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洲共同市場(Central American Common Market—CACM)
中美洲共同市場是中美洲五國組成的發展中國家區域性經濟合作組織。1960年12月13日洪都拉斯、尼加拉瓜、薩爾瓦多和危地馬拉在尼加拉瓜首都馬那瓜簽訂了《中美洲經濟一體化總條約》(通稱《馬那瓜條約》),條約於1961年6月3日生效。1962年7月哥斯達黎加也簽署了該條約。上述五國於1962年8月2日在哥斯達黎加首都聖何塞簽訂建立中美洲共同市場協議,中美洲共同市場正式成立。總部設在危地馬拉首都危地馬拉城。該組織的宗旨是促進中美洲的經濟一體化,協調各成員國的經濟政策,逐步取消各成員國之間的關稅,統一對外關稅,最終實現地區貿易自由化,建立自由貿易區和關稅同盟。
中美洲經濟理事會是該組織最高權力機構,由成員國經濟部長組成,總負責成員國之間的經濟協調與合作。執行理事會負責執行總條約的規定和經濟理事會的決議。
中美洲共同市場建立後,各成員國之間逐步取消關稅壁壘,實行統一的對外關稅。到1969年區域內已給予95%的關稅項目以自由貿易地位,其餘的5%都是由國際性協議或其他專門協議所安排的商品。因此,各成員國之間現已實現關稅互免。在對外貿易方麵,對進入該地區的98.4%的商品實行統一的關稅。1969年洪、薩發生武裝衝突,兩國中斷外交和貿易關係。洪還關閉了連接五國的泛美公路,並宣布退出共同市場,使該組織麵臨嚴重危機。1973年洪都拉斯回到共同市場,同年8月五國成立了“重建共同市場高級委員會”。1975年10月五國總統和巴拿馬首腦共同研究製訂了《中美洲社會和經濟共同體方案》。1980年五國和巴拿馬外長又發表《聖何塞宣言》,決定加緊研究恢複中美洲共同市場。但是由於政治動亂和外債負擔沉重,成員國為維持各自貿易平衡、節省有限的外彙,破壞了共同關稅製度,使地區間貿易逐年大幅度下降。因受國際市場影響,又無力采取共同的保護措施,一體化進程緩慢。80年代以來,為了振興共同市場、促進各國經濟發展,五國副總統和經濟部長等官員舉行了一係列會議和磋商,並呼籲國際社會支持中美洲的發展計劃和為實現經濟一體化所作的努力。歐共體是中美洲共同市場的第二大出口市場和投資者。1984年以來,歐共體、中美洲和孔塔多拉集團國家外長,就加強與中美洲的政治和經濟合作問題舉行了5次會議,達成了一些協議。美國是中美洲共同市場的最大出口市場和投資者,美國國際開發署向共同市場總部提供部分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