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8章 傳媒參與社會風險治理(14)(1 / 2)

另外,在同一篇文章中,不見得隻有某一群體的人的話語,而是還有其他群體的話語。彼此之間是否組合,如何組合也能通過統計得以發現。相關研究者指出,通過“獨白與合聲”視角考察傳媒中的新聞來源,可能獲得兩個方麵的信息。一是新聞來源的權威性是否足以獨立支撐事實和觀點,二是傳媒反映的事實和觀點與其他話語來源形成的對話情況。並進一步了解哪些話語來源傾向於共同呈現,哪些應該形成對話而未能形成對話。“話語來源獨白與合聲頻率圖”的對角線的數字表示一種話語來源的獨白次數,其他數字代表不同話語來源之間合聲的次數,最末一行表示不同話語來源出現的總次數。

政府職能部門與農村居民同時出現的隻有7次,政府職能部門與村鎮政府同時出現的隻有6次,政府職能部門與城市居民同時出現的隻有3次,專家學者與農村居民同時出現的隻有1次。政府職能部門的獨白33次,專家學者的獨白達到66次,農村居民沒有一次獨白,村鎮政府沒有一次獨白,城市居民的獨白僅有1次,小產權居民的獨白僅有2次。通過進一步統計還發現,政府職能部門與小產權居民、專家學者同時出現的有10次,政府職能部門與城市居民、專家學者同時出現的沒有一次,政府職能部門與社會組織、專家學者同時出現的14次,政府職能部門與小產權居民、社會組織同時出現的10次,政府職能部門與農村居民、專家學者同時出現的2次,政府職能部門與社會組織、農村居民同時出現的1次,政府職能部門與村鎮政府、社會組織同時出現的1次。

很明顯,這種話語的分配與小產權探討所涉及的廣泛議題,以及一些議題與相應人群的重要性並不匹配。從相關人群的對話來看,缺乏較充分的對話。

比較明顯的是,專家學者呈現的主題最為豐富,政府職能部門呈現的主題都是和“小產權房”的整治有關。按照公共輿論的觀點,“現在,有組織的權力變得熱衷於製造一種既有利於它們的特殊作用和目標的公共輿論,又符合它們自己理解的利益的更加普遍化的公共輿論。”[顯然,由於引入了大量專家學者話語來源的緣故,政府職能部門的公共輿論構建並不成功。由於樣本涉及的商業機構主要是房產銷售商,不是房地產開發商,因此其呈現的主題主要是通過售樓人員的話語體現,相應的主要表現為呈現房屋交易這樣的主題。對於新聞記者而言,呈現的主題相對比較保守。另外,雖同為精英知識分子,法學家傾向於視為違法問題,其他的學者則視為監管或其他問題。這從一個側麵反映出,專家學者群體存在一定的分化,法學者的邏輯屬於行業性邏輯,麵對一個不完善的(即同現實存在一定差距)法律而言,其視閾明顯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這也表明,“小產權房”不是單單由法律邏輯就能解決的。

初步的結論

“小產權房”核心爭論在於:違反了什麼?誰的錯?(法律不合適還是行為激進、抑或是不得已導致違法);損害了什麼?必要麼?(政府的利益還是法律的尊嚴,或者是公眾的利益);有利於什麼?重要麼?(製度的改進還是公眾的利益,或者是農民的利益);是不是涉及了城鄉二元結構的另一麵?(城市向鄉村流動非法?);違反什麼法?哪一個環節?(《土地管理法》還是《憲法》,或者是《物權法》,或其他規定);以及其他爭議,如管理的尷尬還是權利的覺醒?中央與地方真實的博弈?購房者在其中扮演的僅僅是合情合理的助產婦角色,還是無心參與權益之爭的冒風險行動成了潛在的第三方力量?試想,如果“小產權房”沒有給購房者帶來實實在在的利益的話,這場博弈僅僅會變成政府之間的博弈。需要注意的是,在這場爭論中農村居民多數是虛置的,而恰恰他們才是真正的集體組成單元。

結合前麵的陳述,初步可以得出如下結論:

1.報紙對事件的關注程度高於對社會風險本身的關注;

2.對於政府職能部門來說,出於製度惰性下的管理,傾向於以違法進行話語建構,同時為了更好地促進管理的順利進行,避免事情的更激化,通常會通過強調“小產權房”的風險大小以獲得支持;

3.報紙對政府職能部門和專家學者過分依賴,導致其他群體利益表達不夠,也未能形成最充分的對話,因此形成了議程的精英化傾向;

4.綜合性報紙、財經類報紙及其他行業報紙形成的報道局麵表明,報紙並沒有形成範圍較廣的公共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