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們再回到我們的論題上來。應該說,從宏觀上,或者說從戰略上,把自己要與之交際往來的眾多他人都視為工具,當作工具來使用,是完全可以的,而且十分應該。然而,從微觀上,從戰術的角度看,卻絕對不能把眾多的他人視為工具的,誰要是那樣做,勢必要倒大黴的。因為他們畢竟是人,有血有肉的人,活生生的人,你的一己私利全得靠他們來幫助成就的呢。可見,視為上帝也不為過。因此,為了實現你的一己私利,便有個如何與他們相處的問題了。在合作過程中,你能始終顧及對方的尊嚴,欲求,讓對方得到他所應得之利益,才會與你合作下去。你的一己之私利也會得以實現。當然,無論怎麼做文章,永遠是在“關係”上作文章。
從以上的分析中,我們可以得出如下的結論:你與他們之間雖屬對立的關係,卻不是敵對的。而是一種在各自利益層麵上互相依存、相互依賴、合作共贏的關係。
決定一個人人生成就大小的,是人的內在而非外在,也同其人是否懂得人性,善於利用社會生活規律大有關係。所謂利用社會生活規律實則是利用人性,善於借助他人之力成就自身。
7、人是靠自己特有的東西來謁於社會的
人都是靠自己特有的東西作為武器來謁於社會的。金錢、權力、地位、美貌、知識、技術、學問,等等,因人而異,就看各人擁有什麼了。
在未有金錢以前,人們物質上的往來是以物易物。金錢出現後,金錢成為財富的象征。在社會生活裏,有權可以弄到錢,有地位、權勢可以換到錢,名聲也可以轉化為金錢,對錢的貪婪又變成對權力、權勢、地位、名聲、榮譽的貪婪。其實,一切都是為了錢。通過擁有足量的錢,去購買自己想要的東西。這便是生活的本質,社會的真相。
每個人都想引人注目,渴望得到他人的尊重、稱讚。而這就得活出一片屬於自己的新天地,至於靠什麼,因人而異。在現代社會,不外兩大途徑:一是拚命掙錢,從而擁有巨額財富;二是成為某個領域的出類拔萃者,即所謂的“出人頭地。”前者以財驕人、炫人;後者以才顯世、名世。
然而,人類是不會以夠用為滿足的,也不會以已經擁有的為滿足的。人類永遠是追求過剩的動物。夠用之後,還要爭取榮耀、榮譽。而榮譽是世人給的,而不是自己封的,世人給你榮譽,靠的是你對社會、人類所作的貢獻的大小。以才顯世的人,他們的發明、創造,所寫的著作,所做出的藝術品,或所創立的思想,便是其產品。這些產品已直接對人類社會作出了貢獻,人們憑其作品給予其應得之榮譽。而掙錢的卻不然。他們所掙的錢,是個擁有物,嚴格地說,還是工具,處於工具狀態,得通過花出去,為社會、大眾謀些利益,才能轉化為對社會的貢獻,才能獲得榮譽,體現其人的人生價值,這便得轉個彎兒才行。這便是富起來的人們拿出巨額財富搞基金會、辦公益事業之由來。
錢、性是人生中不可或缺的兩種東西。人們的追求基本上是圍繞這兩大目標進行的。隻有這兩大目標都實現之後,人們才有心情去享受其他方麵的樂趣。芸芸眾生中,絕大多數人的終生追求也就是這兩大目標。所謂“自我價值的實現”乃是高層次的心理需求,隻屬於那些特別有大誌的人。這樣的人永遠是少數。
從世情看,人們並不問你從哪裏來,所關注的是你到哪裏去,達到什麼樣的高度,走得多遠。人們看人,是看結果的,“過得海便是神仙”這句話反映的就是這麼一種世態。一個人,當他默默無聞,無所作為的時候,世間之人是不會留意他、關注他的。然而,當他在事業上闖出一些名堂來,有些建樹時,便會引起眾人的注意了。曾有一領導說過,當官後親戚突然多了,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功成名就之人,可以幹些卑微的工作,不但不會被人看輕。相反,卻會被人看重。然而,當一個人尚未有所成時,還處於默默無聞狀態時,老幹些卑微瑣碎之事,卻會被人瞧不起,說他沒出息。這就是世情,社會就這樣。
人都講麵子,而支撐麵子的,永遠是背後的實力。實力強大的,不靚而靚;沒有實力的,美也不美。在眾人眼裏,強者矮而不矮,弱者高而不高。實力強而貌不美者,人們說他有特色。無實力而美者,人們說他空有一副臭皮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