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性約束就是創造一個企業負責任的社會輿論評價環境。在對跨國企業的約束方麵,在諸多領域裏往往不存在跨國的法律保障,民族國家也沒有能力促成這樣廣泛的保障。但這卻為世界輿論開辟了巨大的影響機遇,而這種輿論是由媒體巧妙策動的消費者運動促成的。如針對西方部分品牌到中國執行雙重標準的行為,傳媒應如何約束企業的這種差別行為?美國《中外對話》雜誌披露了如下事實(2008年6月6日的中國《青年參考》轉載了該文章):在香港地區,麥當勞每月有兩個“無吸管日”,但在大陸沒有。該公司在美國有針對兒童的“走向健康”的快樂餐,提供更適合的替代品如牛奶和蘋果片,但在中國沒有。星巴克在西方國家為兒童提供低熱量飲料和更好的食物選擇,在中國也沒有。三明治連鎖店賽百味公司在美國推出了一份“兒童新鮮健康”菜單,用蘋果或葡萄幹作為炒土豆片的替代品,這在中國也沒有。顯然,這些需要媒體的廣泛披露,以及公眾的參與才能讓類似的企業在全球承擔起同等的社會責任。
除了以上的途徑外,傳媒還可以按照誘因——動機——行動的模式來更好地促進企業參與社會風險治理。因為企業作為組織體,其行動屬於理性選擇行為,遵循誘因——動機——行動的模式。具體來說,這樣的誘因包括認知的誘因、經濟的誘因、社會的誘因。傳媒對企業參與社會風險的治理也可以圍繞這三個方麵展開。
認知誘因包括社會風險避免的意義、方法、策略。傳媒可以通過傳播環保政策及其實施方法、企業的責任和可行的方法,引導企業樹立起社會責任——並通過企業的規章製度、開發創新行為以及生產行為體現出來。顯然,認知的原因並不具有硬性約束的性質,充其量借助於企業管理者的理解和覺悟從而實現企業社會風險的最小化。換言之,傳媒在認知誘因方麵的作用是間接的,而不是直接的。
當認知誘因不足以約束企業行為,使之承擔起相應責任時,經濟誘因可能變得有效。經濟誘因主要包括:品牌評價、創新企業及技術的推廣(表現為成本的減少,以及獲得超額剩餘價值)、財稅政策(傳媒促進政策議程,讓企業的社會成本內化)。經濟的誘因具有直接決定企業行為的功能,因此傳媒在經濟誘因方麵的作用是直接的,而不是間接的。以品牌評價為例子。大致來說,企業的生產(服務)導向曆程主要經曆了產品導向——顧客導向——品牌導向三個階段。在品牌導向階段,品牌成為選擇性注意的關鍵和深層次營銷的基礎,並成為消費信任的基礎。美國麥當勞2004年曾遭受到一係列危機事件,先是傳言其“兩任總裁的健康問題都是食用漢堡所致”,接著是媒體刊登的“1個炸雞腿等於60支香煙的毒性”的研究結果,進而是紀錄片《給我最大號》抨擊快餐食品影響健康的結論在美國產生聲勢浩大的影響。麵對這種局麵,麥當勞配合著宣布取消餐廳“最大號”食品的銷售,並推出了更為健康的“快樂餐”,裏麵包括蔬菜沙拉、瓶裝水等。並且麥當勞還宣布,今後將陸續推出更多有益健康的食品。麥當勞的“真誠”雖然使當下的交易產生了不平衡(銷售受阻),但其做法無疑贏得了消費者的消費信任,為下一周期的消費啟動獲得了足夠的驅動力。先前傳媒的報道讓麥當勞經受了巨大的壓力,之後同樣是傳媒報道,也為其建立了廣泛的品牌聲譽。因此,傳媒對企業的違反社會責任的行為進行披露的話,企業麵對品牌信任危機,會誘使企業對自我行為進行合理約束。
對於社會誘因,指的是社會文化對企業行為的要求。主要表現為傳媒對負責任者的廣泛宣傳,對不負責任者的鞭笞,以及對成熟、文明的消費者的培養,在整個社會文化中營造出負責任的主導文化,並由此產生“非負責任不可”的這樣一種社會文化狀態。在該文化狀態下,企業一旦作出違反社會責任的行為,將遭受到加倍的社會輿論懲罰和來自消費者社會行動(如拒絕某品牌商品的消費)的壓力。這種變化,直接將導致進入該社會文化的企業不得不預先接受該社會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