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主簡介】
於謙(1398-1457),字廷益。明代錢塘(今浙江杭州市)人。
青少年時期,勤奮好學,博覽群書,慕蘇武、諸葛亮、文天祥之為人。十五歲中秀才,二十三歲考上舉人,二十四歲進士及第,曆任江西道監察禦史、兵部右侍郎、山西巡撫、河南巡撫等職。他連任巡撫十九年,平反冤獄,賑濟災荒,安撫流民,發展生產,為人剛正不阿,廉潔清正。在“土木之變”中,明英宗兵敗被俘,於謙以兵部尚書率眾抵禦蒙古瓦剌的入侵,擊退瓦剌兵於北京城外,力挽狂瀾。後來瓦剌放回英宗,英宗複辟,聽信讒言,於謙被冤處斬,家屬被株連戍邊。英宗死後,子於冕被赦歸,上書憲宗,訟父之冤,才得以平反。後諡“忠肅”。遺體由其女婿運回家鄉,葬於杭州西湖三台山麓。
著有《於忠肅集》。
《題詩示冕》是於謙在巡撫任上寫給兒子於冕的。全詩感情真摯,親切自然,既是抒懷,又是家訓。
題詩示冕
【原文】
阿冕今年已十三[1],耳邊垂發綠鬖鬖[2]。好親燈火研經史[3],勤向庭闈奉旨甘[4]。銜命年年巡塞北[5],思親夜夜夢江南。題詩寄汝非無意[6],莫負青春取自慚。
——節錄自《於忠肅集》
【注釋】
[1]阿:語助,用於稱呼、姓名之前,表示親切,如阿母、阿蒙等,從魏晉以後開始盛行起來。
[2]鬖鬖(s佟n):發下垂貌。
[3]燈火:古時以黃卷青燈形容晚間勤奮攻讀。
[4]庭闈:本意是指祖父母、父母所居之室。
後借指父母和祖父母。旨甘:人子養親之物。
[5]銜命:奉朝命;奉命出使。
[6]汝:你;你們。
【譯文】
阿冕你今年已經十三歲了,耳邊垂著烏黑發亮的頭發。希望你在家裏堅持在燈下夜以繼日地勤讀經史,殷勤地侍奉祖父母的日常起居飲食。
我奉朝廷之命年年巡視塞北,由於思念著雙親又夜夜夢回江南。題詩寄給你不是沒有緣由的,就是教你不要辜負了少年時光,以免日後自感愧慚!
【評析】
於謙在這篇家訓中告誡兒子,務必要勤讀經史,務必要侍奉好祖父母。
於謙既對自己要求嚴格,曾立誓做到“粉身碎骨全不惜,要留清白在人間”,又對兒子要求嚴格,勉勵他要孝敬祖父母,要勤奮好學,莫辜負大好年華。於謙本人成了曆史上著名的英雄,兒子於冕亦“居官有幹局”,沒有辜負他父親對他的教育和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