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主簡介】
範冉(112-185),東漢陳留外黃(今河南民權西北)人。字史雲。遊三輔,就學於馬融。桓帝時授萊蕪長,遭母憂,不就。後在太尉府任職,自知性格狷急,不能從俗,常佩韋以自警。遭黨錮之禍,遁逃於梁、沛之間,賣卜為生。雖有時家中斷糧,仍能窮居自若。閭裏有歌稱:“甑中生塵範史雲,釜中生魚範萊蕪。”後黨禁解,三府交辟。卒於家,會葬者二千餘人。
誡葬事從簡
【原文】
吾生於昏暗之世,值於淫侈之俗[1],生不得匡世濟時[2],死何忍自同於世!氣絕便斂[3],斂以時服[4],衣足蔽形,棺足周身,斂畢便穿[5],穿畢便埋。其明堂之奠[6],幹飯寒水,飲食之物,勿有所下。墳封高下[7],令足自隱[8]。知我心者李子堅[9]、王子炳也[10]。今皆不在,製之在爾,勿令鄉人宗親有所加也[11]。
——節錄自《後漢書·獨行傳》
【注釋】
[1]值:逢著;碰上。
[2]匡:挽救。
[3]斂:給屍體穿衣下棺。
[4]時服:平時的衣服。
[5]穿:挖洞。
[6]明堂:墓前的祭台。奠:祭。
[7]封:堆土為墳。
[8]自隱:人站立時可以隱蔽手肘。
[9]李子堅:李固,字子堅。
[10]王子炳:人名。生平不詳,待考。
[11]宗親:同一祖先所出的男係血統。
【譯文】
我生長在昏暗的時代,正逢習俗淫侈之時,活著不能挽救艱危的世道和時勢,死了怎能忍受自己與這種淫侈之風同流合汙!我一斷氣就給我穿衣下棺,穿上平時所穿的衣服。衣服隻要足夠遮蔽身形,棺材隻要足夠容下身子。穿完衣服就挖墓,挖完墓就埋葬。明堂上的祭奠隻用幹飯和冷水,其他飲食之物都不要放置。墳堆高低,隻要站著足夠隱蔽手肘就夠了。明白我心跡的是李子堅和王子炳。現在他們都不在了,決定如何去做全在你們了,喪事不要給鄉人宗親添麻煩。
【評析】
這是範冉臨終前對兒子的遺訓。在遺訓中,範冉對自己活著時不能匡世濟時進行了檢討,囑咐兒子喪事要從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