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5章 張浚家訓(1 / 1)

【撰主簡介】

張浚(1097-1164),字德遠。宋代漢州綿竹(今四川境內)人。

宋徽宗政和年間進士及第。宋高宗建炎三年(公元1029年)發生苗、劉政變,逼宋高宗退位,張浚興師勤王複辟有功,遷知樞密院事,力主抗金,建議經營川陝以保東南,因而又出任川陝宣撫處置使。因秦檜力主和議,被排斥在外近二十年。宋孝宗繼位後任樞密使,都督江淮軍馬,封魏國公。後北伐兵敗被罷官,不久即病死,諡“忠獻”。

他一生誌在抗擊外侮,不主和議。

遺令教子持儉守節

【原文】

婚禮不用樂[1],三日後管領親家[2],即隨宜使酒成禮可矣[3];不當效彼俗子[4],徒為虛費[5],無益有損。

祭禮重大,以至減嚴潔為主[6],別置盤盞碗碟之類,常切封鎖,以待使用。

喪禮貴哀,佛事徒為觀看之美,誠何益?不若節浮費而依古禮,施惠宗族之貧者。

賓客盡誠盡禮可也。恣烹炮[7],飾器用,又群集婦女,言語無節,昏誌損財[8],為害莫大。

——節錄自《誡子通錄》

【注釋】

[1]樂:音樂。

[2]管領:此處可作“接待”解。

[3]隨宜:隨地所宜,隨時所宜,隨俗所宜。

[4]俗子:普通的人;平庸的人。

[5]徒:徒然。虛費:浪費。

[6]至誠:最誠實;最有誠意。

[7]烹炮:烹龍炮鳳的簡稱。比喻烹調珍貴菜肴。

[8]昏誌:迷亂心誌。

【譯文】

婚禮不用音樂,三天後接待親家,隨地所宜地辦成酒席就可以了;不應當去仿效那些凡夫俗子,徒然浪費錢財,有損無益。

祭禮是重大的事情,必須以最具誠意、最嚴肅、最清淨為主,可以另外添置盤盞碗碟之類,平時嚴密封鎖起來,以待祭祀時專門使用。

喪禮貴在有悲哀氣氛,請僧人做法事隻是徒然好看,實際上有何益處呢?不如節省這宗不必要的開支費用而依循古禮,施恩惠於宗族中貧困的人。

來了賓客盡力做到熱情、盡力做到合禮是可以的,但是,恣意烹調珍貴菜肴,裝飾器用,又群集婦女,言語不知道節製,既迷亂心誌又損錢財,為害是最大的。

【評析】

張浚在這篇家訓中告誡兒子,無論婚禮、祭禮、喪禮和宴請賓客,都要講求實際,簡便易行,力戒鋪張,不重形式。張浚的這種觀點是具有積極意義的。

其實,“講求實際,簡便易行,力戒鋪張,不重形式”,不僅婚禮、祭祀、喪禮和宴請賓客應當如此,就是辦其他一切事情也應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