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作為法律家的麥克勞德看來,人們通過讓與和取得的合法程序所買賣的不是物資,而是物資的所有權。因此,任何所有權(不是所占有的物資)都是一種“商品”。一種所有權是物質的東西的所有權——有形體的財產。另一種是債務的所有權——無形體的財產。兩種所有權因此都是“商品”,因為兩者都能讓與和取得,一種在商品市場上,另一種在債務市場上。這樣,麥克勞德這第一個法律家和經濟學家,在1856年是第一個形成一種債務市場觀念的人。他在一項概括的原則裏,把商品市場上所有權的交換和債務市場上所有權的交換結合起來。由於這個原故,他使“交換性”成為經濟學必須研究的唯一的原則。他說得很對,這種交換性實際上是古典經濟學家的主要原則。然而,如麥克勞德自己所說,他以為在那雙重的所有權的移轉中兩種經濟量相互交換,這種雙重移轉我們認為向來總是被了解為一項“交易”的意思,和“交換”有所區別。每一種經濟量實際上是由交易造成的一種債務。一種是賣戶要在短期內交出具體物資的債務,例如交出一千噸鋼,這個我們稱為履行的義務。另一種是買戶要在一定期限,例如六十天內付給鋼的代價,這個我們稱為償付的義務。這些債務是經濟上的名詞,意思等於法律上的義務。這些義務都不是物質的東西,可是它們有交換價值。因此,這裏就用得著麥克勞德的“經濟量”的概念,就是一種債務,等於他的法律上的義務的概念,當然,這不是一種物質的量,但仍然是一種可以出賣的量,因此是一種經濟量。2.債務市場和債務金字塔根據麥克勞德的債務市場和商品市場的區別,我們能建立一種“債務市場”和“債務金字塔”的公式,使他的理論適合聯邦準備製在1924年6月29日的情況。
債務市場通常稱為“金融市場”,雖然它是由於債務的流通性才可能產生的唯一的市場。它的每日紀錄是聯邦準備製的貸方和借方,從四千八百萬有贏利業的買者和賣者,一直到這些買者和賣者、移轉交易中所造成的債務所有權的會員銀行甚至非會員銀行,必要時再移轉到十二家準備銀行,這些銀行本身由聯邦準備銀行董事會和美國財政部統一調節。非會員銀行,甚至屬於“金彙兌”體係的其他國家的中央銀行,可以把它們的商業債務賣給會員銀行,從而和準備銀行發生關係,以致連整個世界都被債務的流通性聯係在一起。在我們以下的研究中,這一點將在許多地方出現。
這種以最低限度的黃金為基礎的龐大債務市場的相互作用,可以在別處發表的長篇巨著中看到,現在我們隻能對麥克勞德所奠定的基礎作一種批判的檢查。麥克勞德的理論有幾種缺點,一部分是法律的,一部分是經濟的,主要地由於他周圍的古典經濟學家的唯物主義的概念,以及他在努力構成一種不是唯物主義的“經濟量”的新穎概念中所有的困難。我們將追溯這些困難的解決,從麥克勞德的債務的流通性(1856年)起,經過西季威克的金融市場和資本市場的區別(1883年);威克塞爾的世界範圍的債務償付社會(1898年);卡塞爾的等待的稀少性(1903年);納普的債務的解除(1905年);霍特裏的債務的創造(1919年);以及費希爾的負債過多和蕭條(1932年)。這些都是從1856年開始的麥克勞德的著作中發展出來的。
143 製度經濟學分析(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