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第三起案件(1 / 2)

重案組的幾個人徹夜難眠,這個案件對於他們來說,如同是一個賭注,越早辦完,他們的心就越能早點落地。因為這個案子本身也關係著重案組的存亡。

究竟是哪裏出了問題?難道是辦案思路錯了?

食物的線索斷了,兩個受害者之間,除了住在同一鎮子之外,幾乎沒有任何交集,那麼罪獸為什麼在最初的時候沒有攻擊小秋,而選擇了攻擊王興國呢?小姑娘不像是在撒謊。

這些問題一直不停地在重案組幾個人的腦海中盤桓,久久不能散去。

第二天清晨,吳華忠立刻召開了一次案情分析會,這一次吳華忠決定擴大偵查的範圍。從目前掌握的線索來看,可以斷定,罪獸應該是有針對性地進行攻擊。他命令卞虎和宋一繼續調查二人的社會關係,可以更大範圍地調查,重點在於深入調查盧承明的社會關係,因為他的關係相對複雜,也許二人之間有不為人知的聯係。

第二,他采納了黃怡婷的建議,既然連續發生兩起案件,說明那隻罪獸一直潛伏在鎮子附近,他命令沈玄和黃怡婷在當地民警的協助下,盡量秘密地在村內調查罪獸的行蹤,豢養罪獸必定需要食物,牢牢把握這條線索,相信一定會有所發現。

任務布置之後,兩組人開始分頭行動。

黃怡婷和沈玄兩個人帶著一部分民警,在村中尋找罪獸下落。兩個人以了解案情的名義,挨家挨戶地走訪,一整天走訪了七十多家。不過,這種排除式的搜索,收獲甚微。

晚上,卞虎和宋一也回來了。今天一整天,兩個人一直在到處了解盧承明的情況。他們很快發現,盧承明有一個仇家。

盧承明在十年前曾經結過婚。當時盧承明隻是社會上的一個混混,但是憑借著嘴皮子利索,也算是混得小有名氣。當時,他結識了一個大學生,兩個人很快進入熱戀,並且談婚論嫁。

盧承明那時候不但身無分文,而且欠了三十萬的債。女孩的父母在當地也算是有些地位,因此女孩的父母堅決不同意這門婚事。然而女孩十分固執,她相信愛情比物質重要得多,於是偷出戶口本,背著家裏與盧承明結婚了。

後來,盧承明沒有住處,女孩將他帶回家中,謊稱是自己男友。又是一段時間的相處,盧承明本性畢露,他不但好吃懶做,而且心胸狹窄。女孩覺得自己像看到了另外一個人,這時女孩的父母要求把他趕出去,女孩無奈之下,隻得和盤托出。

可是,這僅僅是個開始,女孩不知道,盧承明一開始並沒有想和她結婚,而且交往的對象也不止她一個,娶她隻是迫於躲債的無奈之舉。和女孩結婚後,盧承明也沒有安分,繼續和之前的女人來往,他哄騙女孩,讓女孩開了銀行卡和證券戶頭,之後從別人手裏借了二十萬,從女孩的卡裏轉入女孩的戶頭,最後再轉到自己手上,女孩全然不覺。

和女孩相處半年,盧承明決定離婚,女孩和家人早已對他忍無可忍,得知他要離婚,覺得正是自己心中所想,於是兩個人草草簽了協議,去民政局離了婚。

女孩本以為這件事到此便告一段落,終於可以重新開始自己的人生了。沒想到,這盧承明還有後招。

一年之後,女孩幾乎已經從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中擺脫出來,開始了新的戀情。誰知,債主登門,堵著女孩家人逼要那二十萬。女孩一時蒙了,她從不知道這二十萬的事情,立刻去銀行和證券公司查詢,銀行卡確實有過二十萬,證券公司也有這二十萬的流水,可是女孩全然不知。

無奈之下,債主將女孩一紙訴狀告上法庭。女孩因為無法證明這筆錢與自己無關,隻能替盧承明還了這二十萬。之後,女孩的戀情破裂,精神徹底崩潰了,在一個黎明,女孩選擇從陽台上跳了下去。

女孩的哥哥這些年一直揚言,一定要殺了這個盧承明,替女孩報仇。

不過,女孩的哥哥並不是白旗鎮人,而且並未查到他與王興國之間有任何恩怨。吳華忠聽完,認真思索了一下說道:“不管有無關聯,這個人有重大作案動機,要重點排查。”

倏忽之間,已經過去了整整兩天,可是案件到現在依然毫無進展,找不到罪獸的下落,所有的線索就像是一團亂麻,根本無法串聯在一起。究竟是哪個環節上出現了紕漏?難道他們遺漏了什麼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