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越吵越凶,最後在大庭廣眾之下動起手來。媽媽的長指甲抓破了他的臉,他一把揪住了媽媽的頭發。我撲上去,抱住他的腿狠狠地咬了下去。他一聲慘叫,一腳把我踢出了好遠。我倒地的瞬間,一輛摩托車撞了上來,幸虧旁邊一個中年男人眼疾手快,一把將我從車輪下搶了出來。那個中年男人揪住他的衣領狠狠給了他兩拳,周圍的人也都紛紛圍上去指責他,摩托車司機甚至執意要報警。從此,在兩人發生爭執的時候,媽媽的控訴內容裏又增加了“謀殺親女”一項。
爺爺奶奶拿出所有的積蓄幫他買了一輛車子跑貨運,他在家的日子便少了很多。他不在家裏的時候,我開心、任性、淘氣、無法無天。隻要他進了家門,我就老實了,他在客廳我就躲到書房裏,他去臥室我就到客廳,盡量減少跟他的正麵接觸。有時沒有業務,他在家裏休息,我寧願跟著媽媽去店裏上班,也不願意跟他單獨相處。
慢慢地我長大了。我慢慢地懂得了把媽媽、奶奶、外婆和鄰居講過的故事藏在心裏並反複推敲咀嚼,慢慢地理解了背叛與拋棄的真正含義。如果說原來對他的拒絕隻是單純的情感上的疏遠,九歲之後我開始真正地恨他。
媽媽已經把他們之間的恩恩怨怨一筆勾銷了,她和他的關係開始融洽起來。她還企圖充當我和他之間的友誼使者,我卻始終無法原諒。我已經習慣了恨,習慣了疏遠,習慣了隻把他當成家裏的一個擺設。
媽媽說他到底是你爸爸,你別老拿他當仇人,喊都不喊他一聲。我說,書上說孩子的語言接受能力在一歲左右達到最高峰,那個稱呼是時效性很強的,過了那個階段,便再也學不會了。媽媽拿我也無可奈何。初二的時候,我進入青春期,他開始把我盯得很緊。好多次我下晚自習回家,都看到他的車子停在學校附近。我跟男同學去爬山去野炊去郊遊去看電影都逃不過媽媽的盤問,我知道,全是他暗中搗鬼的功勞。
念高中時去了省城,我才徹底擺脫了他的監視。直到念完大學參加工作,我很少回家。我常常打電話回去慰問媽媽、爺爺奶奶、外公外婆,惟獨不提起他。媽媽開始給我寫信,跟我說她和他的故事,說他們當初是怎樣地年輕任性,怎樣地針鋒相對,怎樣地勢不兩立,後來又是怎樣地和解。他和肖曉萌的分手並不是肖曉萌變了心,而是他開始厭倦漂泊的生活。他寧願把自己歸類於被拋棄的角色,寧願人家誤以為自己吃回頭草是沒有了退路,也不願意人家看出他的悔意。他的倔強,和我如出一轍。
二十六歲,我有了男朋友,年底帶回家去征求媽媽的意見,發現他的頭上有了白發。二十七歲我結婚。懷孕五個月的時候,老公的公司派他到德國進修,為期一年。老公問我,你生孩子的時候我不在身邊不要緊嗎?我說不要緊,我媽媽會來照顧我的。為了有更好的經濟基礎迎接我們的寶貝,我願意忍受暫時的分離。
手續辦好後,老公一夜之間突然改變了主意,將進修的機會讓給了別人。我生氣,追問原因,他說想看著孩子出世,看他長出第一顆牙,教他學走路,學說話,聽他喊爸爸。我說以後有的是時間。他說不行,以後就晚了。這一年很重要。
我定定地瞅著老公的臉:“誰說的?”
是他。他喝了很多酒,還在電話裏哭了。他說,那一年,葬送了他所有的天倫之樂。
傾刻間,我淚如雨下。撥通家裏的電話時已經午夜十二點。他驚慌失措,連忙問出了什麼事。我說:“那個娃娃呢?”
“娃娃?”他喃喃地重複了一遍。
“那個會說話,會叫爸爸的娃娃。”
“在我的櫃子裏,一直鎖著。”他說,“可是,沒有電池了,不會叫了。”
我的淚洶湧而出。
“過陣子我去換一粒電池,等你生了孩子,拿給他玩。”他又說。
“不是送給我的嗎?又給誰啊?你一件禮物要做幾次人情啊!”我哭喊起來。
他沒再說話,但是隔著長長的電話線,我聽到了他流淚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