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卷二十九
列傳第十九
蔡廓
廓博涉群書,言行以禮,起家著作佐郎。後爲宋武帝太尉參軍、中書黃門郎,以方鯁閑素,爲武帝所知。載遷太尉從事中郎,未拜,遭母憂。性至孝,三年不櫛沐,殆不勝喪。
宋台建,爲侍中,建議以爲“鞫獄不宜令子孫下辭,明言父祖之罪。虧教傷情,莫此爲大。自今但令家人與囚相見,無乞鞫之訴,便足以明伏罪,不須責家人下辭”。朝議從之。
世子左衛率謝靈運輒殺人,禦史中丞王準之坐不糾免官。武帝以廓剛直,補禦史中丞。多所糾奏,百僚震肅。時中書令傅亮任寄隆重,學冠當時,朝廷儀典,皆取定於亮。亮每事諮廓然後行,亮意若有不同,廓終不爲屈。遷司徒左長史,出爲豫章太守。
征爲吏部尚書。廓因北地傅隆問亮:“選事若悉以見付,不論;不然,不能拜也。”亮以語錄尚書徐羨之,羨之曰:“黃門郎以下悉以委蔡,吾徒不複厝懷,自此以上,故宜共參同異。”廓曰:“我不能爲徐幹木署紙尾。”遂不拜。幹木,羨之小字也。選案黃紙,錄尚書與吏部尚書連名,故廓言署紙尾也。羨之亦以廓正直,不欲使居權要,徙爲祠部尚書。
不可;但殺人二昆,而以之北麵,挾震主之威,據上流之重,以古推今,自免爲難也。”
廓年位並輕,而爲時流所推重,每至歲時,皆束帶詣門。奉兄軌如父,家事大小,皆諮而後行,公祿賞賜,一皆入軌,有所資須,悉就典者請焉。從武帝在彭城,妻郗氏書求夏服。廓答書曰:“知須夏服,計給事自應相供,無容別寄。”時軌爲給事中。元嘉二年,廓卒。武帝常雲:“羊徽、蔡廓,可平世三公。”少子興宗。
興宗字興宗,幼爲父廓所重,謂有己風。與親故書曰:“小兒四歲,神氣似可,不入非類室,不與小人遊。”故以興宗爲之名,以興宗爲之字。
年十歲喪父,哀毀有異凡童。廓罷豫章郡還,起二宅,先成東宅以與兄軌。軌罷長沙郡還,送錢五十萬以裨宅直。興宗年十一,白母曰:“一家由來豐儉必共,今日宅直不宜受也。”母悅而從焉。軌深有愧色,謂其子淡曰:“我年六十,行事不及十歲小兒。”尋又喪母。
少好學,以業尚素立見稱,爲中書侍郎。中書令建平王宏、侍中王僧綽並與之厚善。元凶弑立,僧綽被誅,凶威方盛,親故莫敢往,興宗獨臨哭盡哀。
孝武踐阼,累遷尚書吏部郎。時尚書何偃疾患,上謂興宗曰:“卿詳練清濁,今以選事相付,便可開門當之,無所讓也。”
後拜侍中,每正言得失,無所顧憚。孝武新年拜陵,興宗負璽陪乘。及還,上欲因以射雉,興宗正色曰:“今致虔園陵,情敬兼重,從禽猶有餘日,請待他辰。”上大怒,遣令下車,由是失旨。竟陵王誕據廣陵爲逆,事平,孝武輿駕出宣陽門,敕左右文武叫稱萬歲。興宗時陪輦,帝顧曰:“卿獨不叫?”興宗從容正色答曰:“陛下今日政應涕泣行誅,豈得軍中皆稱萬歲。”帝不悅。
興宗奉旨慰勞廣陵,州別駕範義與興宗素善,在城內同誅。興宗至,躬自收殯,致喪還豫章舊墓。上聞謂曰:“卿何敢故爾觸網?”興宗抗言答曰:“陛下自殺賊,臣自葬周旋,既犯嚴製,政當甘於斧鉞耳。”帝有慚色。又廬陵內史周朗以正言得罪,鎖付甯州,親戚故人無敢瞻送,興宗時在直,請急,詣朗別。上知尤怒。坐屬疾多日,白衣領職。
後爲廷尉卿,有解士先者告申坦昔與丞相義宣同謀。時坦已死,子令孫作山陽郡,自係廷尉。興宗議曰:“若坦昔爲戎首,身今尚存,累經肆眚,猶應蒙宥。令孫天屬,理相爲隱。況人亡事遠,追相誣訐,斷以禮律,義不合關。”見從。
出爲東陽太守,後爲左戶尚書,轉掌吏部。時上方盛淫宴,虐侮群臣,自江夏王義恭以下鹹加穢辱;唯興宗以方直見憚,不被侵媟。尚書仆射顔師伯謂儀曹郎王耽之曰:“蔡尚書常免昵戲,去人實遠。”耽之曰:“蔡豫章昔在相府,亦以方嚴不狎,武帝宴私之日,未嚐相召。每至官賭,常在勝朋。蔡尚書今日可謂能負荷矣。”
大明末,前廢帝即位,興宗告太宰江夏王義恭應須策文。義恭曰:“建立儲副,本爲今日,複安用此?”興宗曰:“累朝故事,莫不皆然。近永初之末,營陽王即位,亦有文策,今在尚書,可檢視也。”不從。
時義恭錄尚書,受遺輔政,阿衡幼主,而引身避事,政歸近習。越騎校尉戴法興、中書舍人巢尚之專製朝權,威行近遠。興宗職管九流,銓衡所寄,每至上朝,輒與令錄以下陳欲登賢進士之意,又箴規得失,博論朝政。義恭素性恇撓,阿順法興,恒慮失旨,每聞興宗言,輒戰懼無計。
先是,大明世奢侈無度,多所造立,賦調煩嚴,征役過苦,至是發詔悉皆削除。由此紫極殿南北馳道之屬皆被毀壞,自孝建以來至大明末,凡諸製度,無或存者。興宗於都坐慨然謂顔師伯曰:“先帝雖非盛德,要以道始終。三年無改,古典所貴。今殯宮始撤,山陵未遠,而凡諸製度興造,不論是非,一皆刊削,雖複禪代,亦不至爾,天下有識當以此窺人。”師伯不能用。
興宗每奏選事,法興、尚之等輒點定回換,僅有存者。興宗於朝堂謂義恭及師伯曰:“主上諒闇,不親萬機,選舉密事,多被刪改,非複公筆跡,不知是何天子意。”王景文、謝莊等遷授失序,興宗又欲改爲美選。時薛安都爲散騎常侍、征虜將軍,太子率殷恒爲中庶子。興宗先選安都爲左衛將軍,常侍如故;殷恒爲黃門,領校。太宰嫌安都爲多,欲單爲左衛。興宗曰:“率、衛相去,幾何之間。且已失征虜,非乃超越,複奪常侍,則頓爲降貶。若謂安都晚過微人,本宜裁抑,令名器不輕,宜有選序,謹依選體,非私安都。”義恭曰:“若宮官宜加越授者,殷恒便應侍中,那得爲黃門而已?”興宗又曰:“中庶、侍中,相去實遠。且安都作率十年,殷恒中庶百日,今又領校,不爲少也。”使選令史顔禕之、薛慶先等往複論執,義恭然後署案。既而中旨以安都爲右衛,加給事中,由是大忤義恭及法興等。出興宗爲吳郡太守,固辭;又轉南東海太守,又不拜,苦求益州。義恭於是大怒,上表言興宗之失。詔付外詳議,義恭因使尚書令柳元景奏興宗及尚書袁湣孫私相許與,自相選署,亂群害政,混穢大猷。於是除興宗新昌太守,郡屬交州。朝廷喧然,莫不嗟駭。先是,興宗納何後寺尼智妃爲妾,姿貌甚美。迎車已去,而師伯密遣人誘之,潛往載取,興宗迎人不得。及興宗被徙,論者並言由師伯,師伯甚病之。法興等既不欲以徙大臣爲名,師伯又欲止息物議,由此停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