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習慣到習俗(1 / 3)

經濟學與自然秩序(續) 從習慣到習俗

謨和洛克不同,因為他把一切觀念說成僅僅是主觀的感覺,而不是心智的摹仿和理性的反省。柏克萊已經開辟了這條路,休謨認為他的學說是“最偉大的和最有價值的發現之一”,於是休謨采取他的這種說法。柏克萊曾指出在洛克的學說裏“觀念”的雙重意義——感覺和被感覺的實體,並且說明了,作為單純的知覺,感覺不產生宇宙間秩序、連貫和統一的關係。洛克的“一件事物的觀念”僅僅是一種“觀念”,而觀念隻是一種感覺,可是柏克萊認為觀念必須是一種對許多感覺之間的順序的統一關係的感覺。因此,柏克萊認為,被感覺的實體的真實性完全不存在,隻有上帝的真實性存在,我們直接感覺到上帝作為一個有秩序的、一貫的、仁愛的意誌,指導著我們和世界。可是,休謨更進一步,認為心靈不是洛克和柏克萊的那種隻知道自己的感覺的“靈魂”,而隻是感覺本身的連續,這些感覺不能知道它們自己。“心靈不是一種實體,”一種有觀念的繼續存在的器官;心靈隻是一種代表一係列觀念的抽象名稱;感知、記憶和感覺是心靈;在思想程序的背後,沒有可以看得出的“靈魂”。

因此,休謨達到他的最終的懷疑主義,認為世界隻是感覺的連續,心靈作為理智,決不能了解這些感覺之間的真正聯係。休謨接下去確實把觀念說成“摹本”,可是這種“摹本”不是洛克那種外界事物的原原本本的圖象——而是模糊的感覺,重複或再現比較生動的感覺。“對同一事物的兩個觀念隻能由於不同的感覺而不同。”“我們的觀念是我們的印象的摹本,”並且“它們彼此的區別隻在於有力或生動的程度不同。”這樣,照休謨的說法,各種印象或感知,不管是外部的或是內部的,不管是關於物體的大小、動靜和軟硬,或是它們的色、香、味、聲、冷、熱或者因此而引起的痛苦和快樂,原來的基礎都相同——都是印象。那些印象是內部的、會消滅的存在物;因此我們不知道它們和繼續存在的外界實體或者仍然保持原樣的內部靈魂有關係的情況。靈魂不看到它本身在感覺這些印象——靈魂隻是那會消滅的感覺本身的前後連續。因此,在哲學上休謨達到了絕對的懷疑主義。可是,實際上不是如此。休謨的解釋是“活動”和“習慣”。活動給我們經驗,經驗是具有相似性、連接性和因果作用的觀念的聯係。因果作用是最廣泛的,並且在“動”和“力”的兩種關係裏出現。“動”是一個物體在另一個物體中產生的,而“力”是產生這種運動的能力。動是現行的,力是潛在的。因此,原因和結果,現行的或潛在的,是

“一切利益和責任的關係的源泉,由於這種關係,人們在社會裏相互影響,並且安排了統治和服從的地位。一個主人是這樣的一個人,他由於自己的強力或者雙方同意,有了一種能力或權力可以在某些方麵指揮另一個人的行動,這另一個人我們稱為仆人。一個法官是一個能在一切有爭執的案件中決斷問題的人,他能照他的意見在社會的任何成員之間決定任何東西的所有權。一個人有了能力或權力以後,隻要運用意誌,就可以把能力或權力變成行動。”

因此,意誌是活動力。能力或權力是通過意誌作用來行動的能力。可是休謨由於不能分析“選擇”,重複了洛克的物質的類比。作為觀念,這些同樣的經驗是在原來的經驗以後遺留的或者重現的那種熟悉而較不生動的感覺,因此,這是我們由於記憶和想像而了解的、印象的“反省”。觀念是外來經驗的內部的重現,它們能產生一種新的印象——反省的印象,這也是感覺,但是,主要地向著未來,例如欲望、厭惡、希望、恐懼。這種反省的感覺構成休謨的“意見”和“信念”的概念,我們把這些稱為“意義”。信念不能產生於現在的感覺,然而沒有現在的感覺它又不能產生。它和重複是分不開的,這種重複休謨稱為“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