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 處理積案和教案(1 / 3)

(一)清理積案

積案問題是晚清社會的一種痼疾,它的存在充分暴露了晚清吏治的腐敗和黑暗。晚清積案又突出表現在數量多,積案年限久,曾國藩任直隸總督期間,著手解決這一問題,困難不少。

上任前,曾國藩朝見兩宮皇太後。就積案問題,皇太後問:“直隸吏治也疲頑久了,你自然也都曉得。”曾答:“一路打聽到京,又問人,也就曉得些。屬員全無畏憚,臣到任後,不能不多參幾人。”《曾國藩全集》日記(三),第1604頁。據曾氏的考察,當時直隸的吏治狀況是“積獄太多,羈累無辜”。由於吏治腐敗,戰爭連年,民事刑事案件無人處理,到同治八年(1869)三月底止,積壓的同治七年以前的案件竟達一萬二千餘件。《曾國藩全集》奏稿(十一),第6746-6749頁。“聞有州縣到任年餘,未曾升堂一次,訊詰一案者。又因連年用兵,差徭甚重,大戶則勒派車馬,供支柴草;小戶則攤派錢文,擄充長夫。劣紳勾通書役,因緣訛索車輛,有出而無歸。貧戶十室而九逃。”《曾國藩全集》奏稿(十),第6186-6188頁。

同治八年(1869)頒布的《直隸清訟事宜十條》和《直隸清訟限期功過章程》是曾國藩處理積案問題的對策。前者提出處理積案的具體要求,後者明確官員在清理積案中的賞罰條例。兩項舉措影響較大,在清理積案中起著積極的作用。

據史料記載,陳蘭彬在刑部工作的經曆是曾國藩調他到直隸工作的原因之一。陳蘭彬一直在刑部工作,對刑獄審判等問題有相當的研究和經驗。曾國藩指派曾任刑部主事的陳蘭彬和蕭世本蕭世本,字廉甫,四川富順人。同治二年進士,庶常散館,改刑部主事。參與清理積案工作,清理多年遺留下來的案件。“曾國藩久聞直隸吏治窳敗,獄訟繁興,以陳、蕭二人皆官刑部,故爾欣然聘之入幕,即欲委以刑名之事。九年十月,曾國藩回任兩江,以蕭世本‘老成練達,心地篤厚’,特為奏補天津縣令,陳蘭彬則帶回江南。曾氏督直期間辦案諸牘,大概多出自陳、蕭二人之手。”王澧華:《曾國藩家藏史料考論》,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140頁。曾國藩賞識陳蘭彬也因為他為人清廉,辦事認真,而陳蘭彬沒有辜負曾氏所托,調閱了案件的卷宗,仔細分析,又不畏權貴,排除一切阻力,使一些冤假錯案得以昭雪。

陳蘭彬對清理積案是盡心盡力的。他在同治八年(1869)七月給朱學勤的信中證實各州縣結案達二萬件。信中說:“自四月行清訟章程以來,厘核至今,各州縣結案已將二萬件,積牘至年底計可一切清厘,差足為台從告耳。”《陳蘭彬致朱學勤手劄》,載《曆史文獻》第5輯,第164頁。十月的信中又說:“畿內前此積案萬餘,弟月初通核尚剩六百餘起,新案每月四千左右,陸續報結,剩亦無多。唯搶劫淫亂之件仍然層見疊出,風氣全未轉移,古人論治,以百年必世為言,非迂闊也。”《陳蘭彬致朱學勤手劄》,載《曆史文獻》第5輯,第166頁。經過一年的努力,陳蘭彬配合整個團隊,明察暗訪,分析案例,取得明顯的效果,據曾國藩在同治九年(1870)二月初二奏報,已經結清了同治七年(1868)以前的舊案12074件,同治八年(1869)以來的新案28121件;餘下舊案95件,新案2940件。《曾國藩全集》奏稿(十一),第6746-6749頁。

直隸的官場,“風氣之壞,竟為各省所未聞”,這是曾國藩對直隸官場的總體看法。在清理積案的過程中,陳蘭彬意識到,一個地方的安穩太平,很大程度決定於官吏的作風和實幹精神。他說:“封疆大吏能專拔用安靜悃愊之吏,與民休息,藏富於民,使民不輕去其鄉,治象漸成矣。邇來大患方在仕途,囂競相習成風,草野細人亦皆謂徒步可致將帥公卿,或圖保,或圖捐,或捐保之後於京外改圖捷徑,遂致紛紛浮動,雜亂無章,笑罵由他笑罵,好官還我做之,不複知人間無羞恥事。江河日下,劫運或開,亦未可定。是在京外大老勿徇己私,慎惜名器,俾百姓見官紳可重可敬,外夷亦不致謂中國官紳可輕可鄙,挽頹波而培元氣,庶有豸耳。”《陳蘭彬致朱學勤手劄》,載《曆史文獻》第5輯,第167頁。也就是說,一個好官,尤其是封疆大吏,與當地人共同休養生息,必然有凝聚力,人民也就不會輕易遠走他鄉。他指出當前的官風江河日下,有些人通過“保”、“捐”等方式取得官位,卻不做事。他企盼通過整吏治,出現一批好官,“勿徇己私,慎惜名器”,這樣,他們將受到老百姓的尊敬,外人也不會對中國的官紳產生鄙視的態度。由此可見,陳蘭彬把清理積案與整頓吏治兩者結合起來,缺一不可,如果兩方麵都處理好,就會出現社會的穩定和經濟的發展。

在參與直隸的工作中,陳蘭彬除了盡職盡責,清理積案,使數萬件積案得以處理,對於一些冤案錯案得以昭雪,但由於直隸官的腐敗,陳蘭彬在工作中也遇到諸多的困難,但處理冤案錯案則關係到民心和吏治的好壞。所以,在清理積案的過程中,陳蘭彬對於一些徇私的官吏,也給予處置。陳蘭彬對直隸實行的一些措施,他經過考察和周密的分析,也提出自己的看法,比如對於“練軍”一事,陳蘭彬就敢於提出反對意見。

曾國藩在接替直隸總督上任前,幾次朝見兩宮皇太後,皇太後要曾氏利用他練湘軍的經驗,在直隸練好軍隊。曾國藩上任後,將練軍作為要政之一,但因旱情嚴重,曾國藩把此事暫緩辦。當時直隸綠營兵近五萬,從中挑選四千人練軍,每人除領綠營“底餉”一兩五分之外,再給“練餉”二兩四分。陳蘭彬認為“練軍”問題較多,他列舉練軍的十四點弊端:同一營內,有些被挑入練軍,“此得挑而餉多,彼不得挑而餉少,相去懸殊”;“久慣懶滑之人,其遂能頓變積習乎”;容易出現“雇人冒替,或遇遠調征戰,則又另覓替人”的情況;“所練者大抵皆省城附近之人矣,他日若撤歸伍,既須離鄉,又或減餉,其本營能有幾練卒”;“同一營伍規製業已兩歧,其記拔外委之類勢仍當差者得多,在練者得少,練軍轉有向隅之歎”;直隸營兵近五萬,練軍總四千,“不得練餉者必籍口而自甘廢棄”;“綠營舊製,其操演陣法與練軍新章無甚徑庭”;“練軍章程仍仿綠營之法,且有繁於綠營者”;帶勇之官製繁瑣,“換一哨官,汰一練卒,殆得處處谘申”;練軍之統領多非營內久任的提鎮,對下麵官兵不了解;“練餉悉有定製,欲犒賞,賞從何出”;“有事之日皆切悚惶,無事之日心常樂易也,將來勇隊亦必漸漸不如從前”;“四千練軍過少,理須添練,其餉項又得請益,現時部庫支絀,藩庫欠款尤多,何能應乎”;當曾國藩異日工作變動,“練軍亦未知如何,恐此巨款將來究歸諸無何有之鄉也”。《陳蘭彬致朱學勤手劄》,載《曆史文獻》第5輯,第157-158頁。陳蘭彬同意“欲得精兵,須得汰兵”、“兵多必貧必弱”的觀點。他認為,“似總當就綠營一麵亟將欠餉補足,一麵結實想法裁汰訓練,勿另設名目,多靡巨帑為善”。《陳蘭彬致朱學勤手劄》,載《曆史文獻》第5輯,第158頁。為此,陳蘭彬寫下長信,希望說服朱學勤向曾國藩乃至朝廷轉達他的意見。這些都說明,陳蘭彬在清理積案過程中,也關心吏治和民生相關的問題,而且對於一些不屬於他職責範圍的事也敢於直陳己見,表明陳蘭彬又是一位有責任心,有體察民情的勇氣和敢於稟告真情和己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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