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元代詩人 第五十三章 高明

(約1307~約1371)元代戲曲作家。字則誠,自號菜根道人。浙江瑞安人。瑞安屬古永嘉郡,永嘉亦稱東嘉,故後人稱他為高東嘉。他的長輩、兄弟均能詩擅文。他曾從名儒黃□遊,黃為官清廉,並以至孝見稱。高明的思想、品格受家庭、老師影響頗深。

高明青年時期用世之心很盛,元順帝至正五年(1345)以《春秋》考中進士,曆任處州錄事、江浙行省丞相掾、福建行省都事等職。高明為官清明練達,曾審理四明冤獄,郡中稱為神明。他能關心民間疾苦,不屈權勢,受到治下百姓愛戴,處州期滿離任時,百姓曾為他立碑。由於數忤權貴,晚年退居於明州(寧波)櫟社之沈氏樓,"以詞曲自娛"(《留青日劄》等)。相傳明初太祖朱元璋慕其名,遣使征召,他"佯狂不出"(《南詞敘錄》),不久病卒。

高明善書法工詩文。他的詩文中有不滿黑暗政治、同情人民疾苦的內容,如《題畫虎》斥責"人間苛政",《烏寶傳》抨擊元朝的寶鈔政策;有表現晚年厭倦塵世奔波、向往隱居生活的思想,如《次韻酬高應文》等。他還借詠史抒發黍離之歎,對宋王朝的昏暗,嶽飛父子的愚忠給予批判。至於《孝義井記》、《華孝子故址記》、《王節婦詩》等,則是頌揚孝義、表彰貞節賢德之篇。

南戲《琵琶記》是高明得以名揚後世的代表作,它是在宋元時民間流行的蔡伯喈故事,尤其是在"戲文之首"《趙貞女蔡二郎》的基礎上進行再創作而成。在宋代民間講唱、戲文中,蔡伯喈是一個棄親背婦的反麵人物,高明卻把他改寫成孝義兩全的正麵形象。關於高明作《琵琶記》的起因及劇中人物是否有所影射,前人曾經有過種種不同的說法,不過多為捕風捉影之談。姚華《□猗室曲話》說:"柔克所譏,□屬世情之常,不必意中實有其人,即以為諷世之作可也。"

《琵琶記》寫蔡伯喈被其父逼迫赴京應試。中狀元後,牛丞相奉旨招他為婿。他辭婚、辭官均不獲準,被逼入贅相府。時值家鄉遭逢荒年,其妻趙五娘曆盡艱辛,奉侍公婆。她求得賑米供養二老,自己卻暗吞糠□,年邁雙親盼子不歸,氣餓而亡。五娘剪發買葬,安葬公婆後,又琵琶賣唱,尋夫至京。最後夫妻團圓,廬墓一門受旌表。

這是一部思想內容比較複雜的作品。它一方麵揭露了封建統治階級專橫自私、欺壓百姓的黑暗社會現實,告誡讀書人應試求官會帶來災難,宣揚"真樂在田園,何必當今公與侯"的避世思想;另一方麵又以提倡道德風化為創作宗旨,不厭其煩地宣揚子孝、妻賢等封建倫理觀念。在元朝統治即將滅亡,重開科舉,妄圖拉攏知識分子為其服務的時候,作品中表現的不與統治者合作的思想,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但是,在元末風起雲湧的農民起義背景下,這畢竟是一種消極的反抗,而作品以彰孝義、美教化作為拯救社會的靈丹妙藥,也暴露了作者地主階級知識分子的思想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