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於這些“古怪”的詩,有些評論者則沉不住氣,便要急著出來加以“引導”。有的則惶惶不安,以為詩歌出了亂子。這些人也許是好心的。但我卻主張聽聽、看看、想想,不要急於“采取行動”。我們有太多的粗暴幹涉的教訓(而每次的粗暴幹涉都有著堂而皇之的口實),我們又有太多的把不同風格、不同流派、不同創作方法的詩歌視為異端、判為毒草而把它們斬盡殺絕的教訓。而那樣做的結果,則是中國詩歌自“五四”以來沒有再現過“五四”那種自由的、充滿創造精神的繁榮。
我們一時不習慣的東西,未必就是壞東西;我們讀得不很懂的詩,未必就是壞詩。我也是不讚成詩不讓人懂的,但我主張應當允許有一部分詩讓人讀不太懂。世界是多樣的,藝術世界更是複雜的。即使是不好的藝術,也應當允許探索,何況“古怪”並不一定就不好。對於具有數千年曆史的舊詩,新詩就是“古怪”的;對於黃遵憲,胡適就是“古怪”的;對於郭沫若,李季就是“古怪”的。當年郭沫若的《天狗》《晨安》《鳳凰涅槃》的出現,對於神韻妙悟的主張者們,不啻是青麵獠牙的妖物,但對如今的讀者,它卻是可以理解的平和之物了。
謝冕:《在新的崛起麵前》,載《光明日報》1980年 5月 7日。
2.他的詩強調個人的人生價值和人格尊嚴,喜歡以強烈的反叛意識和嚴肅的心理剖析,表達對社會生活的批判與期望。這種內容上“向內轉”的特性,便自然地要求形式上也要“向內轉”。因此,他的詩在構思上,既不像郭小川那樣,以時代“代言人”的姿態,去同步直抒生活中的重大問題,以時代進程與心律躍動並行趨同的方式構思作品;也不像聞捷那樣,以場景中的“局外人”的姿態,去靜態地描摹他人的生活情趣,以故事的演進或人事的糾葛為敘述框架進行構思(郭、聞正好代表著“十七年”詩歌創作的兩種基本構思模式)。
趙金鍾:《再看“朦朧詩”》,載《南都學壇(哲社版)》1996年第 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