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揭示風險是決策的前提(1 / 1)

充分信息是決策的前提,揭示風險至少與價值並重,或者更應該提倡揭示風險。之所以強調揭示風險的重要作用,關鍵在於銀行管理者作出決策需要充分完全的信息,就現狀而言,銀行管理者的決策信息存在天生的缺陷:

信息在傳遞的過程中自然衰減。管理層級越高,離事實真相越遠。揭示風險也是製度設計的必需。

第一,管理者經常處於信息失真的狀態。娛樂節目中曾有一個傳話遊戲,一個人說一句話,經過幾個人傳遞之後,最後一個人獲得的信息與開始的話意已經差別很大了。這個遊戲形象地說明了信息在傳遞的過程中自然衰減的客觀現象。管理層級越高,離事實真相越遠。

第二,管理者經常處於被“蒙蔽”的信息狀態。《鄒忌諷齊王納諫》中提到鄒忌不如徐公美,但他的妻、妾、臣都說他“美於徐公”,因此他對威王說“王之蔽甚矣”。這個故事在今天同樣經常可見,甚至有些國家領導人到地方調研檢查工作,一切行程都被安排,訪談對象都被地方各級政府彩排,可見即便是現代信息社會,要了解國情民情,同樣“難矣”!

第三,管理者一般都有“好大喜功”的天性。忠言逆耳,良藥苦口,但古往今來,真正能夠聽得進去忠言的決策者,鳳毛麟角,就算唐太宗這樣的明君,同樣在聽得忠言之後,氣憤地要殺掉魏征。楚王好細腰,後宮多餓死,下屬報喜不報憂往往成為一種常態。

在上述種種信息扭曲的環境下,鼓勵揭示風險對管理者了解全麵信息是至關重要的環節,鼓勵揭示風險也是製度設計的必須。中國封建王朝在製度設計中專門設立“諫官”,其用意就在於此。

銀行經營同樣如此,缺乏充分的風險揭示,常常誤導管理者。在這次金融危機中,國內銀行管理者很早就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但整個銀行的應對非常遲緩,其中一個原因在於相關方麵不願意充分揭示風險,總寄希望於時來運轉,能夠化險為夷。建立獨立的風險管理體係,一個重要的機理就在於發現和揭示風險,隻有這樣,才可能掌握各方麵信息作出決策,平衡風險與收益。有風險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不了解風險,不識別風險。

揭示風險的另一個意義在於,銀行產品的專業性不易被大眾所正確、準確地理解。無論從法律上還是道義上,銀行都應該將出售給社會大眾的金融產品的收益與風險完整、準確地揭示,以便於客戶作出選擇。在目前的銀行產品市場問,一些銀行為追求銷售量(如代理保險產品、理財產品、基金產品等),獲得短期收益,常常掩飾產品的風險,或是誇大產品的收益而不直接揭示風險,其實這既不利於客戶,從根本上也不利於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