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樣時代”到底是什麼樣的時代?(1 / 1)

“第三樣時代”到底是什麼樣的時代?

高中語文第三冊編有魯迅先生的《燈下漫筆》,在講授本課時,對魯迅先生提出的“第三樣時代”,我感到迷惑了。先生把中國曆史分為“想做奴隸而不得的時代”和“暫時做穩了奴隸的時代”,“想做奴隸而不得的時代”的特征是:百姓麵對戰亂,強盜來了便屬於官,該殺;官兵來了便屬於盜,仍該殺。“兵匪不相爭,無槍的百姓卻並受兵匪之苦”。“暫時做穩了奴隸的時代”的特征是:有人較有秩序地收拾了天下,拿百姓做百姓,隻要遵守“怎樣服役,怎樣納糧,怎樣磕頭,怎樣頌聖”的“奴隸規則”便可保太平無事。然而,無論我怎樣想象,除了共產主義社會,先生設想的“第三樣時代”到底是怎樣的狀態,我想象不出。

“一治一亂”的其它弊端,“第三樣時代”都可以消除,唯獨這個“服役納糧”,若非到了生產力高度發達,國家消亡了的共產主義社會,則是不可能消除的(假若也把它看作弊端的話)。無論專製政府或共和政府,隻要有國家機器存在,老百姓就得“服役納糧”。在先民的理想中,“老有所終,壯有所用,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的社會便是盡善盡美的社會了,在他們的想象中,是不會出現一個不需要“服役納糧”的社會的。李自成雖然提出過“闖王來了不納糧”之類的口號,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騙人的。百姓都不納糧了,你的軍隊由誰來養?你可以讓你的軍隊在“天下太平”時解甲歸田,但當異族入侵,要將百姓不當“人”時,你用什麼去抵擋?百姓之間有了糾紛,到哪裏去找講理的地方?一個沒有國家機器的社會,怎能讓人安居樂業?所以,不納糧是行不通的。同理,不服役照樣行不通。“不服役納糧”的社會隻能把老百姓推進“想做奴隸而不得”的深淵中,哪裏談得上什麼優越性?

無論奪得江山的人(或政黨)有多高的思想境界,企圖讓人民擺脫“服役納糧”都是不可能的。聽說朱元璋還在做“賊”時,有一次被元兵追趕,走投無路,被某村的群眾掩護脫險,他臨走時許下諾言:日後若得天下,必重重酬謝。他登基以後,那裏的群眾照樣按照新朝廷的規則納糧,隻是因有一年發生災荒,才有人想起找朱皇帝實現諾言。朱皇帝一道聖旨,便免除了該村世世代代的皇糧國稅(雖然不用納糧,但仍需磕頭頌聖,並未能擺脫奴隸地位)。一國之大,某村免稅是不影響大體的,他不可能讓全國人民都免稅。如果說朱元璋是個專製皇帝,不可能帶領人民走出“奴隸環境”,那麼,是不是倡導民主之領袖人物可以讓人民免於服役納糧呢?也不是。開明者如美國的開國總統華盛頓,他領導美國人民取得了獨立戰爭的勝利之後,便製定了憲法,且自己也自覺接受憲法的約束,在幹了兩任之後便死活不肯再幹下去,做出了很好的榜樣,使後來的曆屆總統都不敢超越憲法,然而,他能讓老百姓不再服役納糧嗎?不能。要維持國家的正常運轉,老百姓除了不需要“磕頭頌聖”之外,“服役納糧”也還是要的。兩百多年來,無論是什麼樣的“持不同政見者”,都不敢對“服役納糧”進行攻擊。中國共產黨在奪取全國政權之前,無論是蘇維埃共和國時期,還是邊區政府時期,解放區同樣要征糧征稅,這並不影響共產黨在人民群眾中的威信。新中國成立後,應該是“第三種時代”到來了吧,服役納糧還未取消。新時期的稅法宣傳,還有人打出了“皇糧國稅,自古皆然”的標語呢。雖然有好些思想先進者強烈反對把時下的人民視為“皇民”,但這條標語在某些目不識丁的群眾看來,無疑是最通俗易懂,也最有說服力的。

所以,服役納糧之類的法律是不應被視為“奴隸規則”的。

是不是“磕頭頌聖”的規則取消之後,隻剩下“服役納糧”的規則,人民就可以爭到做“人”的價格了呢?不是。如果納稅人沒有爭取到“在不損害別人利益的情況下做任何事”的權利,無論是否“磕頭頌聖”,都還是奴隸。民國期間(魯迅先生所處的年代便有二十多年屬於民國的)當然不需要“磕頭頌聖”了,帝國主義也不要求我們向他們“磕頭頌聖”,但我們還是要把民國推翻,把帝國主義趕跑,國為我們也不願做隻需“服役納糧”而不需“磕頭頌聖”的奴隸。

現在的百姓,是否都爭取到做“人”的價格了呢?有時竟連我也模糊起來。報上經常有“把人不當人”之類的事件的報道。如煤礦事故連續不斷,每挖一百萬噸煤的死亡人數是美國的十五倍;特區的外資企業隨意延長工人工作時間,限製工人人身自由,克扣工人工資,缺乏必要的勞動保護設施,工傷事故得不到公平處理;執法者無視法律,肆意侵犯人權等。

現在的時代,到底屬不屬於魯迅先生所說的“第三樣時代”?我終於不敢給學生一個肯定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