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主簡介】
宋祁(998-1061),字子京。宋代安州安陸(今湖北境內)人,後徙居雍丘(今河南境內)。宋仁宗天聖年間進士。曆任國子監直講、太常博士、同知禮儀院、知製誥、翰林學士、史館修撰等職。與歐陽修同修《新唐書》。死後諡“景文”。著作有《宋景文集》、《筆記》
等傳於後世。
宋祁堅持身死後不得做道佛二家齋醮,並嚴肅地把它寫在家訓中,叫子孫恪守不變。
死後不做佛道二家齋醮
【原文】
吾世為儒。今華吾體者衣冠也[1],榮吾私者官祿也[2],謹吾履者禮法也[3],睿吾識者詩書也[4]。入以事親,出以事君,生以養,死以葬,莫非儒也。
吾沒後[5],不得作道佛二家齋醮[6],此吾生平所誌,若等不可違命作之[7];違命作之是死吾也[8],是以吾為遂無知也[9]。
若等兄弟十四人,雖有異母者,但古人謂四海之內皆兄弟也,況同父均氣乎[10],《詩》稱“死喪之威,兄弟孔懷”[11],不可不念也。兄弟之不懷[12],求合他人,他人渠肯信哉[13]!
——節錄自《誡子通錄》
【注釋】
[1]華:光彩;美觀。
[2]榮:繁茂;盛;多。
[3]履:此處可作“行為”解。
[4]睿:通達;明智。
[5]沒:沒有;不存在;消失;死去。
[6]齋醮:請僧道設齋壇向神佛祈禱。
[7]若等:爾等;你等。
[8]是死吾也:意謂把我的靈魂也徹底毀滅掉。
[9]遂:此處可作“盡”解。
[10]均氣:指調和的氣息,相同的氣質。
[11]死喪之威,兄弟孔懷:語出《詩·小雅·常棣》。其意是說死喪有可畏懼之事,唯兄弟之親甚相思念。本意為極其思念之意。
[12]懷:思念;心裏存有。
[13]渠:通“詎”。可作“哪裏”解。
【譯文】
我家世世代代為讀書人。而今是衣帽裝飾了我的身體,是俸祿繁盛了我的家私,是禮法規範了我的行為,是詩書通達了我的知識。在家服侍雙親,出仕服侍君王,在生時養活自己,死後下葬,無一不與儒學有關。
我死後,不得請僧道來設齋壇向神佛祈禱,這是我生平的誌向,你等切不可違我之命去幹這種事。如果違我之命去幹這種事,就是要把我的靈魂也徹底毀滅掉,是以為我完全無知了。
你等兄弟十四人,雖然不是一個母親所生,但古人說四海之內皆兄弟,何況是同父而又具有相同的血緣關係呢?《詩經》稱“死喪有可畏懼之事,唯兄弟之親甚相思念”,因而你們不可不彼此掛念。如兄弟之間彼此不甚思念,要求團結他人,他人又哪裏會相信你呢?
【評析】
宋祁在這篇家訓中告誡兒子:“華吾體”、“榮吾私”、“謹吾履”、“睿吾識”、事親事君、生養死葬等等,都離不開儒學;自己死後,不得請僧道做齋醮,子孫一定不得違抗;兄弟之間要相親相愛,有了這個基礎才能談得上團結他人。九百多年前的封建官吏能有如此的認識,能如此教誨後人,的確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