曾氏“有規可循,族風嚴正”,遺風遠被,曾氏後裔受其影響深遠。在中國古代,為先人立祠堂、設家廟,同樣是家族興旺發達、地位顯赫的象征,而主持建造家廟、祠堂的人,則必然在全族內受到敬重。曾驥雲之善舉,得到了侄兒曾國藩的首肯,認為既是為祖宗積陰德,又為曾氏族風的發揚光大提供了條件,做出了重大貢獻,善舉不會白費,必定會得到好報。如他在1855年舊曆年末致諸弟的家書中說:“欣悉溫弟生子之喜。至慰至慰。我祖父母生平無一缺憾之事,惟叔父一房後嗣未盛,九泉尚未滿意。今叔父得抱長孫,我祖父母必含笑於地下,此實一門之慶。”認為此中原他的曾祖母、祖母和母親均在年輕時成為寡婦,受到朝廷表彰被封為“節孝之門”;生長在這樣一個特殊的家庭環境中,使他從小養成了勤敬孝友的良好品德。

歐陽凝祉(1784-1869年),初名鼇,又名滄溟,字福田。祖籍江西吉安,明萬曆年間遷居湖南衡陽與湘鄉交界之五馬衝。他的曾祖父歐陽席珍,字天鼎;祖父歐陽玉光,字心瓛;父親歐陽惟本,字順源。可能是遺傳的緣故,這三人在世的時間都不是很長。除了歐陽玉光因觸犯王法論斬外,曾祖父歐陽席珍因結核病逝世於1765年,父親歐陽惟本因患痢疾,病逝於1787因,在於叔父曾驥雲“近年來於吉公祠造屋辦祭極勤極敬”,感動了祖先顯靈,是“元吉太高祖庇佑後嗣,呼吸可通,洋洋如是”的結果。

曾驥雲深知曾國藩的“發跡”為曾氏家族的興旺發達帶來了機遇,要把握這個機遇,在盡心教導子侄輩行修名立、謹守耕讀家風的同時,家人居鄉間更應當小心謹慎處世,切勿依恃“朝廷恩寵”趾高氣揚,尤其不要幹預地方公務。當他接到曾國藩在京城因父親曾麟書常跑省城、縣城為人打官司之舉感到憂慮,求曾驥雲從中提醒其父不要幹預地方公務的信函後,立即耐心細致、反複規勸哥哥曾麟書趕快放棄此事,以免給曾國藩帶來麻煩。與此同時,他聽從曾國藩的囑托,嚴格約束曾氏後人言行,絕對不許有人幹預地方公務。為了配合曾國藩從政做官多行善事,獲取社會支持的一整套“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理論與實踐原則的實施,曾驥雲聽從侄兒曾國藩的建議,在1851年春天開始,仿照朱熹“社倉之製”,首捐穀二十石,影響“附近各富家亦勸其量為捐穀”,於夏月借貸給貧困鄉民,秋冬月一分息(每石加還一鬥)收還。豐年不增,歉年不減。經過曾驥雲的多方努力,這一有利於社會安定的社倉機構正式建立並不斷完善,且獲得鄉民的一致好評。

在曾國藩的心目中,真正能體會他在外從政做官之艱難,小心謹慎修身、齊家,以避免仕途險惡、樹大招風遭致的結局的隻有叔父曾驥雲。正因為此,當曾驥雲於1860年初春病逝後,曾國藩感到“哀痛曷極”,去信要求曾國荃、曾國葆兩個在軍營的弟弟與他一起,仿照親生父親去世之例,對其寄托無限哀思之情。

曾國藩的業師和嶽父歐陽凝祉

年。也許是老天爺對這一家的特意安排,歐陽玉光死時其子惟本僅三歲,妻子蔡氏“年二十有八”,而歐陽惟本死時其子凝祉也隻三歲,妻子蔡氏“亦二十八歲”。這樣一來,歐陽一門三寡婦,承受世俗的偏見和生活之艱難是可想而知的。難能可貴的是,歐陽凝祉的曾祖母、祖母和母親不僅沒有改嫁他人,並且不向命運低頭,以其驚人的毅力撐持家門,含辛茹苦撫育後代。據曾國藩所作《歐陽氏姑婦節孝家傳》一文記載:歐陽凝祉的曾祖母劉氏在丈夫去世後,“端嚴匡敕,無所假借。節一朝之命,分之二日;並三人之事,責之一手”。而祖母蔡氏則每天“先雞鳴而興,豫其未至;後鬥轉而息,補其闕遺”,把家裏的事情安排得井井有條,尤其是克勤節儉,“半米寸薪,必珍必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