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指出的是,這些傷害不僅出現在性侵犯的關係中,而且還可能出現在事發後孩子與他人的關係中。如果周圍人對孩子的反應與侵犯者相似,比如恐嚇、操縱、訓斥、哄騙等,孩子就會受到“第二次創傷”。
想想看,這些創傷加在一起,孩子怎麼能不上課走神?怎麼能安心讀書?對他們來說,讀書已經不重要了。有些孩子在受到侵犯後相當長一段時間,會在噩夢中驚醒,眼前還會突然閃現可怕的情景。這是“創傷後應激綜合征”的自然情緒反應。
假如父母感到無助他們怎樣關懷孩子?
記:那麼,是不是所有遭受性侵犯的孩子都將終生生活在陰影中?
龍:不是。西方研究發現,20%—40%的受害者在以後不出現精神症狀。而且越來越多的研究顯示,兒童在訴說受侵害以後的這段時間發生了什麼、經曆了什麼,極大地影響了創傷的康複。受害兒童能否從家庭成員,特別是父母那裏獲得更多支持,是影響他們康複的關鍵。
然而,麵對孩子的慘痛經曆,父母往往很難給孩子提供持續有效的心理幫助。
記:為什麼會這樣呢?
龍:每一個遭受性侵犯的孩子背後都有一個痛苦的家庭。性侵犯不僅造成孩子的創傷經曆,也成為整個家庭揮之不去的陰影。家庭常常為此經曆很多複雜的變故,有的父母也在經曆與孩子類似的創傷反應。
一位媽媽曾眼含熱淚地對我說,她非常內疚,因為她未能及時發現孩子受害的跡象,甚至還懲罰過孩子。她覺得自己是個不合格的媽媽。
有的媽媽還會因孩子不告訴自己而感到憤怒:“她為什麼會不信任我啊!”
有時,孩子長期壓抑的對侵犯者的憤怒也會投射到關心自己的父母身上,令父母憂心忡忡。
不少父母表示,突然不知怎樣管教孩子了。“以前我可以無拘無束地教育她,現在我就有顧慮了。可是,不管又不行。”特別是,當孩子表現出帶有性色彩的行為時不知如何處理。畢竟,在很多人眼裏,性隻是成人的專利。
此外,父母也不能與周圍人談論這些內心掙紮,即使說了,也常常不被理解,甚至遭到歧視。
另外,家庭還可能遭遇很多現實困難,比如轉學、換工作帶來的經濟損失和生活適應問題。為不公正的司法判決而疲於奔命,耗費太多的時間和精力等。如果我們的社會不能給家庭提供足夠的關懷和支持,重負之下的父母怎能給孩子足夠的心理空間療傷?怎能為孩子提供有益的支持和保護?
給孩子處理傷痕的時間鼓勵永遠是最重要的
記:那麼,我們的社會該如何給這些家庭提供有效的支持?
龍:西方發達國家的經驗表明,幫助這些孩子不能隻依靠某個部門、某項專業,而是需要跨部門合作、針對整個家庭進行幫助。因此我希望通過研究,從受害人及其家庭的角度,深入、真實地了解並呈現孩子遭受性侵犯被發現後,整個家庭的現實生活處境。不僅了解他們的困難和傷痛,也了解他們麵對創傷的勇氣、智慧、力量和希望。以期研究結果有助於為遭受性侵犯的孩子及其家人提供服務,並影響製定相應的政策法規。
記:你對那些遭受性侵犯的孩子和父母有什麼建議?
龍:首先,不要內疚和自責!世界上沒有全能的父母。孩子受傷害不是你的錯,你和孩子都是受害者。
其次,在相當長的時間裏,孩子可能會“不正常”,比如在噩夢中尖叫、捉弄父母、成績下降、沉默寡言。有的孩子可能對身體接觸非常敏感,拒絕你碰他,這些都是創傷反應,要給孩子時間處理傷痕。等孩子慢慢有了安全感,症狀自然會消失。
你能做的是在他做噩夢時耐心陪伴他,告訴他:噩夢會纏繞他幾個月,甚至幾年,這是自然的。但可怕的場景不會永遠跟著他。在他想和你說話時,注意傾聽,試著從孩子的角度體會他的感受。要記住鼓勵永遠是最重要的。
同樣,作為父母的也需要他人關注。要動員全家人一起想辦法克服困難,也可以找個能安慰你的人吐吐苦水。你的情緒平穩了,才能給孩子有益的幫助。必要時可求助於心理谘詢。
有的父母為了保護孩子,盡量不對孩子“提這件事”。這樣做不一定真能保護孩子,而是正在重複侵犯者的“保密要求”,這種忌諱可能會增加孩子的羞恥感。好的做法是尊重孩子的要求,做有關孩子的重大決定時,聽取孩子自己的意見,孩子特別需要在信任中恢複自信。
七歲女童勸降:不能承受之重
這幾天,我一直在想:七歲女童該否承擔勸降歹徒的重任?——即使歹徒就是她的父親,警方將七齡女童推到勸降歹徒爸爸的最前沿是否應該,這事又說明什麼?
據報道,6月16日,湖南沅江市雙豐鎮曙光村村民鄧國兵開槍(鳥銃)擊傷村支書後,身背炸藥、持槍在自家房頂與警方對峙。他七歲的女兒連喊了29聲“爸爸”將其勸下,鄧向警方投降。至此,鄧某與警方對峙已長達26小時。據悉,鄧某因患病、離婚、家庭等變故,以及認為村幹部對他太苛刻,產生不滿情緒,結果將上門協調田地的村支書打傷,然後持槍與警方發生對峙。
看完報道,筆者一方麵為警方化解一場惡性對峙事件而慶幸;但另一方麵,對於讓七歲女童介入對峙事件而耿耿於懷,深感不安。對峙事件本跟七齡女童無關。鄧某因患病、婚姻失敗、人生挫折、家庭變故等因素,導致一時行為偏差,槍傷他人,進而演變成拒捕並與警方發生對峙。據我看來,這純粹是大人之間的“遊戲”,與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孩子是沒有直接關係的。因此,讓女童直接卷入事件當中,顯然不妥,更是於心何忍!
對於一個人來說,兒童時期的可怕經曆及由此形成的心理陰影,會給其今後的成長帶來蠻大的負麵影響。一個年僅七歲的女孩,讓其親曆父親持械與警方對峙的可怖情形,其幼小的心靈遭受磨難和創傷,心理、情感備受煎熬。那種傷心無助、聲嘶力竭的呼喊以及淚流滿麵的稚臉……那真是叫人揪心、催人淚下!可以想像,這種情形和磨難帶給她心靈的震撼將會是何等巨大!她幼小的生命應該承受如此的沉重麼?再說,這種可怕經曆會不會造成她今後人生的陰影?
當前,溫情執法以及執法人性化倍受推崇,並逐漸為人們所熟悉,比如執行逮捕避開家中未成年人等。但是,為何在此對峙事件中,警方卻偏偏要不遠數十公裏,特地將七齡女童(鄧離婚後,其女兒隨母親生活)找來充當“說客”,勸降歹徒?這是否說明警方已“無計可施”?在頗為詳盡的報道裏,在長達20多小時的對峙中,隻見警方和鄧的親人在“喊話”,筆者卻始終沒有看到警方“心理談判專家”介入對峙事件的報道。為什麼?我想唯一可以解釋的是,根本就沒有“談判專家”到場。這從一個側麵反映出,基層警方心理談判專家的缺乏(或曰不配備)。事實上,在這種對峙事件當中,若有熟悉犯罪心理的談判專家從旁協助,這對於勸說歹徒放棄負隅抵抗、進而化解危機起著異常關鍵的作用,這可以從很多案件中得到應證。很遺憾的是,據悉我們的公安隊伍中,專業的心理談判專家非常匱乏,特別是在基層的警方單位,這就使得基層警方在發生類似惡性對峙事件時,顯得非常被動和無奈。如此推之,讓七歲女童介入對峙事件也就顯得不那麼奇怪了。
由此也給我們帶來一些啟示,當前社會正處於轉型時期,在各種變革和利益競爭、衝突過程中,難以避免地使一些群體和個人陷入危機中,以致使一部分人產生對社會的不滿或對人生的絕望,由此就可能導致更多的諸如挾持人質、持械對峙等惡性事件的發生。這就要求警方轉變觀念,要盡快改變應對危機時,執法手段單一,思維僵化的現狀,未雨綢繆地做好各種應急方案和專業人才的準備,以免重蹈類似此次對峙事件中“無計可施”而不得不動用七齡女童勸降的覆轍。
107 學生應知心理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