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假死”與“真死”(1 / 1)

死人的事在人類社會幾乎是每時每刻都在發生。其中在曆史上因“假死”而被活埋的事,也屢見不鮮。

1819年,奧地利有個叫奧尼爾的男爵“死”了。幾天後,人們掘開墳墓,驚奇地發現棺蓋已被打開,男爵躺在血泊中。顯然,“死者”複生後頂開了棺蓋,但推不開墓穴的大石板,在絕望中撞壁而死。1856年,在中國雲南昭通地區北部的一個山村裏,一戶趙氏農家的獨生子突然死去。父母哭得死去活來,停屍8天後,仍不肯殮葬,結果到第九天時,獨生子竟奇跡般地複活了。1893年,法國有位年輕的孕婦,在臨產前“死去”,殮棺埋葬後,有人聽到棺內有哭喊聲,開棺後發現棺內都是血,孕婦在棺內生下孩子!遺憾的是開棺晚了,母嬰雙雙被悶死……醫學家認為這些人都屬於“假死”。

醫學研究表明,“假死”可能因服用過量的中樞神經抑製藥或麻醉、外傷、窒息、溺水、電擊、中毒、代謝障礙等引起,使中樞神經處於高抑製狀態。它的具體表現是深度昏迷、知覺喪失、呼吸停止、心跳停止、各種反射減弱或消失、體表溫度下降、血液墜積、腦電活動消失、肢體僵直,宛如死人一樣。這在醫學上叫做“臨床死亡”。可是“假死”者因腦細胞未死,病情會發生可逆性變化,經過一段時間,腦功能逐漸恢複,有的人可以自然複蘇;有的人遇到特殊猛烈刺激而蘇醒;有的人經醫生搶救而“起死回生”……目前,醫療技術已能使僅僅是心跳和呼吸停止的人起死回生。如今,死亡的概念是指“腦死亡”,不再是傳統的心、肺死亡。腦死亡的人不可能再複生。當今的醫療技術,足可以通過心電、腦電、瞳孔反射等檢查,防止重蹈埋葬“假死”人的覆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