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速發展期(1988-1997年)
1988年,中央決定下放外貿企業審批權,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同時寧波正式被中央列入計劃單列市,行使省一級經濟管理權限,擁有外貿自營權。在這些“利好”消息的帶動下,寧波外貿迎來了又一個難得的發展機遇期,駛入了加速發展的軌道。
這一時期,寧波對外貿易熱情進一步迸發,對外開放權限不斷擴大。寧波在獲準計劃單列後,又相繼獲準晉升為“較大的市”、副省級城市,全市各縣(市)區全部開放、獲準設立寧波保稅區、大榭開發區等。通過多年的發展,寧波對於外貿重要性的認識進一步增強,1988年《寧波市發展外向型經濟總體規劃(1988—2000)》提出“以港口促工業,以港口促內外貿易”戰略,1992年寧波市七屆六次全會擴大會議明確提出“以港興市,以市促港”戰略,1994年寧波市第八次黨代會正式提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港口城市”。外貿促進體係逐步完善,相繼成立了寧波市貿促會、寧波海外聯誼會等。外貿硬件設施水平不斷提高,從1988年起,全市投入近百億元人民幣,並吸收10多億美元外資,用於寧波城市港口、機場等基礎設施建設,初步建立以港口為中心的集疏運網絡。
這一時期寧波外貿在中央的“市場多元化”、“以質取勝”和“大經貿”戰略的指引下,獲得持續高速發展,進出口年均增速高達48%基本確立了華東重要外貿口岸地位,1997年全市進出口總額達49.7億美元,其中出口32.5億美元,出口依存度達30%,外貿成為寧波經濟發展的主要拉動力;外貿企業完成了從貨源收購型向自主經營型轉變,自營進出口生產企業隊伍快速擴大,全市外貿企業從國有企業占絕對地位向國有、集體、私營、外資共同發展轉變;出口商品從初級產品為主發展到工業製成品為主,工業製成品出口比重由1988年的54.72%上升到1997年的82.3%,其中機電產品出口比重達32.5%;出口市場從亞洲地區為主迅速向歐美地區擴展,出口國家和地區由1988年的70個擴大到1997年的152個。
五、拓展提升期(1998年以來)
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全球經濟一體化快速發展的勢頭受挫,對我國傳統的外貿發展模式提出嚴峻挑戰,外貿發展麵臨重要轉折。2001年12月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後,中央明確提出了實施自由貿易區的發展戰略,但同時貿易風險擴大和發展矛盾凸顯,對外貿易遭遇了前所未有的轉型升級壓力,在這樣的背景下,寧波加快外貿戰略和政策調整,不斷優化外貿軟硬環境,培育外貿新的增長點。首先,加快外貿戰略升級,創新先進的發展理念和思路。從寧波市第九次黨代會的“四大突破”,到寧波市第十次黨代會的“內外聯動”,再到寧波市第十一次黨代會的“六大提升”,寧波深入實施“科技興貿”戰略,著力擴大具有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出口,積極合理地擴大進口,推動“寧波製造”向“寧波智造”轉變。其次,加強外貿體製機製和政策創新,營造協同有序的發展環境,率先提出並實施國有外貿企業自然人持股、職工持大股改革和“抓大、轉中、放小、激活、理順”十字方針,率先在全國建立外貿孵化器,率先係統推行宣傳、培訓、實習、孵化一體化的進口啟蒙行動,率先實施口岸“大通關”,率先推出外貿企業出口退稅質押貸款,率先對企業出境參展費用予以補貼。加強寧波和慈溪出口加工區、寧波保稅物流園區、梅山保稅港區、寧波國家高新技術開發區等重點開放園區的開發建設,加快寧波港口和櫟社機場建設,初步建立以港口為龍頭的現代化立體綜合交通運輸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