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的完善將是一個長期、複雜的係統工程。需要充分借鑒國際先進銀行的成功實踐和成熟經驗(特別是新巴塞爾協議的指導原則和框架),按照監管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問題,加快推進公司治理機製建設,包括健全組織結構、清晰職責邊界、完善決策規則和程序、建立有效激勵機製、強化信息披露(透明度)、保護公眾利益等。
目前,最為緊迫的問題是盡快突破機製和製度瓶頸。我認為主要包括以下五個方麵:優化股權結構、厘清經營代理人與股東之間的關係、改善董事會和監事會構成、提高執行效率、壓縮管理層級。
(一)優化股權結構,解決國有控股公司的一股獨大問題
股權結構決定治理結構。商業銀行等大型金融機構不同於普通的工商企業,在一股獨大情況下,很難形成一個良好的治理結構。近年來,國有商業銀行通過重組改製,引入機構投資者並實現上市,股權多元化帶來公司治理水平的迅速提升,成效是非常顯著的。但是從現狀來看,並未徹底解決一股獨大的根本狀況,已經實現重組改製的國有商業銀行仍然存在股權結構過於集中的問題。
其實,股份製公司製衡的機理在於通過上市,借助市場力量進行製衡。但就大型銀行而言,國有控股股東處於絕對壟斷地位,中小股東的聲音很小,很難形成權利製衡。更為複雜的情況下,企業按照上市公司要求成立的董事會,往往會以製衡的外衣進行一些不需要製衡的事情,而這種脆弱的製衡可能掣肘公司運行效率。在當前,大型銀行的董事會應該把重點放在重大戰略的製定和監督,穩固經營層的經營職能,建立獨立的風險管理和審計體製,真正解決一把手說了算的現實問題。
可以明確地說,在現代市場經濟環境下,由於巨型企業運用資源的數額巨大,涉及利益主體眾多,因此必須遏製諸多事關大局、事關大眾的攸關大事由一個人說了算。舊體製的教訓正在於此。如果新的公司治理結構仍然解決不了一人說了算,“一把手”的權力不被有效製衡的問題,就不可能達到治理結構改革的目的。
可以明確地說,在現代市場經濟環境下,由於巨型企業(中國國有企業大都屬此)運用資源的數額巨大,涉及利益主體眾多,因此必須遏製諸多事關大局、事關大眾的攸關大事由一個人(一把手)說了算。舊體製的教訓正在於此。如果新的公司治理結構仍然解決不了一人說了算,“一把手”的權力不被有效製衡的問題,就不可能達到治理結構改革的目的。
事實上,在董事會決策的框架下,銀行公司治理並不需要一把手。至少應有董事長、行長、監事長3個互相製衡的“一把手”,以及直接向董事會負責的首席風險官、首席審計官,共同形成銀行公司治理的權力框架。
在現階段乃至今後很長一段時間內,對國內主要商業銀行的國有絕對控股是必要的,這一點是客觀存在的事實。但是國有控股的具體實現形式仍可進一步規範。我認為,現階段可穩步推進股權多元化,擴大國有骨幹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公司、社保基金、國有產業投資基金、保險公司等持股比例,盡快改變彙金公司一股獨大的現象。股權多元化帶來董事來源和背景的多元化,對於提升銀行公司治理水平很有裨益。
(二)厘清經營代理人與股東之間的關係
目前管理體製下,銀行的經營代理人就是銀行的董事長、行長和監事長,如何厘清經營代理人和股東之間的關係,如何處理好我國國有企業特有的“老三會”(黨委會、職代會、工會)的定位,是現階段需要認真研究和麵對的問題。
有些人認為“老三會”是現代公司治理的累贅或障礙,這個看法有失偏頗。實際上安排得當、定位準確,這將成為我們特有的製度優勢。
股東與經營代理人之間的關係
在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結構下,經營代理人由股東大會決定,控股股東有重大的影響力,但中國大型銀行的情況則有中國特色,經營代理人要按照黨管幹部的原則確定,股東大會、控股股東隻是一種形式。這種任命方式就使經營代理人與股東之間的關係產生了扭曲,經營代理人不能對股東直接負責。這裏涉及一個廣為關注也是長期以來沒有得到很好解決的問題,就是“黨管幹部”與公司治理機製相協調的問題。“黨管幹部”是我國過去長期革命時期和國家建設中製勝的法寶,必須堅持。選拔任用優秀的黨員領導幹部,充分發揮其模範表率作用,本身就是提升國有企業公司治理和經營管理水平的強大動力,這是我們的傳統優勢。其實,這種體製表明“國有股份”的代理經營方式是由兩種渠道完成的,一方麵是國家通過任命資產經營人即董事長、行長、監事長等領導班子來從事具體的公司經營管理,另一方麵通過成立彙金公司這樣的“簿記公司”來進行財產權的登記和收支管理。從這樣的設計出發,黨管幹部問題和彙金公司的作用和地位就能得到合理的解釋。
但是,在現代企業治理結構下,“黨管幹部”原則也存在一個實現形式和邊界定位問題。實際上,現代銀行的各層級管理人員主要特點還是職業經理人,或者說是“技術官僚”。因此,除了總行和分行一把手、關鍵部門和崗位負責人外,黨委實際上沒有必要親自插手管其他管理崗位人員,特別是一些分管專門業務的副職(甚至包括總行的副行長),都完全可以通過市場化機製來選聘職業經理人,黨委組織部門無須介入,因為這些職業經理人沒有必要進入同級黨委班子,看來,企業與銀行機構中黨委會的作用和地位也需要重新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