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6章 陳元桂家訓(1 / 1)

【撰主簡介】

陳元桂,生卒年不詳。宋代撫州(今江西境內)人。宋理宗淳佑年間進士及第。官至知臨江軍。宋理宗開慶元年(公元1259年),蒙古兵至臨江,陳元桂登城守禦,坐北門督戰,矢石如雨,吏卒勸之避,不從。蒙古兵至,遂被殺害。諡“正節”。

其時形勢危急,親戚中有勸其移治者,不許;家人中有請其登舟逃逸者,亦不許。並慷慨陳詞,啟迪親戚與家人。

死要死得光明俊偉

【原文】

子亦為浮議所搖耶[1]?時事如此,與其死於饑饉[2],死於疾病,死於盜賊,孰若死於守土之為光明俊偉哉[3]?

守臣家屬豈可先動,以搖民心[4]?

——節錄自《宋史·陳元桂傳》

【注釋】

[1]子:古代對男子的尊稱。這裏作“你”解。浮議:流傳而沒有根據的議論。

[2]饑饉:災荒。《爾雅·釋天》:“穀不熟為饑,蔬不熟為饉。”

[3]孰若:表示比較之詞。可作“哪裏比得上”解。

[4]搖:動搖。

【譯文】

你們難道也因流傳著的那些沒有根據的議論而有所動搖麼?如今時局混亂如此,與其死於饑荒,死於疾病,死於盜賊,哪裏比得上死於守土的光明俊偉呢?

奉命堅守城池的大臣及其家屬怎麼能夠先動,以此來動搖民心呢?

【評析】

陳元桂在這篇家訓中告誡親戚和家人,大丈夫死要死得其所,死要死得光明俊偉。

當時情勢十分危急,有勸之避去者,不從;有欲挾持而走者,不從;有勸他移治遷徙者,不從;有請他登舟逃逸者,還是不從。他用他的實際行動實踐了自己的諾言,他更用他的實際行動教育了家人,並啟迪了後世的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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