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不久後的某天——
“我想買房。”我這麼對趙挺說。
他不甚在意的回答:“哦,隨你,不過這事不急。”
“買了房裝修好,我就能搬出宿舍。”我繼續耐心的說明。
他眼睛一亮,有些狡猾的光芒在閃爍:“對,尤其房價還會繼續漲,能買還是早買,然後,早……點搬出來。”
“搬出來自己住的話,就沒人會注意到我晚上回不回家,那樣的話……”說到這我停下。
他一瞬不瞬的盯著我,屏緊了呼吸:“那樣的話是怎麼樣?”
“就能約朋友去玩通宵啊。”說完我無辜的看著他。
趙挺不滿的撇撇嘴角,失望的問:“就這樣?”
“或者以後和某人一起住也行。”我微笑的補上這句。
下一刻,耳邊響起震天的吼聲——“周成我愛你!”
幸好這番對話就發生在這個“某人”家中,被這聲巨吼虐待的隻有我一個人的耳朵而已。被撲倒在沙發上後,我終於忍不住也笑了開來,伸手推推身上重得像頭豬的家夥,卻死也推不開。
隨便他去吧,反正不會讓他做到最後,也就無所謂了。雖說準備以後同居,可不代表現在就想交出自己哦,趙挺如果不明白這兩者區別的話,我是不介意教教他的。有個不太地道的人如此惡劣的想著。
其實同居這念頭也不是突然冒出來的,尤其買房的事,我早兩年就在考慮了。工作了近五年已經有了一定儲蓄,還有爹媽給我存的一筆錢,這樣貸款首期和裝修的錢都有了。這兩年房地產的價格上揚得厲害,打聽下來還有繼續上漲的空間,要買還是乘現在買最好。而且買了哪怕不住也能出租,怎麼算都是筆不錯的投資。
我喜歡趙挺,自然想和他在一起的時間多點。光是想到以後不必偷偷摸摸,可以光明正大的同居,就忍不住想微笑。與心愛之人朝夕相對,每一個晨昏都能與之共渡,溫柔的情愫瞬間盈滿了心房。
喜歡一個人,就想和他在一起,這是很自然的事,不是嗎?
喜歡的人……
突然被這幾個字甜到了心。
下了決心,我就開始了找房的曆程,因為平時關心不足,一時還真不好下手。還好認識幾個做房地產的,推薦了幾套給我參考,我抽休息的時間去看了幾趟心中才稍稍有譜。趙挺在旁也給了不少建議,比如“這套?離我這裏太遠了,不好!”、“嗯,這套也不行,浴室太小,太沒情調了。”
因為忙這事,不知不覺把趙挺給冷落,直到他明確表達出不滿,我才知道了他的心思。
“不行,今天你不準再把我甩開!半夜三更的看什麼房啊,看鬼才差不多!”周末下班後,趙挺不由分說將我直接押走。
隻能無奈的解釋:“不是去看房啦,今天是和兩個大學同學約了見麵。”
“哼,不管。他們不過是你同學而已,我是你什麼人啊?敢和我搶人!”
他的蠻橫看在我眼中煞是可愛。雖然我知道堅持下去的話,他還是會放人,不過我就是不想堅持。裝作無奈的掛電話去通知約會取消,眼角瞟見趙挺笑得那個歡啊。
其實,我心裏也挺樂的就是了。
說到吃飯的問題,經過兩年前那個夏天的“同居”生活,我們已經對彼此在廚藝上的造詣,有了較為深刻的認識。那個麼,基本上還是不要毒害對方比較有益世界和平。
在外麵三大碗飯管到我飽後,他沒不知趣的把我拉去什麼酒吧之類的場所。畢竟對彼此的深刻認識,自然包括了趙挺對我這俗人口味的透徹了解。
不過了解歸了解,並不代表他放棄對我的教化改造,盡管屢造挫折。
一到他家,趙挺就笑嘻嘻的摸出一瓶滿是外國字的洋酒,略帶炫耀的對我說:“我一個朋友在做走私洋酒的生意,幫我弄到了這個,來,今天我親自調愛爾蘭咖啡給你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