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與自然秩序(續) 經濟活動中的“勞動痛苦”、“勞動力”等諸問題
在關於“勞動”的重要性方麵,斯密比洛克前進了一步。他不僅說財產的權利是由自由勞動者對自己的產品的權利而來,像洛克那樣,而且他給了勞動三種他認為相等的意義,可是,這些意義後來把經濟學家分成三派,講“勞動力”的李嘉圖—馬克思派、講“省免的勞動”的凱雷—巴斯夏派和講勞動痛苦的新古典派。這三種意義在他討論商品的真實價格和名義價格的那有名的一章裏,可以看到:
“一切物的真實價格,即欲得此物的人真實負擔的費用,亦即獲得此物的辛苦勤勞。一切物,對於已得此物但願以之出售或交換他物者,真正值得多少呢,那等於因占有其物而能自己省免、轉加在別人身上的辛苦勤勞。自身作成的貨物,固由我們自身的辛苦而得;以貨幣或貨物購得的物品,亦由勞動購買。此等貨幣或貨物,使我們能夠免除這種辛苦。它們含有一定量勞動的價值,依此價值,我們可與其他在想像上含有同量價值的物品交換。勞動是第一價格,是原始的購買貨幣。世間一切財富,原來都由勞動購買,非由金銀。所以,一物,對於已有此物但願以之交換新物者,所值恰等於這物所能購得的勞動量。”既然勞動的痛苦(辛苦勤勞)、勞動力和省免的勞動這三種意義,斯密認為是相等的,其中的任何一種可以用作他的價值的尺度。斯密沒有接受休謨根據稀少性的對財產的解釋,又否定了一切形式的對供給的集體控製,認為那是重商主義的人為的價值,於是他在勞動的痛苦中找到了一種限製產量的自動的原則。痛苦是他對稀少性的人格化。
伊利·哈勒威提出一種倫理的原因,說明斯密何以把價值解釋為勞動的作用,而不是稀少性的作用。他說:布芬道夫說過,一件東西的價值是由於它能滿足欲望,它的價格卻是由於稀少性的作用。斯密的老師赫契森教授說過,價值是由於產生快樂的能力和取得的困難,後者他認為和稀少性相同。我們注意到,假如用後來邊沁派經濟學家的精確的名詞來說,這些意義一定會被說成效用和稀少性。可是,我們也注意到斯密所仿效的是洛克。洛克心目中有著一種“財產是權利和自由”的法律上的財產論,和1689年革命以前英國君主的專製權對立。
他用勞動力的生產力學說為這種權利辯護,又用勞動痛苦的理論作為對罪孽的懲罰。斯密同意這種“自然的和不可侵犯的”財產權利,可是我們應該注意,他把價值解釋為勞動痛苦的作用而不是稀少性的作用,就是把稀少性人格化為這個勞動的痛苦,等於赫契森的“取得的困難。”勞動痛苦是一種能使那感到痛苦的勞動者立刻了解的東西——他感覺不到稀少性,也感覺不到他的勞動力——他感覺到勞動的痛苦,這痛苦隨著天然資源的稀少而加重,隨著豐裕而減輕。如果稀少性是哲學家的回想,痛苦卻是人類的感覺。斯密的勞動的兩種意義,“痛苦”和“力”,後來成為馬爾薩斯和李嘉圖兩人分歧的根據。馬爾薩斯采用斯密的“勞動痛苦”,李嘉圖采用森密的“勞動力。”它們是同一個稀少性的人格化的兩種意義——主觀的和唯物的意義。
可是,這種分歧在馬爾薩斯和李嘉圖以後的一百年中大大地發展了。那“力”的唯物的意義變成控製自然的“力”,後來被馬克思采用了,結果引起俄國的革命;另一方麵,我們將發現它隻產生那沒有被人格化的“效率”原則。那主觀的意義“痛苦”,在斯密和馬爾薩斯手裏,是價格的人格化;後來的經濟學家用貨幣——斯密的“名義”價值——代替“勞動”時,貨幣變成不是付給自然的代價,而隻是一種被解除了人的關係的購買力,支配和換取別人的服務,最後歸於製度的原則,作為稀少性的尺度。既然斯密在他對勞動的人格化中差不多包括了後來一些學派據以各樹一幟的各種概念和原則,我們在分析斯密的“勞動”的意義的時候,就必然要預先說到他們的理論。惠特克曾指出,早期的“勞動”經濟學家混淆了價值的根源、價值的調節者和價值的尺度這三種觀念;他所作的區別一部分是根據維塞爾的意見,認為亞當·斯密把兩種相反的理論,一種哲學的和一種經驗主義的理論,放在一起。
然而,斯密的“哲學的”見解並不是哲學,而是人格化。它的實質是人格化勞動和自然;這種人格化支配了他的經驗主義的見解,認為歐洲經濟政策的實際曆史的發展完全和“自然秩序”相反。那人格化的自然秩序,一定會在曆史上依照一種神聖理性的原則,完成它的任務,這神聖理性的意旨是物資豐裕和人類幸福;他的著作中所謂經驗主義的和曆史的部分,是為了要說明人類怎樣由於集體的行動,顛倒了自然秩序。他的所謂“歸納”法不是歸納的。那是搜集若幹證明來表示人類違反了事態發展的自然順序。“自然”從自由、安全、平等、財產開始。
可是,人類從奴役、不安全、不平等和個人受集體行動的控製開始。斯密對勞動的人格化也是這樣。勞動被想像為和仁愛的自然進行一種交換,自然跟人類在一起工作;然後勞動者彼此交換他們的產物,不是按照自然秩序,而是在集體行動的規則下進行,破壞自然秩序。因此,他對勞動和自然的人格化,是把我們所講的買賣、管理和限額的行為都人格化了,可是不包括任何的集體行動,他認為集體行動是人為的,和自然相反的。這些人格化就使他的理論成為一種人對自然的關係的經濟學,而不是人對人的關係。因此,斯密的“價值的根源”是個人的人的意誌在處理一個慷慨的神的意誌所供給的物資;他的價值的“調節者”是神的統治規定一種處理自然和人類所必須遵循的法則,這種法則一定會實現的,假如不是集體行動用它的業務規則代替了自然秩序;他的勞動,作為價值的“尺度”,是一種本來可以穩定的尺度的人格化,假如不受到貨幣和集體行動的幹擾。根源、調節者和尺度這三種觀念不可能分開,因為,如果要對一種根源或調節者從數量上加以說明,隻能用計量的標準來說。現代自然科學已經放棄了根源和調節者的觀念,隻講重複和測量的標準。在數學的影響下,這也漸漸地成為經濟學裏的態度,我們認為這是錯誤的。
因為,根源和調節顯然不能從經濟學裏去掉,如果還要認為它是一種人類意誌的科學。根源、調節、甚至計量的標準,都是由人類的目的產生出來的觀念,自然科學不妨想要去掉它們。可是,如果經濟學所研究的是人類的買賣行為,這些指向未來的目的就是研究的對象。洛克、魁奈和斯密要尋求原因,那並不錯——他們的錯誤在於人化自然和勞動,作為根源、調節者和量度者,實際上他們應該向交易、習俗和集體行動的業務規則中去找。
他們把因果作用放在上帝的意旨裏,實際上應該像休謨和皮亞斯那樣,把它放在人類的目的裏。他們要找一種終極的或根本的原因作為他們的“調節者”,在洛克、魁奈和斯密看來,這是仁愛的宇宙的自然法則。他們要根據這個終極的、自然的原因找一種尺度,就是勞動和自然,受著神的恩惠的指導;其實量度的方法是一種習慣和法律的純粹人為的和集體的手段,任意創立一些單位,以便把宇宙和人類活動說成數字。1.價值的根源
“價值一詞,有兩種不同的意義。它有時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時又表示因占有其物而取得的對於他種貨物的購買力。前者叫做使用價值,後者叫做交換價值。使用價值很大的東西,其交換價值往往極小甚或絕無,反之,交換價值很大的東西,迫使用價值往往極小甚或絕無。例如,物類中,水的用途最大,但我們不能以水購買任何物品,也不會拿任何物品與水交換。反之,金鋼鑽雖無多大使用價值可言,但須有多量其他貨物,才能與之交換。”因為這些理由,斯密和他的後繼者在經濟學說裏摒棄了使用價值,認為經濟科學隻和交換價值發生關係。可是,現代的科學管理又把使用價值帶回了經濟學,斯密一定當時有一種不同的使用價值的意義,使他加以否定。實際上,我們發現斯密在他的一切論證中實地運用了使用價值的觀念。實際上,他的整個哲學是根據一種使用價值的理論,我們將按照他陳述的各種方法進行分析。正如我們已經暗示的那樣,這需要把他的“價值”這個名詞分析為它的兩個組成部分,使用價值和稀少性價值。因為,根據現代統計的需要,我們知道,價值是一定數量的使用價值,用它本身的物質單位計數,乘每單位的以貨幣計量的稀少性價值。
例如,一定數量的叫做小麥的那種使用價值的價值,是蒲式耳的數目乘每蒲式耳的價格或稀少性價值。既然斯密從天賜豐裕和人類罪孽的假設出發,進行他的分析,我們將在這些假設裏,發現他的使用價值和稀少性價值的意義。
(1)使用價值的根源——我們已經用“勞動痛苦”這個名詞作為等於斯密的“辛苦勤勞”,並且有別於“勞動力”。斯密沒有單獨地作成一種勞動力學說,或者使用價值學說,因為,他的發源於自然恩惠的豐裕論以及他的作為和洛克所謂對罪孽的懲罰意義相等的勞動痛苦論,不需要一種克服自然阻力的力量的學說,像李嘉圖後來考慮到自然的吝嗇時所需要的那樣。然而,我們細察斯密的生產和交換學說,就可以推斷他把勞動力作為使用價值的根源是什麼意思。這樣推論起來,他的使用價值的觀念是洛克的那種二元論的觀念,所謂內部的心靈摹仿外部的世界。外部的物質世界是使用價值。內部的心理世界是快樂。可是,斯密的勞動痛苦量,在他看來,等於一定數量的勞動力。因而,勞動力所創造的若幹數量的產品必然在內部引起等量的痛苦,我們可以把這種相等(這是洛克的摹仿論)叫做“心理平行論”,跟我們將叫做“機能心理學”和“交易心理學”的東西,有所區別。
“心理平行論”仿效洛克的“內部心靈摹仿外部世界”的觀念。說明我們所想像的亞當·斯密原始的價值公式,以及後來某些派別的經濟學家的公式。每一種圖解我們將在適當的地方加以詳細的說明,可是,它們的基礎全是同一個經濟概念——“稀少—豐裕”。為了便於說明,這個基線可以說是商品小麥的稀少或豐裕,用蒲式耳為計量的標準。基線上的點向右移動時(由箭頭記號表示),小麥量增加,趨向豐裕;向左移動時,小麥量趨向稀少。向右,豐裕增加;向左,稀少“增加”;這樣,豐裕是遞減的稀少,稀少是遞減的豐裕。根據斯密和李嘉圖的說法,產品量的增加就是使用價值量的增加,同時也就是人類快樂或福利的增加。它背後的假設是,人類的欲望一般是無限的,斯密否定使用價值,因為,在他看來,那是指無限製的主觀的快樂,不是和它平行的客觀的使用價值。可是,這客觀的使用價值和產品的量是同一的,因為產品就是一定數量的使用價值。產品量的增加(在他看來,這是勞動痛苦或勞動力的等量的增加)也就是使用價值數量的增加,從它的主觀的“快樂”的意義上來說。這種心理平行論實際上並不是完全平行的,因為快樂也由神的恩惠無代價地予以增加。圖2的目的是說明李嘉圖在斯密的四十年後多麼簡單地就拋棄了斯密的勞動痛苦,隻采用斯密的勞動力。實際上,這種改變包含一種有關“自然”的根本哲學方麵深刻的變化,從自然的天賜豐裕轉變到自然的吝嗇和人口過剩,像馬爾薩斯於1798年提出的那樣。可是,這種變化並不改變使用價值和快樂的連帶關係。豐裕增加,就是生產所需要的勞動力的數量增加;這等於物質產品的數量增加,它的屬性(即小麥的使用價值)以同樣的程度增加,也就是人類的快樂或福利增加的程度。這種平行論的原因是顯而易見的。斯密和李嘉圖都沒有每單位的效用遞減的概念,這種效用遞減我們稱為機能的心理,因為它決定於稀少和豐裕。這種心理的狀態是世紀中葉以後由戈森、哲逢斯、瓦爾拉和門格爾各自發現的。現在人們知道了主觀的福利(快樂)不是無限的(在某一樣物品上),而是隨著豐裕的增加而每單位遞減,隨著稀少的“增加”而每單位遞增。向著豐裕的一麵發展,它可能成為一種使人“厭煩”的甚至害人的東西,像那會淹死人的一股洪水。
向著稀少的一麵發展,水可能成為有關生死的“無限量”的效用。這種機能心理學斯密或李嘉圖都不懂,因此對使用價值,除了解作一般福利而外,不能給予其他的意義。然而斯密對於使用價值和與它平行的快樂卻有一種解釋,就是他所謂“國家的財富。”為了證實這使用價值的意義,我們引證埃德溫卡南的話。卡南指出“wealth”(財富)這個名詞在文字學上不過是“weal”(福利)這個字的一種較長的形式,並且“wealth”的比較老的意義是指那種福利,它“完全依賴占有或者按其收入某些外界的東西,例如麵包、肉、衣服或是錢,以致這個字漸漸地被用於那些東西本身,以及因獲得這些東西而產生的那種身心的狀態。”亞當·斯密采用wealth這個字的時候,它的意義已經變成這種外界的東西,不是那主觀的福利,而且“已經是非常普通,以致辭典編輯者忘記提起從前的意義。”這符合我們看到的十六世紀和十七世紀中的情況,而以洛克為最高峰。公共福利(Commonweal)和公共財富(Commonwealth)當時是可以同樣地用作經濟數量的表示,並且都還有一種政治上的政府的意義。到斯密的時候,他所不談的那個名詞“使用價值”具有同樣的意義,福利和財富——福利,指快樂或幸福那種主觀的使用價值,和客觀的使用價值或財富平行。
卡南也指出,到了亞當·斯密、李嘉圖和所有的自然經濟學家(除了羅德戴爾)的時代,“財富”已經也包括交換價值的意義,——這種意義的擴大帶來了嚴重的後果,因為價值的這三重意義,作為福利、財富和交換,變成了普魯東、馬克思、美國綠背紙幣主義者以及實際上一切紙幣論者所理解的那種詭辯的意義,這些紙幣論者主張貨幣的供給要和人們所生產的或是所有的價值(使用價值)的數量相等。根據以上所說的,我們得出一個結論:跟斯密和李嘉圖的心理的使用價值平行的,還有一種物質的使用價值,用蒲式耳、加侖等物質單位為計量標準,相當於他的“社會財富”或“國家的財富”的意義。
它的特性是不隨著豐裕而每單位的使用價值減少,也不隨著稀少而每單位的使用價值增多,和後來效用遞減的意義相反,遞減的效用是隨著豐裕而每單位的效用減少,隨著稀少而每單位的效用增加。使用價值是“豐裕”價值,可是機能價值是“稀少”價值。簡單地說,使用價值是斯密對他客觀地所謂物品和財富的一種主觀的意義,它隨著豐裕而增多。若是這樣的話,使用價值或者物品就可以說是一種價值,它隨著物質的和文化的不同而變動,而不是隨著供求的關係。物質的不同是種類上的不同,例如鞋或小麥;質量上的不同,例如春小麥或冬小麥》一級,二級;變質、損壞或消耗程度的不同。文化上的變動我們區別為“文明價值”,因為那不是供求上的變動,而是風格或時尚、宗教或道德以及新發明或新發現等等文明上的變動,這種變動改變人們欲望的目的物,從弓箭變到炸藥、從馬變到汽車、從圖畫變到電影。這些文明價值的遞減的使用價值應該加以區別,稱為“廢棄”,其遞增的使用價值稱為“發明。”
換一句話說,使用價值是物或人的一種物質的和文明的屬性,不是一種稀少性的特質;可是,和稀少性一樣,它也有一種心理的說法。它的心理的價值決定於它的物質的特性,而不是決定於數量;決定於快樂,不是決定於稀少性;決定於當時的文明,不是決定於供求。因此,使用價值應該和物體的顏色、形狀、重量、體積或容積同樣地來解釋。使用價值確有數量的關係,可是,這是物質的數量,有它們自己的物質的計量單位,例如布以碼為單位,木材以一百二十八立方呎為單位,電力以瓦時為單位。我們可以看出,這種物質的使用價值的意義,盡管它有客觀的和心理的兩種說法,因而是滿足人類欲望的東西和欲望本身之間的一種關係的觀念,其中並沒有一種觀念,認為個人真正依賴擁有多少數量的某一種特殊使用價值。
那是洛克的二元論的觀念,我們稱為“心理平行論”,不過它同樣地也是那種“福利和財富”的雙重說法的假設——福利,是“快樂”的心理學的說法,經濟學的說法是財富的豐裕。斯密所研究的是不同商品的交換價值上的不同,而不是在不同條件或不同數量下生產同一商品所需要增加的痛苦。生產一蒲式耳小麥所需要的痛苦(或等量的力),多於生產一蒲式耳馬鈴薯所需要的痛苦。所以,兩三蒲式耳馬鈴薯交換一蒲式耳小麥。李嘉圖從勞動痛苦改變到斯密的意義相等的勞動力時,他的意思也是指這種交換價值。小麥所包含的勞動力兩三倍於馬鈴薯,這說明了小麥和馬鈴薯的交換率。快樂論經濟學家注意到同一商品數量增多時每單位的效用遞減以後,發生了一個不同的問題。如果供給增多時每單位的效用減少,那末,每單位的“負效用”或痛苦是不是也隨著生產的增加必然會引起的疲勞的增加而增加呢?這一漏洞是快樂論奧國學派的缺點。他們說,機器代替勞動以後,我們已經脫離了斯密所寫的那種原始時代的“痛苦經濟”,進入一種“快樂經濟”。可是,痛苦仍然存在,並且隨著增加同一商品的產量所需要增加的努力而增加。
這樣,古典派經濟學重新出現,作為新古典派,他們的公式也可以描述出來。假如根本沒有供給,拿某些東西,例如水來說,效用(不是使用價值)就可以增高到無限量,並且顯然沒有生產它的勞動痛苦。可是,如果勞動增加,每單位的勞動痛苦的強度就增加,同時每單位的快樂減少。可是,樹並不長到天空裏去。在某一點,假定是邊際效用點,供給就停止增加,因為遞減的快樂等於遞增的痛苦。因此,有兩種邊際效用的說法——奧國快樂論派和新古典派。在前者的不講痛苦的經濟學裏,一種商品的快樂在下降中達到一點,在這裏另一種商品的快樂超過它;結果在各種商品的遞減的效用中進行選擇,從而達到一種平衡。在各種對象之間進行選擇的那一點同樣地決定大家的邊際,成為平衡點。這一種說法,1890年在龐·巴維克手裏,作為“效用成本”論出現,也就是在可以任意選擇的對象中擇善而取,所獲得的邊際利益。可是,新古典派所說的邊際效用是苦與樂的平衡點,在這裏同一商品繼續生產的痛苦等於繼續消費的快樂。
這樣,在十九世紀末斯密的平行論已經成為機能心理學,由於把使用價值的意義變成遞減的效用,把痛苦的意義變成遞增的“負效用。”價值的概念仍舊像從前那樣,是一種兩麵的概念,這一次是邊際效用或稀少性價值乘物品的數量或使用價值,從前是勞動痛苦乘使用價值的數量。另外還有一個原因使得斯密在他的經濟理論中沒法安排使用價值,就是,個人的服務。這種服務顯然是無形的,一經完成馬上就不見了。
可是,它們確實是有用的,而且它們的用處在服務完成以後還繼續下去。斯密和他的信徒們隻能分別“生產的”和“不生產的”勞動。醫生、律師、政治家、牧師、教師、音因為它擴大創造使用價值的能力,所造成的一種產量超過所有其他全體人的能力的產量。這種勞動還包括那可以叫做國家的“總”勞動的教師、牧師、政治家、政客、警察等等,他們總的工作擴大整個國家增加使用價值的產量的能力,不管他們所得的報酬是出於稅收或任何其他來源。
另一種概念是把使用價值這個名詞本身分析為四重意義,作為基本的、形態的、時間的和地點的“效用”。基本的效用是必須利用的自然力。利用自然力是改變它們的形態、時間或地點——怎麼樣、在什麼時候和什麼地方需要它們——不管它們的交換價值、價格或者工資。醫生、家庭仆役、主婦甚至音樂家和演員的所謂個人服務,是把形態、時間和時間效用加在那不然就無用的自然力上麵。這種服務直接增加東西的物質的使用價值,可是所得的報酬屬於完全不同的範圍,決定於討價還價的能力、習俗、稀少性、機會、選擇的可能性以及進行服務時服務者的經濟條件等一切情況。正是這種對別人的服務和對別人的控製之間的矛盾、生產和營利的矛盾、使用價值和稀少性價值的矛盾,使經濟學家分成各種派別,可是斯密不談這些,因為他一心一意地致力於“個人主義對重商主義”一個問題。
沒有下一世紀中經濟學家們作出的這些精細的區別,亞當·斯密的使用價值的根源的概念是什麼呢?就是任何增加豐裕的東西。斯密認為有五項因素,能增加豐裕,它們和限製豐裕的勞動痛苦不同;這五項因素是,勞動力、分工、交換、節約以及農業中的“自然的恩惠”。馬克思後來把洛克和斯密所指的那種勞動力更精細地分為體力的、腦力的和管理的能力。假使我們要說得更精確一些,就應該用“運動”的說法來表示,這樣,體力的意思是用神經、筋肉和骨頭移動自己的身體或者其他物質的體。那應該說是物質的力,而不是“體”力。那是用直接撞擊來推動外物、自身或別人的物質力。
那是物質的力量,並且可能是暴力。可是,腦力是間接推動事物的能力,在空間上隔著一段距離或者在時間上是將來;它的方法是直接推動其他物體,使其他物體發動它們自己的物質力量。工具、機器、發動機、飛機,都是起源於腦力。管理的能力,同樣地用運動的說法來說明,就是推動別人用他們的體力、腦力和人格的力量去推動物和人的能力。放在一起來說,這三方麵的力可以更恰當地統稱為人力,實際上這是洛克、斯密和馬克思所用的“勞動”的意義,因為他們的勞動者顯然是體力、腦力和管理性的勞動者。增多使用價值和國家財富的是人力。可是,這種人力的最大的生產力起因於分工,分工使人們可能專業化並且需要交換。斯密的全部工作是論述多種多樣的分工所造成的生產力增加,從工場的分工說起,然後繼續說到產業的、地區的和國際的分工,這一切全需要交換產品。
因此,斯密認為“交換價值”是勞動力必須采取的“形式”,如果它通過專業化來生產最大數量的使用價值。勞動力既然是使用價值的根源,就隻能在一種文明的環境以內發生作用,那環境決定它造成的使用價值所采取的種類和形式。後來,馬克思把斯密的使用價值的觀念裏,所有這些根源、種類和形式的含義,有係統地陳述出來。根源或“實體”,按照洛克和馬克思的說法,是勞動力。使用價值的種類決定於物質的和文明的情況,例如帽和鞋。
斯密認為,價值的形式有兩種,生產的和不生產的勞動,前者是為了交換的產品的根源,後者是為了立刻消費的產品的根源。兩者都有用,可是生產的勞動以交換價值的形式創造使用價值,不生產的勞動創造使用價值,采取為了立刻消費的形式。因此,從馬克思說回去,生產的勞動所采取的形式是分工所造成的交換價值的形式,不生產的勞動所采取的形式是沒有交換價值的那種消費的形式。前者是所謂“商品”的意思。商品是一種采取交換價值形式的使用價值。任何助長交換價值而不加成本的東西,增加生產;因此,銀行製度和紙幣,以一種沒有成本的媒介替代成本很大的黃金,從而增加生產。在這裏斯密和魁奈不同。魁奈生在一個農業社會裏,這個社會的繁榮,他認為,係於農產品豐裕而交換價值高。可是,斯密和洛克一樣,生於一個農業和工業都發達的國家,它的繁榮係於農產品和工業品的交換。魁奈把情況描寫為商品的流轉;斯密把它作為一種地區的和職業的分工。
斯密說,“即令一國居民的收入,全然是其居民勤勞所能獲取的生活資料量,”然而,“一國以商業及製造業為媒介,得比較其國土地在現耕作狀態下所能提供的數量,每年從外國輸入較大量的生活資料。都市居民,雖往往毫無土地,亦得賴自身之勤勞,吸取他人土地原生產物。不僅工作的原料,他們的生活資料亦可從此取得。都市與其鄰近諸農村之關係,往往即是一獨立國與其他諸獨立國之關係。……小量的製造品,得購買大量的原生產物。……反之,無工商業的國家,就大都不得不費去大部分本國原生產物,來購買極小部分的外國製造品。”
然而,像魁奈所說的那樣,這些農產品的低交換價值和工業品的高交換價值並不使農民受到壓迫,若是沒有人為的稀少現象從中妨害。那是自動的、因而也是自然的交換價值,是分工和專業化以及交換使勞動生產力增加的結果。假使農人必須自己製造,他們的農作物的產量就一定會減少。由於地區的分工,他們的生產力提高了,所以他們農產品的低交換價格對農人自己有利。他們從擴大了的生產力中獲得的補償,超過他們因低價格所受的損失。
斯密在城鄉貿易、國際貿易以及國家與殖民地之間的貿易方麵所作的卓越的研究,是為了證明交換價值符合勞動生產力的差別時雙方所得的利益。可是,這是生產力的意義上的一種改變。魁奈使生產力係於具有交換價值的商品的數量——並且隻有自然的活力能增加那數量。可是,斯密使生產力的意義係於具有交換價值的商品的使用價值——並且勞動力把使用價值加到自然所生產的原料上去,不須擴大數量。
因此,他們對於財富是在於具有交換價值的商品的數量,還是在於數量上增添的使用價值,意見不同;這一點意見不同實際上使斯密和魁奈在生產的和不生產的勞動的意義上部分地一致,可是分歧的地方很大。對斯密來說,生產的勞動者是那些為了和別人交換而生產的人;魁奈的“自然”的生產力也是為了交換的生產。不生產的勞動者是那些為了自己或別人消費而生產的人,對魁奈來說,這使得自然也變成了不生產的。照魁奈的說法,自然必須增加具有交換價值的東西的數量,才是生產的;可是,照斯密的說法,勞動力必須增加具有交換價值的東西的功用,才是生產的。
因此,斯密認為生產的勞動是以交換價值的形式生產使用價值的勞動。他認為,隻有交換價值構成國家的財富,因為,這種價值隻有在分工增加了具有交換價值的使用價值的地方才存在。可是,交換價值的形式,除了作為一種形式用來增加使用價值而外,沒有重要意義。斯密的交換價值的觀念給他提供了對重商主義鬥爭中最重要的發現:有效需求和貨幣需求的區別。有效需求在於“交換的物品”的生產,不在於貨幣的占有,而且這種生產,隻有采取交換價值的形式,才能作為有效的需求。重商主義者曾辯說,增加貨幣的供給就能增加需求。可是,斯密說明了貨幣分配到各個國家和各方麵,隻根據“交換的物品”(使用價值)的生產多寡。創造對勞動和商品的有效需求的,不是貨幣——是商品。創造商品的,不是貨幣,而是勞動。
那末,以交換價值的形式生產使用價值的生產的勞動,才是對其他生產的勞動的有效需求;因此交換價值不僅是物質的東西的形式——它是各種生產的勞動者相互提供的誘因,促使他們增加生產力。可是,我們講到誘因這種意義,就已經把意思轉移到貨幣價格上去了,那是斯密所不講的。斯密的有效需求的觀念關鍵在於他的“分工”,它排除了貨幣和遞減的效用。分工把魁奈的流轉觀念改變為一種“有效需求”的關係。魁奈以自然為根據,不可能構成這樣的觀念。他有兩種流轉——貨幣的流轉是一個方向,貨物的流轉是相反的方向。可是,斯密在他的交換價值的意義裏排除了貨幣。照魁奈的說法,商人和製造家,由於重商主義的特殊權利,隻是從貨物的流轉過程中任意抽取若幹。
可是,照斯密的說法,製造家積累而不消費商品的使用價值,從而創造一種有效的需求,就是,在交換中不僅支配其他商品而且也支配勞動的一種能力。勞動所增加的具有交換價值的使用價值,成為一種對勞動本身和勞動所生產的其他使用價值的需求。既然消費者所需要的是使用價值而不是一堆一堆的物質,那末,對勞動的總需求就是使用價值的總增加,由資本家積累起來並且給予勞動者作為維持生活的資料,交換他們所生產的更多的使用價值。對勞動的有效需求以及對其他產品(當然包括國外輸入的產品)的有效需求,受資本家所積累的並且可以提供交換的使用價值的數量的限製。生產出來立刻就消費掉的使用價值不能留下這種支配的能力,或者有效的需求,用斯密給它的另一種名稱來說。這種使用價值已經不存在,當然它的交換價值,或者誘致別人去生產商品的能力,也跟著一起消滅了。可是,所有可以移動的和可以積累的形式的使用價值,都成為對勞動和其他商品的有效需求。這種使用價值實際來到市場上,顯而易見地起著一種需求的作用;另一方麵,那消費了的東西,不留下等量的再生產在市場上出現,是不生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