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說脫胎換骨,日本人說奪胎換骨。
中國人說左顧右盼,日本人說右顧左眄。
中國人說一目了然,日本人說一目瞭然。
中國人說光明正大,日本人說公明正大。
中國人說賢妻良母,日本人說良妻賢母。
中國人說山清水秀,日本人說山紫水明。
中國人說粉身碎骨,日本人說粉骨碎身。
等等。這無不顯示出日本人的改造精神。除此之外,日本人還用漢字創造中文所沒有的成語。如:絕體絕命(無路可走之意)、一所懸命(拚命盡力之意)、七轉八起(七次倒下去還有第八次站起來之意)等。
包這個漢字,可組合成書包、挎包、提包、公文包等。但日本人不用這個“包”字,而是選用了“鞄”(kaban)這個漢字。這是日本的國字嗎?不是。這個字在中國古代就有使用。《說文解字》將“鞄”記述為“柔革工”。但就是找不到日本意義上的“カバン”(包)的意思。就連後來的《康熙字典》也沒有“鞄”的意思說明。這裏,日本人將“鞄”字“國訓”化了。何謂“國訓”化?就是針對某個漢字,日本人獨自地給予意義。還有“畳”字,中文中一般表示重疊、疊韻的意義,但日本人的“畳”則表示榻榻米的意義,這是“國訓”。再如“太”字,中國人使用它表示非常的意義,如太好了,太漂亮了等。而日本人使用它表示發福、肥胖的意義。如“太い”、“太る”等。這也是“國訓”。
2010年日本內閣發表了“改定常用漢字表”,在原定的1945漢字中增加了196字,削減5字。於是,新的常用漢字規定為2136字。日本人從戰敗不久的1946年開始執著於漢字的構想,已經連續60多年了。這次的改定,增加了胃潰瘍的“瘍”字。這可能是在日本醫師會的壓力下的不得已。再如,日本人原本有“名譽棄損”的說法,是因為沒有認定“毀”這個漢字。這次將“毀”也納入到新增漢字中,據說這是日本辯護師團體的要求。因為一個“棄”字,一個“ 毀”字,表現在民事法上是完全不同的含義。
女人出賣身體叫“売春”,男人玩弄女人身體叫“買春”,“賣春”、“買春”這對詞組也是日本人發明的。
日本人愛以花來比喻最好的東西,於是,他們創造出米字旁加個花字:“糀(kouji)”,表示一種特有的日本酒。他們再創造出金字旁加一個花字:“錵(nie)”,表示一種特製的日本刀。這些無不是一種審美情趣的流露。“榊(sakaki)”是一種常綠喬木,枝葉常用於獻於神前,所以就以神加木為字。日本人的神道觀,也滲透在國字中。
有些漢字,如“雫”(指水滴)、“躾”(指教養)、“榊”(指常綠樹)、“辻”(指十字路口)、“圀”(指國)等字,在今天的中國幾乎已成為廢詞,但在日本依然鮮活。對此,我們既可以探究其在中國之所以成為廢詞的曆史背景,也可以思考在日本得以繼續使用的文化背景。實際上,中國重新認識日造漢字的事例也正在增加。如在《新華字典》的日文版(宮田一郎編譯,光生館,2005年第10版)中,收錄了日本的國字“畑”,並釋意為“日本人的姓氏用字”就是一例。
(十六) 誕生了第一台文字處理機
日本人為常用漢字立表最初是在1923年。其統計如下:
1923年(大正12年)常用漢字為1962字。
1942年(昭和17年) 標準漢字為2528字。
1946年(昭和21年) 當用漢字為1850字。
1981年(昭和56年)當用漢字為1945字。
2010年(平成22年)當用漢字為2136字。
日本平安時期對漢語語韻的統計:《竹取物語》(平安初期)90語,《枕草子》(平安中期)720語,《今昔物語》(平安末期)1498語。表明了當時漢語傳播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