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學生在情感體驗中學習語文(1 / 3)

讓學生在情感體驗中學習語文

九年義務教育階段語文教育的任務是什麼?北京大學教授、語言學家陸儉明認為,語文教育是給學生真善美的熏陶與教育,培養學生的文學素養,讓學生掌握恰到好處的語文知識。《語文新課標》也指出,“九年義務教育階段的語文課程,必須麵向全體學生,使學生獲得基本的語文素養。”為了能讓學生在這個特定階段獲得基本的語文素養,我們必須怎樣對他們進行教育呢?我們認為,更多的,我們應從情感體驗上做文章。下麵,我們結合《語文新課標》在此方麵的有關說明談談個人的看法。

一、情感體驗有助於學生獲得語文能力

語文能力是學生學習、運用語言文字進行生活的能力,是人類存在於社會的一種能力。知識和技能不是語文能力,隻有當知識和技能在特定的時間和空間裏,在特定的情況下,用來為人們解決生活中的實際問題時,它們才表現為語文能力。所以,語文教學應以教學生如何運用語文技能進行生活為最基礎的內容,如何學得語文技能,得借助於情感體驗。

我們知道:漢語與其他語言不同,有著自己的獨特特點。漢字是一種表意文字,漢語是一種表意的語言,它表現為“人治”,“偏重心理,略於形式”,其各級語言的組合、形成不依靠形態的變化,是一種非形態語言。所以,學習語言,更主要的是依靠主體的心理因素和對語言的直覺感受;理解語言,在一定程度意味著對這些語言所蘊涵的社會生活的理解。那在義務教育階段,我們應如何對學生進行有針對性的語文教學呢?

學生學習語言主要依靠兩種方式,即語言學得和語言習得。語言學得是指學生在教師指導下掌握語言以形成言語能力,學生在語言學得中,“不僅接觸經過專家精心選定的話語材料,而且接觸各種語言知識,並有各種各樣的實踐訓練。”這種學習方式在課堂教學中表現尤為突出。而語言習得則是指語言交際主體在自然母語環境中,通過接觸大量看似雜亂無章的言語材料,以一種我們至今難以解釋清楚的語言學習能力抽繹出複雜的語言規律並據此去運用語言。據此,在語文教學中要充分利用這種優越的語言環境,讓學生廣泛接觸並積累言語材料,憑借記憶的檢索功進行情感體驗的轉移,進而形成直覺思維,在語言習得中培養良好的語感。這種學習方式貫穿於學生學習語言的整個過程。

讓學生在情感體驗中學習語文,就應做到“讓學生帶著社會生活的體驗走進語文課堂,再讓學生帶著語文課堂的收獲走向社會生活”。在學校教學中,我們對學生進行語文教育,大多借助於教材等語文課程資源來進行。這些語文課程資源正是學生獲得情感體驗的介質。先說說教材的選文(以人教版初中語文編排體例為例)。

教材選文具有典範性,講究文質兼美,而且富有文化內涵和時代氣息,題材、體裁、風格豐富多樣的特色。選文是作者在特定生活情境中語用的結晶,凝聚著作者的文思和情結,涵蓋著語文知識和技能,決不隻是語文技巧和文字材料的簡章堆砌,它不僅貫穿著作者的生活體驗和情感傾向,作者對生活的感悟和語用經驗也高度優化於其中。所以,教師在以教材為主要憑借的學校語文教學中,要高度重視語用的教學,借助精選的文字材料(這種材料往往貫穿著寫作者的生活體驗和情感傾向,蘊含著寫作者個人的語用經驗),引導學生用自己的生活體驗、情感傾向和語用經驗去解讀寫作者的生活體驗、情感傾向和語用經驗,進而提高學生對語言的感受和領悟能力。

對閱讀部分的選文教學,我們應從學生的自我感悟出發,引導學生“按照人們日常生活和實際工作中讀寫聽說的規律”進行學習。真正的閱讀教學,應是教師、學生與文本作者心靈的對話。閱讀教學應以學生的自我感悟為主,重要任務是學會如何多角度地解讀文本,以及如何辨別這些文本中的意義所表現出來的方式。具體而言,閱讀就是培養學生學會如何將自己的生活經曆置於更為廣泛的文化背景中對文本作者及文本所表現出來的意義進行關照和解讀。在一定程度上,解讀不需要教師做定性說明而表現為一種直覺,對於文本所固有的可能性始終保持開放的態度,而不是理性分析的、終結宣判式的。我們認為:隻有當學生意識到對社會生活能夠進行主動的解釋和認識,而不是被動地接受時,他們才能對社會生活中的人、事、物及其之間的關係進行各種各樣的解釋,從而避免形成單一的、刻板的認識。隻有按照自己的語言去解釋所認識的事物和真實感受時,才會意識到自身存在的可能性,而意識到自身處境與自我感受正是一個人獨立存在的重要標誌,也正是在這一過程中,情感體驗才能得以實現,人對語言的學習和運用才會表現為一種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