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節 家具的概念(1 / 1)

家具,概而言之,就是人們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所使用的器具。在中國南方又叫家私,即為家用雜物。家具在概念上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就廣義而言,家具是人類維持正常生存繁衍、從事生產實踐和開展社會活動所處環境中必不可少的一類承載器具。就此廣義的概念,一方麵,人類自身的進化與生存方式方法的轉變促進了“家具”功能和形態的變革;而另一方麵,家具的結構形態又反作用於人類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就狹義而言,家具是人類在生活、工作、社交等活動場所中用於坐、臥、作業、儲藏或展示物品的一類器具,同時又是建築室內陳設的裝飾物,與建築室內環境融為一體。家具的英文為furniture,法文meulbe,意大利文mobile,德文mobel,西班牙文mueble,拉丁文mobilis,等等,在詞義中均具有設備或可移動的含義。這也反映出家具作為人造器物的某些特點。可以說,家具是人在日常起居生活中與空間發生聯係的載體與媒介。

隨著人類物質文明的發展,關於“家具”的概念、範疇、分類、結構、材料等都在不斷變化。“家庭用器具”的含義在不斷豐富。在原始社會時期,洞穴中的一塊大石頭經過敲擊、打磨可能就兼備著寢具、桌具、坐具的作用,甚至是氏族會議時的“議事桌”及祭祀時的“供桌”;進入封建禮教社會,家具除去基本的功能作用,造型和材料等不斷豐富,社會含義更加多樣化、細致化——專物專用,如作為禮器服務於王宮與各級官邸之中,或作為法器擺設於廟堂之上。可以說,人類社會活動的豐富推動著家具的功用性、裝飾性的發展,並形成了不同時期、不同地域的家具文化傳統。時至今日,家具更是無處不在,製造技術的更新,工藝材料的豐富,設計理念的融彙,各種家具為迎合生活中的不同使用要求而產生,以各自獨到的功能服務於現代生活的各個方麵——起居工作、教育科研、社交娛樂、休閑旅遊等活動中,也由原來單一的家具類型發展到與使用空間功能特性密切結合的各類係統化、風格化家具,如賓館家具、商業家具、辦公家具、餐吧家具、古典家具、現代家具、新古典家具等,以及民用家具中的起居家具、廚房家具、兒童家具等,各種分類方法層出不窮,總之,它們都是以不同的功能特性、不同的裝飾語義,來滿足不同使用群體的不同心理和生理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