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廬江皖縣一個小村莊,小村莊的名字叫落雁村,村裏有一顆大槐樹,樹下有一戶人家,家裏有三口人,最大的隻有二十歲左右,最小的隻有三歲。
不錯,離曹耀出生有三年了,這三年裏,曹耀展現了驚人的天賦:剛出生幾個月就學會了說話、走路。讓村裏的大人和小孩陣陣驚奇。直稱他為天才。
然而,有些事情是逼不得已的,因為讓一個三十幾歲經曆的人去學一個孩子的天性,未免有些強人所難。於是,在無法偽裝的基礎上,曹耀也學會了在他們麵前展現自己,因為隻有這樣,才能讓他們習以為常,讓他們習慣曹耀這樣做是理所當然的事情,這樣,曹耀也就沒人再打擾了。
曹耀是在剛出生一歲多才了解到這裏的空間軸和時間軸的:這是公元175年,是接近諸侯紛爭的年代,是東漢命數已盡的年代,也是三國爭霸拉開序幕的年代。
曹耀對此感到略微的怨天尤人,曹耀隻想過自己的生活,不想卷入國家的紛爭,然而這樣的亂世,隻會削弱他的抗生存能力,讓他更加的被動。
但生存於亂世,曹耀也要學習一些保命的本事。在這個以武為尊的年代,最好的保命手段當然是武學。但他這個年齡卻做不了什麼。於是,他想乘此機會學學漢末的文字,讓自己也像個讀書人,至少不是個文盲,讓那些自命清高的人恥笑。
“母親,我要讀書寫字!”
曹耀走到李倩的身旁,裝作很乖巧的模樣,小嘴嘟嘟的說道。他知道他的母親絕不簡單,即便沒有展現過寫字的本領,曹耀有過直覺,他的母親一定會寫字的。
“啊?你要學寫字麼?”
顯然,李倩有點措手不及。
“讀書寫字是很花錢的,家裏沒有足夠的金錢來支撐你讀書寫字”
曹勇在一旁插嘴道:
“最關鍵的是,沒有人教你!”
曹勇也露出了遺憾的眼光,畢竟孩子想讀書是件好事。
“可是,我真的很想讀書寫字,我不想成為山野莽夫,迂腐於此生”
曹耀忽悠到。他想看看自己母親的表情,看看他是否像他想象的那樣不一般。盡管,他已經在以前的日子裏,試探過很多次了。
李倩似乎心動了,想了想,對曹勇說道:
“夫君,其實我會寫字的,以前我父母尚在的時候教過我。”
畢竟,曹曹耀也是她的親生骨肉,血濃於水的親情是可以改變什麼一切的。催人執往的。
“我可以教他讀書寫字,家裏沒有閑錢就把這個東西當了吧,它應該夠了賣一些東西了。”
李倩從脖子上取出來一塊玉佩,看這樣式,似乎價值不菲。曹勇沉默了,他又怎麼不知道她的不簡單呢,隻是她不說,他便不問。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會讓曹勇覺得很尷尬,因為大男子主義的他,也有讓自己的夫人掏錢的時候,而自己卻無能為力。他為了孩子的將來,也就硬著頭皮接下了。
他依然沒問這玉佩的來曆和象征意義,因為她不說。
而曹耀也早就察覺到了什麼,他在內心裏反複的問自己,這樣的日子真的能持續到永遠嗎。他的前途充滿了神秘。這也更加堅定了曹耀學文習武的信念,因為有些東西是值得要用這樣的方式來守護的,隻是希望一切都還來得及。
時間匆匆,留下了大槐樹的年輪,落下了化作春泥而護花的樹葉,疲憊了來往茫茫的人們,隻是在這樣的時間裏,曹耀是感慨不了物是人非的意境的,因為,一切都那麼真實,一切都像注定好了要上演的一樣。
人們早去晚歸,曹耀也是規律性的被教導寫字讀書,一切又都那麼自然,但有時候也會規律性的出現一些小插曲,那就是王叔家的同齡小妹:
“曹哥哥,還在寫字麼,我都看得頭大了,別寫了,陪我出去玩好麼?”
“曹哥哥,昨天我爸爸打回來一隻兔子,好可愛哦,我們一起去跟它玩好麼?”
“曹哥哥,剛才劉叔家的那位哥哥偷吃了鄰居家的東西,被劉叔打得滿天飛哎”
“曹哥哥,明天就是……。。”
就像是蚊子,亦或者十足的小跟班,黏著曹耀不放,讓曹耀有點接受不了。整天求神拜佛,讓他們拯救他的疾苦與災難。
就這樣,春去冬來,爭豔蟬鳴,時間就像手中的沙子,怎麼抓也抓不住,再回首,又過卻兩年。
兩年的時間,五歲的年齡,足夠曹耀做很多了,尤其是李倩知道自己的兒子很有天賦的情況下,但事實證明,她還是低估了曹耀,在她看來,他傾其所有的教他知識,再怎麼也要三五年,而曹耀卻用了不到一年的時間就完成了這項任務,李倩自己卻在學的當初用了十幾年。所以,曹耀這也算得上是個奇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