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少數民族的地理分布
第一章 少數民族的地理分布
我國少數民族分布的地域十分廣闊,約占全國總麵積的63.8%。由於曆史的原因,他們絕大部分居住在我國西部和北部的邊疆地區。西北、西南及東北地區是我國少數民族分布最集中的地區。
其分布的主要形式為聚居和雜散居。
絕大多數少數民族都以或大或小的聚居區同漢族居住地區交錯穿插,從而形成了在地域分布上以漢族為主體的各民族"大雜居,小聚居"的分布格局。這種格局長期以來加強和促進了各民族經濟文化的密切聯係和相互交流。為了適應我國民族構成和分布的複雜情況,黨和政府實行了具有很大靈活性的民族區域自治政策。
1.一些民族兼有散居和聚居兩種形式,即大分散中有集中。回族主要聚居於寧夏回族自治區及甘肅部分地區,但分布於回族自治地區的回民人口隻占其總人口的1/3,其餘2/3散居在全國各地。滿族近一半的人口分布於遼寧省,其餘、則廣泛分散在全國各地。蒙古族、壯族、苗族等在其聚居區外,仍有相當數量的雜散居人口廣泛分布。同時,在某些民族散居地區仍有相對的集中。
2.大部分少數民族在地理分布上表現出相對集中的特點。如壯族分布於廣西;維吾爾、哈薩克、柯爾克孜、塔吉克等族在新疆;布依族在貴州;白族、哈尼族在雲南等。又如藏族,人數較多,分布也廣,但主要集中於西藏及川、青、甘、雲各省臨青藏高原的邊緣地帶,其聚居區在地域上是連續的;朝鮮族在吉林、黑龍江、遼寧均有廣泛分布,地域分布相當集中。
3.還有一些民族在地理分布上具有一些較獨特的形式。如錫伯族和達斡爾族,由於在曆史上經曆了較大規模的人口遷移,故使同一民族分居於相隔遙遠的兩處地方,一部分居住在東北,另一部分卻分布於新疆,雖失去"共同地域"的特征,卻保持著共同的民族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