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習慣到習俗(3 / 3)

因此,這種觀念不是理智的認識,而是個人的成見,也就是個人賦予外來印象的意義。同樣的說法也適用於休謨對道德的觀念。馬勒伯朗士、卡德沃思和克拉克把道德關係作為純粹理智的解釋,而休謨卻說這種理智的關係隻是一個意思的幾種說法,像數學裏麵那樣,是感覺不到的;然後他把他的倫理學建立在社會效用和稀少性的感覺上,這一點我們已經知道。休謨的著作的編輯人,黑格爾派哲學家格林在1875年著文,反對像這樣把自然法則和道德法則的基礎從原來的人類全體的理智改變到休謨所主張的個人的感覺和預期。

格林寫道:“把自然秩序變成依靠‘預期’,完全顛倒了實際科學程序中分別給予信念和現實的地位,這一種學說,像這樣赤裸裸地說明或者這樣一貫地堅持,竟然表麵上會被有學問的人采用,倒是令人不解……預期是‘反省的印象’,倘使原因和結果的關係僅僅是預期,那末,一種似乎最不能歸結為感覺的東西,竟然被說成是感覺了。……一種由這種預期構成的預期,完全不能有助於自然規律的概念在歸納的科學中實際所起的作用……由於‘對自然的疑問’,所謂我們相信有一種自然規律,隻要能把它找出來就好了,我們實際是硬要自然承認一種她不會自己拿出來的法則……各種現象之間有規律的關係,不是印象,也不是觀念,隻能在思想中存在。”根據以上這一段話,格林結論說,“假如原因和結果的關係僅僅是習慣,怎樣用它來擴充知識就還需要說明;熟悉的感覺的再現的預期和歸納的科學之間的鴻溝還待填補;洛克所謂‘一種自然的科學是不可能的’那種‘疑慮’,沒有被克服,反而被擴大為一種理論體係。”杜蘭特同樣地表示了格林的反對。

“休謨破除靈魂的概念,毀壞正統的宗教,還不滿足;他又要打消法則的概念來毀壞科學。自從布魯諾和伽利略以來,科學和哲學一樣,運用了很多自然法則,運用了因果關係中的‘必然性’;斯賓諾莎就在這個引以自豪的概念上建立了他的宏偉的形而上學。

可是,休謨說,我們從來沒有看出原因或者法則;我們看到事件和連續的關係,推斷因果作用和必然性;法則不是一種永恒的和必要的支配事物的命令,而僅僅是我們的形形色色的經驗的一種心理的總結和速記;我們沒有保證可以斷定以往觀察到的因果關係將在未來的經驗中同樣地再出現。‘法則’是事件發生的順序中人們觀察到的一種習慣;可是習慣裏麵沒有‘必然性’。“隻有數學公式有必然性——隻有它們是內在的和不變的真實;而這一點不過因為這種公式是一種‘同義異說’的表現方法——賓辭已經包含在主辭裏麵;‘3×3=9’是一項永恒的和必然的真實,隻因為‘3×3’和‘9’是同一的東西,表現的方法不同而已。”然而,現代科學所做的恰恰是休謨在習慣的名義下所說明的東西。休謨在區別兩種心靈的概念,一種是洛克和格林所理解的被動的概念,另一種是主動的心靈的概念,心靈在構造它自己的工具,供研究和行動之用,包括法則、原因、結果必然性等等思想工具在內。倘若心靈是被動的,它就看不出它的“消滅中的感覺”之間的關係。可是,如果心靈是主動的,它就真正地創造、感覺,並且根據消滅中的感覺的部分和全體之間一種假設的關係發生作用。休謨的懷疑主義所破壞的是被動的心靈的觀念。他所預言的是主動的心靈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