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跟團旅遊的七大疑問(1 / 2)

第四十五章 跟團旅遊的七大疑問

也3月15日,是"消費者維權日"。隨著經濟發展,旅遊越來越熱,隨之而來的投訴也越來越多,於是我們今天把關注的目光投向了這裏,將這些年消費者投訴最多的問題呈現在這裏,當然也將行內的聲音呈現在這裏。許它並不能使你今後完全避免再發生這類的問題,但至少能讓你知道發生的原因及一定的解決辦法。

1、"小費"、"導遊服務費",該給不該給?

案例:蔣小姐最近參加了某旅行社的"馬爾代夫豪華六天遊",在參團之前簽定的合同中有這樣一條:"考慮到當地情況,建議給予地陪20元服務費/天"。蔣小姐認為是"入鄉隨俗",於是簽了字。到達目的地後,遊客在機場交納了地陪索取的6天共120元的"小費"。

令蔣小姐極為不滿的是:地陪隻接送團隊以及安排住處,在近5天的旅遊時間裏他並未出現,更別說向遊客提供當地景點、風俗講解。蔣小姐不明白:導遊收了其服務費用卻為何不提供相應的服務?這樣交納的"小費"豈不是對其行為的放縱?

旅行社聲音:"小費現象"在國外非常常見,這已經是多年以來的"國際慣例"。根據地接社方麵提出的要求,組團旅行社會在旅遊合同上注明"建議給予約多少元/天小費"。在國外有很多導遊是沒有底薪的,完全靠"小費"生活,隻要客人滿意導遊的服務,情理上是應該給的。不過給不給小費、導遊服務費屬於遊客的個人自由選擇,遊客不滿意導遊的服務,可以減少或拒絕付款,可以在當地旅遊管理部門投訴,也可以回國後向旅行社投訴,而旅行社方麵也會追查原因,並視實際情況和地接社交涉。

"判官"(省旅遊質監所,下同)分析:這個案例主要是地陪的接待工作做得不夠好,並未向遊客提供優質服務。由於旅行社在合同上麵隻是"建議給予小費",而沒有說"一定要給",遊客可以酌情付款。就國內旅遊市場來看,目前廣東的情況比較特殊,有關部門近年來已從導遊人員"禁止收取小費"轉變為"禁止向遊客索要小費"。而遊客遇到索要小費或認為地陪、全陪導遊失職等情況,也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

2、加點複加點,加點何其多?

案例:春節隨旅行社前往海南的"休閑之旅",還來不及欣賞海島美景,孫先生遇到的煩心事已一件接一件:經不住導遊的勸說,孫先生等人在著名的東山嶺加遊了一個寺廟---潮音寺。眼看裏麵香火鼎盛,孫等人也蠢蠢欲動,想添個香火。一問:上香錢130元/人。來到寺廟不上香好像有點說不過去,孫先生隻好悻悻地掏錢購買。接下來在所謂的民俗村內觀看歌舞,孫先生又在眾人歡呼之下很"榮幸"地被邀請去當黎族婚禮的"新郎"......拜過天地進入"洞房"之後,孫先生又被告之:需為剛剛的"婚禮"支付100元的勞務費!

旅行社聲音:按照一般做法,旅行社會在旅遊合同上注明"建議自費×百元"或者"建議自費增加×個景點",遊客認為沒有異議便簽名生效。在旅遊途中,旅行社一定會嚴格按照合同要求,確保行程上的景點參觀完畢。而導遊在建議遊客自費增加景點時,會要求客人簽名保證"自願參加某自費項目"。

"判官"分析:遊客進寺廟後,上香與否完全是個人自願的,和旅行社無關。而"新郎"一例則屬於旅遊景點"先斬後奏"的短期盈利行為,屬違法性質。旅遊景點在邀請客人參加"互動"項目時,應該事先知會客人或在當眼處招貼收費標準。另外,旅遊合同上都會約定加點的數量,如果旅行社拚命加點則是不合理的,遊客可向有關部門投訴。

3、小孩參團,到底優惠有多少?

案例:蘇女士一家三口在今年寒假參加了某旅行社的東北三省遊。因小孩不到11歲,蘇女士便給他報了一個"小童價",便宜了近一千元錢。可一路上小孩不斷地給攔住補火車票、景點門票,甚至有幾次自助餐還給攔在門外,到處被人盯住好像旅遊沒給錢似的,搞得蘇女士一家遊興大減。最後發現小孩參團並沒有省下多少錢,還弄得狠狽不堪。

旅行社聲音:"小孩價"通常是針對12歲以下的兒童而定價的,包括長距離的交通票、景點半價門票、餐飲、汽車等交通費等。一般來說,飛機票是按年齡算,12歲以下兒童是半票,而火車票則是按身高定,身高1.1 ̄1.4米的小孩可購半價票,超過則為全價,消費者可事前補足差價。通常自助餐券的發放與床位有關,這時候家長應當事前知會導遊,溝通好了就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