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7章 韓玉家訓(1 / 1)

【撰主簡介】

韓玉(?-1211),字溫甫。金薊州漁陽(今北京密雲縣西南)

人。金章宗明昌年間進士及第。入翰林為應奉,應製一日多至百篇,文不加點。累遷同知陝西東路轉運使事。金衛紹王大安三年(公元1211年),奉陝西安撫司檄,以鳳翔判官募兵萬人,與西夏軍戰於北原,大敗之,任河平軍節度副使。後來為朝中權臣所妒忌,誣他與夏人勾結,被囚死。

臨終前給兒子以遺書。其子名不疑,字居之,以父死非罪,誓不再做金朝的官。

臨終遺子書

【原文】

此去冥路[1],吾心浩然[2]。剛直之氣[3],必不下沉[4],兒可無慮。世亂時艱[5],努力自護。幽明雖異[6],寧不見爾?

——節錄自《金史·韓玉傳》

【注釋】

[1]冥路:封建迷信中所謂的“陰間”、“冥司”。

[2]浩然:正大剛直之氣曰“浩然”。此處可作“坦然”解。

[3]剛直之氣:正大之氣。

[4]下沉:沉沒;沉墜;消失。

[5]世亂時艱:天下大亂,時局艱危。

[6]幽明:指陰間陽世。

【譯文】

這次我將蒙冤而死,但我心裏坦然、光明磊落。我剛烈正直的精神是一定不會消失的,你們大可不必憂慮。當今世道混亂、時事艱危,你們務必要努力學會保護自己、愛護自己。陰間和陽間雖然不同,難道就見不到你們了麼?

【評析】

韓玉在這篇家訓中告誡兒子,剛烈正直的精神必定不會消失,為人就要剛烈正直;身居亂世,時事艱危,要學會保護自己、愛護自己。由此可見這位蒙冤而死者的凜然正氣和對兒子的一片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