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活動總是落腳於一定的地表空間,社會生產的各個環節也不可能在沒有“三維”空間的虛無縹緲中進行。人類從其曆史的初期開始,各項活動就與地表一定空間——區域發生聯係。最初人類是為了認識與其生存和發展相聯係的一定地表空間;隨著人口的增加,生產力水平的提高,人們認識到與人類的無限需求相比,無論空間資源,還是人力資源和人造的生產設施,都是有限的。資源的稀缺性,空間的有限性,使得如何更有效地開發、利用與保護空間和資源,成為人類麵臨的基本抉擇。這就使得人類活動的空間組織成為資源開發和經濟發展的重要內容。因此,研究人類活動的地表一定空間的結構與功能的區域學科相應產生並不斷得到發展。
然而,研究人類活動的地表空間的結構與功能,僅僅從某項生產活動的資源配置去孤立地進行探索,不僅不能達到預期之目標,甚至會產生許多不利於人類生存與發展的區域問題。通過長時期的探索與研究,人們發現一定地表空間內的自然、社會經濟事物和現象,每每都有著千絲萬縷的複雜聯係,甚至有“牽一發而動全身”的效應。本世紀50年代以來,隨著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新技術、新工藝、新手段的廣泛應用,推動了社會生產力水平的提高,極大地改變著舊的社會經濟結構,使得這種關係變得更為複雜。於是,人們開始要求調整各類區域的社會經濟結構,以求最充分合理地開發利用有限的空間和資源,協調人口、資源與環境關係,促進區域經濟的平衡發展。與此同時,人們也認識到調整區域空間的經濟結構,再按原有的觀點和模式,走老路進行開發與發展,是不可能達到上述目標的。至此,人們對區域的研究與探索就不僅限於對事物與現象的定性分析,不再是孤立地就事論事,而是走向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從區域的單項資源開發和單項經濟活動,走向對區域整體的資源配置、區域空間全麵發展進行研究的區域綜合開發研究方向。
但是,長期以來,各國(地區)政府部門按行業管理開發與發展的分割,各學科領域傳統上的局限,以及區域開發的短期行為,往往造成資源、人口、環境與發展之間的脫節與不相協調。全球性人口、資源與環境問題的相繼出現,地區間發展不平衡的嚴重對立,使人們開始發現,當今世界的發展雖然可基本滿足當代人的需求,但不可能不對後代人構成損害。於是世界各國學者開始注意並提出了發展應是既能滿足當代人的需求,而又不對後代人滿足其需求的能力基礎構成損害的持續發展觀點。1992年世界環境與發展大會為此通過的《全球21世紀議程》,隨後中國製定的《21世紀議程綱要》,就是試圖按持續發展的戰略提出並擬定的對未來區域開發與發展的框架設計。區域是地球表層的一部分,全球的持續發展離開區域是不可思議的。因此,從事區域綜合開發研究,也應高度重視區域當代發展與持續發展相結合,當代的開發與發展是後代開發與發展的前提與基礎,當代開發與發展應當為後代的開發與發展創造條件而不是設置障礙。
第一節區域概念及其發展
一、區域概念及其產生
區域的概念在地理學發展史中源遠流長。早在公元前5世紀,《禹貢》、《管子》等一大批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中國古代區域地理著作就問世了,以後的方誌更是浩繁眾多。中國無疑是世界上區域地理學產生和發展最早的國家。在公元1世紀的歐洲,地理學就有兩大流派,其代表人物是托勒密(Ptolemaus)和斯特拉波(Strabo),兩個流派都屬於區域學派。但真正提出區域概念的學者,則是19世紀初的德國地理學家卡爾·李特爾(KarlRitter)。他首先提出了區域是地表布滿事物的空間,並認為應當推重地表上不同地點的自然情況和文化有各種不同構成這一區域觀點。他指出:“地理科學著重研究地表的空間(隻要這些地表空間是布滿地理事物的),即從事各地點同時並存的現象的描述和相互關係的研究。”到了19世紀中期,德國另一位地理學家A·赫特納(Al-fredHottner)則成為近代地理學區域學派的創始人。他認為地理學的曆史表明其科學任務在於了解區域,地理學的對象是人類和自然的區域性,地理學的重要方法是區域比較法,地理學作為區域科學而在科學體係中占有特殊的重要地位,地理學的價值就是從“三維”現實的區域——空間角度來了解人類和自然。然而曆史時期地理學家的區域觀,由於當時的生產力發展水平與人們視野的局限,隻能從表象定性地理解區域,未能從實質上、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高度去認識和把握區域的實質。
隨著時代的前進、社會的進步與科學技術的發展,人們對區域的認識有了進一步的提高,在今天人們眼中的區域,已不是一個靜態的概念,而是一個具有綜合功能的動態等級係統。眾所周知,人類的各種生產與生活活動及其組合關係,都在一定的地表空間內進行,地球表麵不同的空間有著不同的資源環境、不同的人類活動及其組合關係,所以我們對區域概念的理解不能僅就現象看問題,而應將其視為一個動態係統的結構與功能的概括。目前大多數學者對區域概念的理解是:有一定內聚力的地表空間。此處所指的內聚力,是一定空間範圍內,在事物的存在上(包括資源與環境條件,人類及其創造物等客觀事物)具有同質性;經濟事物具有密切的關聯性、協調運轉的整體性和相互交叉的滲透性;社會事物具有同源性與同時性。隻有具備這些特性的地表空間,才能稱之為區域。也可以將上述定義敘述為:區域是地球表層的一部分,它具有一定的麵積、形狀、範圍和界線,其內部特性或功能相對一致而有別於外部地域。區域的上述特性都是相對的,即按區域的相似性和差異性可將區域逐級劃分與合並,從而形成區域等級係統。綜合性區域一般具有以下特點:
1.區域在自然條件和資源以及人文景觀方麵,具有一定程度的整體性和相似性。此處的自然條件和自然資源的整體性,實際上是自然結構的相對一致性,它包括了區域的氣候水熱結構、水資源結構、礦產資源與風景旅遊資源結構。自然結構的相似性決定區域經濟開發與發展方向的共同性。
人文景觀的內涵是什麼?景觀(landscape)最早出自19世紀早期,近代地理學的奠基人洪堡(A.Humboldt)提出景觀是“地球上一個區域的總體”,認為景觀表達集合的事物間相互聯係及各相關部分的調合性。當時地理學家的注意力集中在較小的區域,後來自然地理學家用景觀代表小地域自然環境特征的集合,發展成為綜合自然地理學中的景觀學派,其代表如德國地理學家帕薩格(S.Passarge)。他認為景觀是由氣候、水、植物、土壤和文化現象組成的地域複合體。其實帕薩格的思想是一種最早的綜合地理學思潮。另外許多地理學家也將景觀一詞廣泛用於對人文現象的綜合研究,特別是1906年,人文地理學家施台特爾(A.Schlgter)作了以“人類地理學的目標”(DieZielederGeographiedesMen-schen)為題的柏林大學教授就職演講,給景觀賦予了人類活動、經濟生產、交通運輸、城市聚落等人文地理學的內容。之後,德國地理學家克裏斯泰勒(W.Christaller)和廖什(Augustlsch)的著作,對景觀研究作了係統的發展,這也就是人文地理景觀學派的形成與發展的重要標誌。克裏斯泰勒將具有中心職能的城市當作文化景觀發展過程的結晶點和調節器,推導了它的形成與規模分布的等級係統。廖什則認為經濟空間布局的等級體係按其本質論,就是“經濟景觀”。在其後,地理學家維克勒(E.Wiakler)等人還提出,整個地理學以景觀作為唯一的研究對象。
人文景觀的概念比較難於理解,且不同學者從不同角度出發,所賦予的意義也頗有差別,但其基本涵義大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麵:
(1)景觀是一種類型,一種空間體係,一種相關要素的集合;各種景觀均是一個動態的結構,是整個地球表層內具有特定性質的動態空間係統。是一個開放係統,而不是封閉係統。
(2)“景觀”一詞既指單一類型“景色大體均一”的景觀,也包括那些具有多樣性或多種類型組合的區域社會經濟或文化景觀。
(3)景觀研究就是指對統一的空間(包括自然和社會經濟、文化空間)的組成要素相互影響、相互作用形成的總體特征的考察與鑒別,其中又特別強調對內在結構的整體性研究,及其內部相關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