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0章 許荊家訓(1 / 1)

【撰主簡介】

許荊,生卒年不詳。東漢會稽陽羨(今江蘇宜興南)人。字少張。為人謙讓,好代人受過。曾官長樂少府。和帝時,遷桂陽(今湖南郴州市)太守。

苦心誡弟以勤儉立身

【原文】

禮有分異之義,家有別居之道[1]。

吾為兄不肖,盜聲竊位,二弟年長,未豫榮祿[2],所以求得分財,自取大譏。今理產所增,三倍於前,悉以推二弟,一無所留。

——節錄自《後漢書·循吏傳》

【注釋】

[1]禮有分異之義,家有別居之道:《禮記》中,“父子一體也,夫婦一體也,昆弟一體也。故父子手足也,夫婦判合也,昆弟四體也。昆弟之義無分焉,而有分者,則避子之仇也。子不私其父,則不成為子。故有東宮,有西宮,有南宮,有北宮。異居而同財,有餘則歸之宗,不足則資之宗。”

[2]豫:通“與”。參與。

【譯文】

禮有分異的道理,家有別居的道理。

我這個做哥哥的不賢,盜取了聲名和地位,兩位弟弟年齡大了,還沒有享受到榮耀和福祿,所以我求得與弟弟們分財,自己受到別人的譏笑。

今天清理所增加的家產,已經是過去的三倍,我現在全部讓給兩位弟弟,自己一無所留。

【評析】

為了讓弟弟許晏、許普成名,許荊不惜招來鄉人對自己的譏諷,將肥田廣宅和好的奴婢留給自己,而隻分給兩位弟弟又劣又少的家產,等到家產增多,再把它全部讓給兩位弟弟,並表明自己的心跡。如此長兄,其用心良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