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們是大自然中非常神奇的物種,這些物種喜歡群居,很像蜜蜂。它們經過千萬年的進化從單細胞生物變成了無脊椎的軟體動物,一般生活在地下,以泥土中的營養成分為食,金是它們賴以生存的元素。它們身體中會分泌一種強烈的生物酸,用來融化土壤中的一些堅固的成分,也能成為自身的一種防衛武器。它們長有鋒利的牙齒,可以讓它們在土壤中快速行動。這些罪獸長相凶惡,但是在沒有受到攻擊的前提下,對人基本無害。當它們死亡後,身體內的黃金會凝固成自然金,因此我們稱它們為金奴。
幾年前,一隻離群的金奴被夏日的洪水衝了出來,撞在了水中的石塊上,當身體幹涸之後,一些金沙散落在河邊。這些被一批淘金者發現,他們尋著這條線索在一處洞穴內找到了金奴,此時金奴因為受傷而進行自我防衛,淘金者被金奴嚇壞了,他們攀爬到洞穴的高處,卻不慎墜落身亡。而另外一批淘金者發現了幾具屍體和性格溫馴的金奴。
這隻金奴被其中一個年輕人豢養了起來,不久他發現一隻金奴會引來一大批金奴。本來他想等待這些金奴死亡獲得暴利,然而他漸漸發現金奴積累黃金的速度極慢。最後這個年輕人計上心來,他很快盯上了附近的一個很大的金礦,那裏每一天都會產出大量黃金。如果能神不知鬼不覺地拿到那批黃金的話,較之等待金奴要快得多。在和金奴生活的過程中,他發現一隻金奴一旦被殺死,其他平日溫馴的金奴就會發起瘋狂的襲擊。於是一個陰險的計劃在他的心中萌生出來。
在案發當天,他將一隻金奴藏在金礦的帳篷中,當天晚上他將金奴殺死,並將屍體放在案發地點的東西兩側,趁著金奴沒有到來的時候,他悄悄地打開了保險櫃,盜走了價值幾十萬的金沙。
可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就在他跑出數裏之後,他隱約感覺有些不對勁。沒錯,在他殺死金奴之後可能因為緊張,無意之中金奴的一部分組織落在了自己的口袋中。憤怒的金奴憑借著氣味,找到了這個罪魁禍首……
當天晚上,吳華忠在那個人的家中發現了金奴,它們生活在地窖之中。雖然外表凶悍,卻極其溫馴,甚至對人類充滿了恐懼。
“吳老,這些金奴怎麼辦?”黃怡婷向吳華忠詢問道。
“這些都是自然界最神奇的物種,放了它們吧。”吳華忠說著離開了地窖。
回來的車上,卞虎很激動,他扭過頭一直有些惋惜地說道:“如果養一批金奴的話,那可是比養雞鴨鵝要有賺頭得多啊!”
“其實我倒是覺得金奴適合當寵物。”黃怡婷回想著金奴的樣子說道。
而吳華忠卻陷入了深深的沉默。金奴本來沒有善惡,一旦被壞人利用,就會成為殺人的武器。真正的罪獸恐怕不是它們,而是操縱它們的人類吧!
這個故事的靈感來源於幾年前的一場淘金熱。2000年河北某地質隊在山中發現了一塊包衣自然金,幾天時間內,幾批淘金者來到此地尋找狗頭金。那些淘金者幾乎一生漂泊,平時沉默寡言,混跡在人群之中,從人們的隻言片語中提煉黃金的線索。這些淘金人,有屬於自己的專業術語,他們對黃金的追求,往往已經超過了黃金本身的價值。我想他們更享受的是探索、發現黃金的過程。
而關於文中自然金的來曆,據相關數據顯示,地球上迄今所發現的所有黃金,全部來自於外太空,一部分是流星隕石的墜落,這種黃金往往保持原態,另外一部分則是來自於黃金雨。四億年前一場黃金雨降臨地球,經過大氣層的摩擦之後,高溫氣化,在降落到地麵的時候凝固成極小的黃金微粒,這些微粒普遍存在於地麵上。一些人認為,在地下存在一種以黃金微粒作為身體重要組成部分的微生物。它們便是金奴的祖先,它們喜歡群居,很像珊瑚蟲,因此在此文中將金奴死亡固化而成的自然金命名為黃金珊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