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文化即知識。
2 文化以知識為載體包含著思想、觀念、精神、價值觀等內容,即它不僅包括人認知自然、認知自我的成果——知識,還包括人從事知識創造活動的精神世界的內容。
3 文化是在一定地域內,由一定的風俗、習慣、觀念和規範等形成的某一群體的生活方式及行為模式。
4 文化是指創造區域文明的人群在其社會實踐過程中所積累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總和。
5 文化是人在創造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同時,精神文明對人本身的影響和塑造過程,即精神力量對人的教化過程。
綜上所述,文化的本質表現為兩個層次:一個層次是一定人群的生活方式;另一層次是精神文明及其對人的影響和教化。
家具的文化屬性包括物質和精神兩個層麵。作為物質文化產品,家具的眾多品類擁有豐富的使用功能,豐富著我們的物質生活,新功能、新材料、新工藝、新理念等的推陳出新,從一個側麵反映著物質文明的發展程度。作為精神文化產品,多樣化的家具以各自特有的外觀形式體現出的審美功能,潛移默化地提升人們的審美情趣。同時,家具也以自身的造型藝術形式或直接或間接地反映現實世界的政治思想與人文意識,實現象征功能與對話功能,以及文化脈絡的延存功能。如地處北歐的瑞典、丹麥、挪威、芬蘭、冰島五國,由於有著獨特的自然地理條件和悠久的民族工藝傳統,在家具和其他藝術設計領域至今一直保持著斯堪的納維亞地區的藝術特點與文化精髓,形成北歐家具特有的風格。這種風格是直接繼承並發揚了古典的理性主義、(現代設計初期的)功能主義和民間文化傳統,並大量借鑒了東方設計的造型與結構而形成的。其特點是將現代主義設計思想與傳統的人文主義設計精神相統一,既注意產品的實用功能,又關注設計中的人文因素,將功能主義過於嚴謹刻板的幾何形式融彙為一種富有人性、個性和人情味的現代產品外觀形式。中國傳統家具更是如此。由於中國存在南、北方的差異,北方山雄地闊,民風質樸粗獷,家具則相應表現為大尺度,重實體,端莊穩定;而南方山青水秀,南方人文靜細膩,家具造型則表現為精致柔和、奇巧多變。關於家具造型過去有“南方的腿,北方的帽”之說法,也就是說北方的櫃講究大帽蓋,多顯沉重,而南方的家具則追求腳型的變化,多顯秀雅;在家具色彩方麵,北方喜歡深沉凝重,南方則更喜歡淡雅清新。
家具盡管品類、數量、風格繁多,而且隨著社會的發展、文明的交流,更是日益豐富,但是其文化屬性卻具有如下四個方麵的特征。
第一是地域性特征。家具的地域性特征的形成與該地的自然環境、文化背景以及經濟狀況等密不可分。不同地域地貌,不同的自然資源,不同的氣候條件,必然產生區域文明的差異,並形成不同的家具品類、功能、材料等特性,顯露出濃厚的鄉土人文特色,彰顯著充沛的民族造物活力。
第二是民族性特征。民族是指曆史上長期形成的具有共同語言、共同地域、共同經濟生活以及表現於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特征的穩定的共同體。這一共同體在自己創造的各種文化形態上表現出有別於其他共同體的特點,就是民族性。在藝術設計中,總能看到造型中所蘊含的民族風格,反映出某一民族的審美意識情趣和藝術表現形式。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居住環境、傳統文化和生活習俗,從建築造型到室內裝飾,家具也有著自己的民族特征。家具的民族性特征以地域性特征為基礎,進而包含更多人文內容。如日本的居室內部,一般簡潔、淡雅、寧靜,空間尺寸偏小,家具尺寸也較矮小,特別是鋪榻榻米的室內,仍保持著席地而坐的生活習慣,所以相應的椅子則無腿,隻有坐墊和靠背,桌、幾高度也相應降低;又如中國的西藏地區由於地處高寒地帶,因而藏居室內也較低矮,易於保暖,就地取材,多鋪毛皮地毯,藏式家具也是低矮型,最高也不過一米左右;北歐國家森林資源豐富,環境優美,其室內和家具與室外環境保持著高度的一致性,普遍流行實木家具,追求木材材質的自然美、簡潔的結構美以及民族手工藝傳統的造型美。盡管民族審美意識是一定曆史條件下的產物,不同的民族風格之間具有相對的獨立性和穩定性,但是如前所述,它也不是靜止不變或孤立的,而是相互間一直在不斷地進行交流,促進工藝設計水平的提高和民族藝術風格的更新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