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湘林
戀愛那陣,靜茹被誌華的癡情打動了。
每次下館子,他總是點她最喜歡吃的菜,總是把菜盤裏的“精華”夾給她。比如吃紅燒排骨,她把好啃肉多的肋骨夾到她碗裏,自己啃肉少的脊骨;她喜歡吃魚,他就把刺少味美的魚肚皮肉夾給她,自己吃魚頭魚尾和多刺的魚脊……盡管他是個工薪族,可她還是嫁給了他。她認為能得到他的嗬護是一種幸福,每當誌華給她碗裏夾菜時,她就會看到鄰桌女人羨慕的眼神。
靜茹以為,誌華對她的殷勤隻不過是戀愛期間的表現。哪曉得結婚後誌華還像婚前一樣,給她夾菜的殷勤一點沒變。有天,靜茹問誌華為什麼還要這麼表現時,誌華一愣,好一會才說是習慣了,那是在他母親老了眼睛不好手腳不靈了的時候,他開始往母親碗裏夾菜的,直到7年後母親去世……
原來如此,靜茹因此很是感動了一陣子。可是,隨著日曆一張張地撕去,時間的流水衝淡了這份情。當他們的孩子能夠自己吃飯了的時候,靜茹看到,丈夫在給孩子碗裏夾好吃的菜時也沒忘記她。等到桌上可口的菜都進了她和孩子肚裏,他才把殘湯剩菜秋風掃落葉般全吃了,肚皮撐得鼓鼓的。她對他說吃點好的吧,那些殘湯剩菜倒掉算了。他笑笑說倒掉可惜了。不知咋的,她心裏很不是滋味,覺得男人太窩囊,沒點男子漢氣概。
就在這年夏天的一個晚上,她被一個姐妹邀進了舞場。因為她的美麗和淑女般的氣質,一位姓姚的老板對她大獻殷勤,討好地邀她跳一曲。老板40來歲,風度翩翩、談吐不凡,而且和她一塊吃夜宵時出手大方。
在往後的日子裏,靜茹每天都深夜回家。丈夫問過她幾次晚歸的原因她都沒理,而且從此就很少同丈夫做夫妻間的那事兒了;有時,即使是丈夫有要求,她也沒激情,任憑丈夫弄一陣了事。
終於有一天,她向丈夫提出了分手的事,說隻要丈夫同意離婚,她什麼條件都可以答應他。沒想到丈夫並沒有吃驚,而是很寬容地歎了口氣說:“唉,我知道這隻是遲早的事,強扭的瓜不甜啊……”
和靜茹好上的那個老板叫“姚總”。同誌華分手後,靜茹問姚總打算什麼時候結婚。姚總說別急,等他老爸把國外的一筆生意做完了就回來參加他們的婚禮。靜茹幸福地撲進了男人的懷裏。
春去秋來,一晃就是一年。
姚總的老爸早就從國外回來了。靜茹催問了幾次,催得姚總不耐煩了,說結啥婚呀,這樣不是很好嗎?靜茹著急地說,她肚裏有了他的孩子。誰知姚總說他不想要孩子,讓她打掉。這可讓她吃了一驚,都40出頭的人了,還不想要孩子!姚總卻說想要孩子的話早就要了,在她之前和他同居的幾十個女人中哪個不能生?
啊!好似一聲晴天霹靂,靜茹兩眼一黑就倒了下去……
被姚總玩過的靜茹墮胎後無家可歸,她隻好住進了單位的宿舍裏。雖然姚總給了她一筆錢,可那等於是賣身錢啊!她好恨,恨自己太無知。
一天中午,百無聊賴的靜茹去一家小餐館裏吃麵條,不一會一個男人就從裏間端來了一碗麵,靜茹抬頭一看就愣住了:“誌華!?”
萬語千言一時不知從何處說起。誌華趕忙在裏間弄了幾個菜招待靜茹。他告訴她,和她分手後經人介紹,他和死了丈夫的丁素蘭合了家。雙方各有一個孩子,而今都住在嶽父嶽母家。半年前,他跟妻子租了這個門麵開餐館,雖然很辛苦,但一家人和和氣氣過得很幸福。龍龍(靜茹生的孩子)很聽話,也長得乖,要她放心。
她看了看陪她一起吃飯的女人,雖然長得不算漂亮,可一眼就能看出是個心地善良會過日子的好女人。她為他感到高興,可又覺得心裏酸酸的。
吃飯時靜茹驚愕地看到,誌華在給素蘭碗裏夾菜,以前的習慣沒改。她的心劇烈地跳了起來。這時,他又習慣地將一塊魚肚皮肉夾到了她碗裏說:“吃吧,這是你最喜歡吃的。”
淚,無聲地從她臉上滾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