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8章 範遷家訓(1 / 1)

【撰主簡介】

範遷,生卒午不詳。東漢初沛國(今安徽濉溪縣西北)人。初為漁陽(今北京市密雲縣西南)太守,以智略安邊,匈奴不敢入界。後為河南尹。範遷為官清廉,死後家無餘財。

應以蓄財求利為恥

【原文】

吾備位大臣而蓄財求利,何以示後世!

——節錄自《後漢書·郭丹傳附》

【譯文】

我身居大臣之位卻利用職權來積蓄錢財、謀求利益,又怎麼給後人做出榜樣!

【評析】

範遷居官時,家中有占地數畝的住宅,有將近一頃的田地,但他卻把房屋和田地分給了哥哥的兒子。他的妻子對他說:“你有四個兒子,他們都沒有立錐之地。你可以留下一些俸祿,作為後人的產業。”範遷於是對妻子說了上麵這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