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屬阿爾泰語係突厥語族。通用漢語文。信仰伊斯蘭教。生活習俗大都與信仰伊斯蘭教有關。民歌旋律優美,節奏明快,具有獨特風格,但內容多是反映青年男女的相互傾慕。
八、裕固族
裕固族在元代被稱為"撒裏畏兀",明代稱之為"撒裏畏兀兒",清代稱做"西喇偉古爾"、"西喇古兒黃番"。"黃番",是反動統治階級強加給裕固族人民的侮辱性稱呼。其自稱是"堯乎爾"(yogur)。解放以後,由政府與其族民協商,命名"裕固",取"富裕鞏固"之意。
裕固族族源,目前學術界說法尚不一致。比較普遍的看法是,先世來自於唐代的回紇,與新疆維吾爾族有共同的淵源關係。
據曆史文獻記載,840年鄂爾渾回紇汗國崩潰後,諸部四散,一支投葛邏祿,一支投安西,一支投吐蕃。投附葛邏祿的一支,後因其牙帳設於蔥嶺以西,世稱之為蔥嶺西回鶻(回紇後改稱回鶻);遷至安西的一支,以其牙帳後設於高昌,故稱之為高昌回鶻;投附吐蕃的一支,後因其建牙於甘州,史稱之為甘州回鶻。
甘州回鶻政權自唐末建立時起,至北宋年間,一直與統治中原的曆代王朝保持著密切的政治、經濟聯係。他們把馬匹、橐駝、镔鐵、玉石和獸皮等物輸往內地,又從內地換回大量白銀、銅錢、絹、帛、絲、茶等物。足跡東至陝西、河北、山東,以及遼上京(今內蒙古自治區巴林左旗東南波羅城)等地。由於唐朝曾以公主嫁之,回鶻汗"世稱中朝為舅",民而"中朝每賜答詔"也常稱之為"外甥"。
11世紀初,聚居於河套附近地區的黨項族崛起,在靈州建立政權,史稱之為"西夏"。西夏統治階級為攫取東、西貿易利益,奪取河西走廊的控製權,經常侵襲河西地區,與甘州回鶻汗國進行了長期的戰爭。甘州回鶻政權因戰爭頻繁,國力損耗嚴重,加上後來又與廝囉結怨,勢力衰弱,1028年終於為西夏所破。
隨著汗國的崩潰,其所屬各部又再次離散。其中除部分淪為西夏附庸外,部分逃入北宋境內,散居於秦隴間。另一部分則散居沙州以南,繼續過著遊牧生活。移居沙州以南的沙州回鶻人,就是後世所稱的"撒裏畏兀人"或"黃頭回紇"。
13世紀時,蒙古族興起,統一中國,撒裏畏兀大部分為甘肅行省管轄。元末,元宗室寧王卜煙帖木兒奉命鎮守其地。明初,明朝以其地置安定、阿端、曲先等衛,成為明朝在西北地區的重要屏障,並使之"納馬中茶"。因與蒙古族人民長期共處,後許多蒙古族人民也被吸收於裕固族共同體中。
15世紀中葉後,以明朝政權日漸腐敗衰弱,嘉峪關外所屬各衛統治者彼此爭權奪利,經常互相殘殺。時值吐魯番封建主(察合台後王)勢熾,諸衛頗受其侮,遂漸次相率內徒。明朝置其眾於肅州和甘州南山一帶,自是不複更遷。清初,其眾分"七族",各有首領以統轄。
語言有"堯乎爾語"和"恩格爾語"。前者屬阿爾泰語係突厥語族,後者為阿爾泰語係蒙古語族。通用漢語文。
主要從事畜牧業。牲畜以馬、牛、羊為大宗,也有少量驢、騾和駱駝。生產方式粗放,多按春、夏、秋、冬四季隨時更換牧地。居住於黃泥堡地區(位於肅州以東)的,則多從事農業。居民信仰喇嘛教格魯派。民間文學豐富,民歌別具一格,曲調優美。婦女擅長編織和刺繡。
九、東鄉族
東鄉族以其居住於甘肅省臨夏東鄉而得名。在曆史上則分別被稱為"東鄉回"、"東鄉土人"、"東鄉蒙古人"、"蒙古回回"。
東鄉族族源,有的認為本民族的主要成分是蒙古人,有的認為是中亞或阿拉伯人,有的認為是蒙古人和回回人。眾說紛紜,莫衷一是。根據傳說,結合有關文獻記載,似是以回回人和蒙古人為主體,吸收部分漢族和藏族成分演變發展而成的。東鄉族地區在元代屬河州路,由吐蕃宣慰使司管轄,是蒙古軍和探馬赤軍的重要屯戍中心。明初,明政府於其地置河州衛,由歸附明朝的故元將領何鎖南普統治。明政府為加強中央集權,洪武年間於其地推行裏甲製度。東鄉族地區設麻失、梨子、黑水、哈刺、女帖(一作信貼)、鴉兒、結合、刺麻、打柴等9裏。清朝建立後油於原有的"裏甲製度",弊竇叢生,竟被廢除,而為"會社組織"所取代,共設24會、107社。
東鄉族人民主要從事農業。由於封建統治階級的殘酷壓迫和剝削,生產技術落後,耕作粗放,木製工具和石製工具在生產中占著相當大的比重。主要農作物有洋芋、青稞、燕麥、小麥、蕎麥、糜子、大豆等。
語言屬阿爾泰語係蒙古語族,通用漢文。信仰伊斯蘭教遜尼派。有新、老二教派。清代曾多次同各族人民一起,掀起反抗清朝反動統治的鬥爭。婦女善刺繡。群眾性文娛活動活躍,每年秋後,常與鄰近村民相約舉行"那敦"(即蒙古族的"那達慕"),有賽馬、摔跤、"打土塊"等個人或集體競技活動。"東鄉花兒"深為廣大人民群眾所喜見樂聞。
十、保安族
保安族在曆史上曾被稱作"回回"、或"保安回",居住於今青海省同仁縣隆務河一帶。該地原是藏族人民的的聚居區。明萬曆年間,由於明朝統治階級於同仁縣附近修建保安堡,設"保安營",遂因其地而得名。
族源一說來自信仰伊斯蘭教的蒙古人,一說來自河州(今臨夏縣)經商的回回人。但也有說來自陝、甘等地派往當地屯墾守邊的官兵。根據有關記載,結合民間傳說,似為寓居於當地的蒙古人吸收漢、土、回、藏等民族成分後發展而成。
因受隆務寺封建農奴主欺壓,曾數次變更聚居地。先徙居循化,繼又徙居甘肅臨夏大河家(今甘肅保安族東鄉族撒拉族自治縣境內)。
保安族主要從事農業。農作物有小麥、大麥、玉米、蕎麥、豆類、大麻、洋芋、豆類和甜菜等。原有生產技術落後,耕作粗放。及遷大河家地區後,因受周鄰各民族人民先進生產技術影響,生產工具和耕作方法都有很大改進和提高。所製"保安刀",在甘、青、藏等地深受各族人民喜愛。
語言屬阿爾泰語係蒙古語族。通用漢語文。信仰伊斯蘭教遜尼派。能歌善舞。"保安花兒"優美動聽,別有風韻,造型藝術發達。社會習俗多受伊斯蘭教影響,但也保留著蒙古族的某些習慣。
十一、達呼爾
達呼爾,即今達斡爾族,其名始見於1667年(清康熙六年,一作五年),初作打虎兒。《清實錄》載,是年理藩院奏,"查打虎兒有一千一百餘口,未編佐領,應照例酌量編為十一佐領,設頭目管轄",聖祖從之。後來一般作達呼爾,亦作達瑚爾、達胡爾、達瑚裏、達呼裏、達古爾、打狐狸、紅狐狸等。名稱含義為"種田的人"。有"愛門人"別稱。也有人認為《蒙古源流》卷六中所記,16世紀末科爾沁蒙古攻打東部的三個部落之一的"達奇鄂爾",即達呼爾。達呼爾一同語源有多種說法,主要的有由契丹"大賀"氏或室韋"達姤"部名變來,或說由達斡爾語"達豪爾"(達,原來之意;豪爾,意為所在地方,合意為"原居處")而來。族源迄今仍無一致認識,可歸納為契丹遺裔說和土著說兩種:前說始於乾隆年間欽定《遼史》中,以達呼爾對譯大賀氏;土著說所指不一,包括了靺鞨黑水部後裔、室韋或室韋達姤部後人、塔塔爾部或白韃靼遺人、早期蒙古族的後裔等說。流行最廣、影響最大的,是與蒙古同源說和契丹後裔說。
17世紀初(明末清初),與今鄂溫克、鄂倫春人被稱為薩哈爾察(滿語,意為黑色貂皮)部,後稱索倫部。時達呼爾族共有18(一說20)個哈拉(姓),得名皆來源於原居住地區的江河、山或村屯名稱。分布西起石勒喀河,東至牛滿江(今稱布列亞河),北抵外興安嶺南麓,南達黑龍江上中遊沿岸地區。在這一區域中,精奇裏江(今結雅河)自中流以下,黑龍江自漠河對岸沿江下至精奇裏江口一帶,為明末清初達呼爾人最集中的居住地域。
17世紀中葉,因沙俄入侵黑龍江流域受到野蠻掠奪與屠殺,他們進行了英勇抵抗後在清政府統一安排下,內遷到黑龍江以南的嫩江流域。以後又因達呼爾兵驍勇善戰,不少被清朝調往它地駐防、戍守邊卡,遠至新疆伊犁地區。
在黑龍江北岸時,達呼爾人具有很高的文化,已形成了以地域為紐帶的部落集團,是索倫部中社會發展最快的一族。已跨越完全依靠漁獵為生的階段,開始經營農業生產,聚族定居,並與今鄂溫克等族共同建立了雅克薩、阿薩津、鐸陳、烏庫爾、多金等木城和許多村屯。南遷後,農業有了進一步發展,不少達呼爾人已以農業為主;然相對說來,耕作技術還較粗放,直到清末,他們還采用"一犁擠"的種植法;農作物有燕麥、大麥、糜子、蕎麥、豌豆等。也兼營畜牧,主要為牛、馬。手工業以善造木質輪高的"車"著稱。另外,居住今鄂溫克族自治旗境內的從事純畜牧業,居莫力達瓦旗山區的還以狩獵為主。有自己的語言,屬阿爾泰語係蒙古語族。無文字,使用滿文,少數地區兼用蒙文或哈薩克文。婚姻為一夫一妻製,恪守氏族外婚製。曲棍球為其傳統的體育運動。信奉薩滿教,自清末起部分人改信喇嘛教。
努爾哈齊在1616年建立後金政權後,發兵征討黑龍江諸部,薩哈爾察部歸附。50000016_860_51634年(後金天聰八年),達呼爾頭人巴爾達齊率44人朝後金,皇太極以宗女妻之。1639年(崇德四年),索倫部另一頭目博穆博果爾叛清,巴爾達齊不為所動,率族人"堅壁以待王師"。後巴爾達齊入京供職。南遷後的達斡爾人,被清編為杜博淺、孟爾丁、訥莫爾3個"劄蘭"(隊或連,即參領),由理藩院管轄。
1731年(清雍正九年),三"劄蘭"編入布特哈八旗,訥莫爾為正白旗,孟爾丁為正黃旗,杜博淺為鑲黃旗。有清一代,達呼爾人以貂皮向清王朝繳納貢賦,每年清政府派官員到齊齊哈爾市北"楚勒罕"集市征收,當時不少漢族等商人也帶著絲織品、金屬品等貨物來交換達呼爾等族不入選的貂皮及其它獵產品。交換的發展,加速了達呼爾社會的發展。
十二、索倫
即今鄂溫克族。其名見於明末清初,有"索倫部"和"索倫"之分。索倫部早於索倫見之史載,初見於1634年(天聰八年),包括索倫、鄂倫春、達呼爾等族,部名顯然是由族稱引申而來。索倫作為單一民族名,見於《清實錄》崇德五年(1640),書中才有索倫與俄爾吞(鄂倫春)、奇勒裏(鄂倫春族一支)、精奇裏(達呼爾族一支)並列的記事。索倫是他稱,滿語意為"先鋒",亦有"射手"、"請來"之意。鄂溫克是索倫人的自稱,意為"住在大山林中的人們"或"住在山南坡的人們",但直到1957年鄂溫克才正式定為全民族的名稱。是元代"林木中百姓"、明代"野人女真"的一支。但也有人認為,唐代及其以前的"鞠"部落和北室韋、缽室韋,均是索倫族的祖先;或將其與達呼爾族一起籠統說為"遼之後裔"。
凡有三支:一支分布在今貝加爾湖以西的勒拿河支流威呂河、維提姆河地區,共有12個大氏族,被稱為"喀木尼堪(漢)"或"索倫別部",以馴鹿作乘載工具;一支居貝加爾湖以東至赤塔河一帶,共有15個氏族,被稱為"納米雅爾"部落或叫"那妹他",以馬作運載工具;第三支散居在自石勒喀河至精奇裏江(今結雅河)的黑龍江以北廣大地區,是索倫人中最主要的一支,17世紀上半葉以博穆博果爾為首形成了一個強大的部落聯盟。這三支索倫人,特別是後一支,因沙俄侵略,在17世紀中葉先後遷於黑龍江南的"嫩江之濱",散居在雅魯河、諾敏河等地。後來不僅居地有變遷,至本世紀初,鄰族還以新稱稱之。大體說來,居今額爾古納河畔使用馴鹿的鄂溫克人,原屬"喀木尼堪"的一支,被稱為"雅庫特";居內蒙古陳巴爾虎旗的,屬"那妹他"的一支,被稱為"通古斯";分布於內蒙古自治區鄂溫克族自治旗、布特哈旗境內的,屬博穆博果爾所在的一支,仍稱"索倫"。
未南遷前的索倫,還處在以狩獵、捕漁為生的階段,但發展不平衡已出現,即分布在黑龍江中上遊地區的已有粗放農業,赤塔河一帶的已從事部分牧業。南遷後,不平衡發展的差別越來越大,以致到清末,散居內蒙古阿榮旗、布特哈旗及黑龍江訥河縣等地的,已以經營農業為主;居於鄂溫克族自治旗和陳巴爾虎旗的,從事純畜牧生產;專以狩獵為生的,隻有被稱為"雅庫特"的不到百戶的一支,他們的社會發展還處在原始社會末期。有語言,無文字。語言屬阿爾泰語係滿一通古斯語族通古斯語支。使用蒙文或滿文,農業區後來使用漢文。信奉薩滿教。
早在17世紀上半葉,索倫人就與清王朝來往,1636年(崇德元年)清軍至喀木尼漢地方,首領葉雷等歸服;次年,黑龍江地區的索倫部頭人博穆博果爾朝清,貢馬和貂皮。後來這兩位首領又率眾反清,清調兵征討,至遲在1641年(崇德六年),索倫人全部臣服於清。清一方麵在其村屯中駐守滿洲士兵,另一方麵以其氏族為單位編製佐領,命其酋長為佐領管理其眾。順治年間(1644-1661),沙俄入侵索倫居地,為了斷絕侵略者的掠奪、衣食之源,他們從此到康熙朝大部分先後遷居黑龍江以南、額爾古納河以東至嫩江兩岸,共分5個"阿巴"(圍獵場),與先後遷來的達呼爾、鄂倫春等族交錯雜處,受布特哈總管衙門管轄。後來為了反對沙俄的不斷侵略和清軍入關後的軍事需要,清朝將其5個"阿巴"的丁壯規定旗色編入八旗,時有5旗47佐。平時他們從事生產,以解決生活之需;"軍興皆聽調撥",至各地鎮壓各族人民反抗清王朝的統治和駐防。在有清一代,索倫除承擔繁重的兵役外,還有納貂義務。從另一方麵看,他們在從征中立功受賞和駐防各地與各民族人民的交往,又加速了索倫族的社會發展,因此至清末,三支索倫人除雅庫特一支外,都已進入封建製發展階段。
十三、鄂倫春族
名稱始見於1640年(清崇德五年),初作"俄爾吞",後作俄羅春、鄂羅春,1690年(康熙二十九年)始用鄂倫春名。亦作俄樂春、俄倫春、鄂爾吞、鄂魯春,皆同音異譯。含義有二:鄂倫春人說,意為"住在山上的人";清代文獻認為,是"使用馴鹿的人"之意。至17世紀中葉以後康熙朝的"上諭"和"奏折"中,才累見其名。清初一個時期,被清人與達呼爾人、索倫人(今鄂溫克)統稱之為"樹中人"、"薩哈爾察部",後又被包括在索倫部中。在清代,鄂倫春還有多種別稱:族內因居住地不同,有瑪涅克爾、畢喇爾、滿琿、奇勒爾等不同的自稱;他稱更複雜,或按其使用馬或馴鹿作交通工具分別稱之為使馬部、使鹿部,或按編入八旗與否稱之為摩淩阿(滿語"馬上"之意)鄂倫春、雅發罕(意為"步行")鄂倫春,或依其居於叢山密林中呼之為"棲林",又音訛為"麒麟"。
鄂倫春為古肅慎的後裔,來源於明代野人女真中的北山野人一支。
17世紀中葉以前,鄂倫春人散居在黑龍江北岸西起石勒喀河,東至日本海包括庫頁島在內的廣大地區。《龍沙紀略》載,黑龍江以北,精奇裏江(今稱結雅河)源以南,為鄂倫春人的居地,"其眾夾精奇尼江以居"。這隻是說了作為鄂倫春主要一支的畢喇爾的居地,在精奇爾江以西至石勒喀一帶,分布著瑪涅克爾一支;滿渾散居在黑龍江下遊;奇勒爾居恒(亨)滾河(今阿姆貢河)流域。17世紀中葉後,沙俄入侵黑龍江流域,鄂倫春人進行了英勇的抵抗,後在清政府統一部署下,居黑龍江上中遊地區的鄂倫春人,極大部分遷到黑龍江南嫩江間,與先後遷來的達呼爾、索倫等族交錯雜居。大體為,瑪涅克爾一支遷到今內蒙古自治區鄂倫春族自治旗境內,畢喇爾-支散居在黑龍江遜克、愛輝及呼瑪縣境內。
鄂倫春世代以狩獵為生,輔之以捕漁和采集。史書描述,鄂倫春狩獵"得一獸,即還家,使婦取之,不貪多,亦不以負載自苦"。表明他們私有觀念很薄弱。但他們的狩獵技術,包括婦女在內都很高。史載,每當客至,婦女即載兒於筐,懸於頸上,"腰數矢上馬,獲難免作炙以飼",射時轉筐於背,"旋回便捷,兒亦不驚"。馴鹿為其主要的乘載工具之一,"用罷任去,招之即來"。由於其地盛產樺樹,他們的"冠履器具,廬帳、舟渡,皆以樺皮為之"。操鄂倫春語,屬阿爾泰語係滿--通古斯語族通古斯語支。無文字,少數上層人物識滿文。普遍信奉薩滿教,有病不求醫,清薩滿跳神治病。
據載,1640年(清崇德五年),皇太極將歸眼的索倫部居民"分編為八牛錄(佐)"。次年,皇太極在平定了索倫部博穆博果爾之亂後,鄂倫春人便正式被納入清朝統治下。先屬寧古塔昂邦章京(1662年改稱寧古塔將軍)管轄。17世紀中葉,清朝為反對沙俄侵略,於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設黑龍江將軍,下設八城,管理黑龍江地方。時鄂倫春隸於八城之一的布特哈總管衙門。布特哈衙門以兩種方式對鄂倫春人進行統治:一是直接將一部分鄂倫春人編入布特哈八旗為兵,此即前述之摩淩阿鄂倫春,他們負有從征打仗義務;二是對未編入八旗為兵者,即雅發罕鄂倫春,讓其打貂納貢,由布特哈5員稱"諳達"者分治之,每歲至其境征貂。"諳達"在征貂過程中,肆意壓迫和剝削鄂倫春人,最終導致鄂倫春族等起而反抗,清朝被迫在光緒朝撤消了布特哈總管衙門。不過從另一方麵,諳達進入鄂倫春地區,使鄂倫春社會的對外交換興旺發達起來,促進了鄂倫春社會的發展。
十四、赫哲族
其名始見於《清實錄》,1663年(康熙二年)三月,"命四姓庫爾哈等進貢貂皮,照赫哲等國例"。這說明赫哲名稱在1663年前已經存在。赫哲,亦寫作黑哲、黑斤、黑真、黑津、赫斤、赫金、赫真,皆同音異譯,為"下遊"、"下方"、"東方"之意。因住地不同,自稱有那乃(居烏蘇裏江及黑龍江下遊流域者)、那貝(居今黑龍江省富錦縣地區)、那尼做(居今黑龍江同江縣一帶)之分,均為"本地人"之意(赫哲語,那,意為"本地"、"當地";乃、貝、尼做是方言之異,"人"之意)。在清代文獻中,還因其習俗等不同,有赫哲喀(哈)喇(其男皆剃發,故又稱為薙發黑斤,俗呼短毛子)、額登喀(哈)喇(其男不剃發,故又稱不薙發黑斤,俗呼長毛子)等別稱。又由於他們以狗拉爬犁(雪撬)作交通工具,被稱為使大部或使大國。因長期以來赫哲人以鮮魚、野獸肉為食,以魚皮和麅皮為衣,故又有魚皮部或魚皮靴子、麅皮韃子等之稱。居今鬆花江下遊地區的,還有"奇楞"別稱。
赫哲來源於明代東海(野人)女真的一支,即主要為明末清初被稱為東海三部中的呼爾哈部的居民。分布地區史載不一,大體說來,散居在南起牡丹江下遊,沿鬆花江下遊至黑龍江入海口及以東至海包括庫頁島在內的廣大地區。在這區域內,額登喀喇主要住在黑龍江下遊中段,赫哲喀喇分布在今黑龍江省三江平原及烏蘇裏江會黑龍江後的一段地區。
19世紀中葉以前的赫哲族,社會還處在原始社會末期,以"削木裂革"記事,還不知歲月時日,問其年歲,以食"達嘎魚"(即大馬哈魚)次數以對;過著"夏捕魚作糧,冬捕貂易貨以為生計"的漁獵生活。捕魚主要采用網捕和鉤捕。狩獵下"如弩"的箭,野獸經過觸動箭繩即發,射中率"百不失一"。捕打的野獸有貂、鹿、麅、狐、貉、水獺等。在狩獵實踐中,他們已熟練掌握了野獸行蹤的規律,"見蹤則跡之,必獲"。冬季,他們使用兩種具有特色的交通工具:一為"狗扒裏"(即雪撬),形如木舟框架,長3米多,寬、高皆隻0.5米多,以數狗拉之,行如飛;一為"木踏板"(滑雪板),積雪厚時采用之。踏板長1.3-1.7米左右,寬0.13米,以帶毛鹿皮或犴達罕皮將毛尖向後釘於底,以便上山時不下滑。這兩種交通工具,據《大元一統誌》載,元代這一地區的居民已廣泛采用。有語言,無文字。語言屬阿爾泰語係滿--通古斯語族滿語支。婚姻為一夫一妻製,實行族外婚製。普遍信奉薩滿教。
由於與滿族同源於古肅慎,均屬明代女真,故努爾哈齊與皇太極在統一女真諸部過程中,從1599年(明萬曆二十七年)至1643年(清崇德八年),對赫哲人居住地區共用兵17次,用征服和招撫兩手統一了赫哲人。其中,一部分被遷徙到今遼寧省境渾河流域,編入八旗,成為"佛(老)滿洲"即滿族的最初組成成員。大部分留居故地的,17世紀中葉(清順治初)被按哈拉(姓氏之意)、莫昆(氏族或家族)編入村屯,稱"編戶",清政府在其地設姓長、鄉長管轄之,每年向每戶征收貢賦貂皮1
張。到時,居鬆花江下遊一帶的,赴三姓城(今黑龍江省依蘭縣治)交納;住烏蘇裏江和黑龍江下遊流域的,分別到清廷派往"莽牛河"、"德勒恩地方"(或說普祿鄉)的官員駐地交納。康熙年間(1662-1722),居鬆花江下遊以東的赫哲人,又有一部分被編入八旗,稱"伊徹(新)滿洲",也成了滿族的成員。清廷對未加入滿族共同體的,除了在納貢時給了各種"賞物"外,還許其上層人物"世娶宗女"為妻,以加強兩民族間的密切關係,客觀上起了加速赫哲社會內部階級分化的作用。
十五、朝鮮族
朝鮮族是一個跨國民族,主體部分居住在朝鮮半島;在我國境內,早在先秦時代,就有不少古朝鮮人在今鴨綠江以西地區勞動、生息、繁衍,先後歸屬箕氏、衛氏朝鮮國。公元前108年(西漢元封三年),漢武帝劉徹破衛滿朝鮮國後,在原區域內設立玄繭等4郡,將其納入漢王朝版圖之內。公元前37年,東南遷至沸流水(今遼寧省桓仁縣北富爾江,一說今渾江)的夫餘族王子朱蒙,建立高句驪國,疆域逐漸擴大,約在公元1
世紀中葉前後,古朝鮮族基本上又多隸屬於其統治下,經過了一個時期以後,他們遂與高句驪、夫餘、沃沮等融合為一族,即高句驪族。
668年(唐總章元年),唐高宗李治滅高句驪國後,高句驪人除投奔新羅國的部分外,無論是被遷入長城以內的,還是留居原地的,在經過了曲折變化後皆先後融合入漢族之中。新羅國於935年為南奔的高句驪族遺裔王建建立的高麗國所取代,朝鮮半島居民(新羅、百濟、高句驪)亦因之被統稱為高麗族。
1392年(明供武二十五年),高麗國大將李成桂取代王氏為王。玫國號為朝鮮,隨之族稱複稱朝鮮。
高句驪國亡後很長一段時間,朝鮮半島平壤以北地區的居民,先後主要為渤海人、女真人,直到明永樂年間高麗改稱朝鮮前後,朝鮮人才逐漸增多起來,今圖們江以南,鴨綠江以東地區才全部劃歸朝鮮國管轄。由於這一地區多山地瘠,遷居這裏的朝鮮人常越過圖們江、鴨綠江到中國境內挖參、狩獵、開墾種植。
1644年(清順治元年),清入關後,滿族大批遷入中原地區,致使鴨綠江以西、圖們江以北大片地區空曠荒蕪。盡管滿族貴族以為其發樣地,嚴禁漢人入居;朝鮮國政府也實行封疆鎖國政策,嚴禁越境,對"犯越者"格殺勿論;然為謀求生存的朝鮮貧苦農民,有不少仍冒禁潛越,且從未間斷過。自15世紀至1840年這一時期,一般說來,朝鮮人進入我國境內,或"朝耕暮歸",或"春來秋去"。在這一時期的後期,已有一些人攜老扶幼進入今吉林、遼寧兩省境內築室定居,其中,有的長期定住下來,有的被發現後又被押送出境。如:1714年(清康熙五十三年),圖們江對岸的"土民男女五十五人"遷居寧古塔將軍的管轄區內,被發現後逮捕逐回;1744年(乾隆九年),朝鮮山城的西嫩達伊等25人因饑謹在江水封凍後越境入居我國,被春秋兩季巡邏的清統巡隊發現後驅逐。19世紀中葉以後,情況有了新的變化:一方麵,衰落的清王朝"弛禁"其發祥地,對越境來投的朝鮮人許其造屋定居;另一方麵,朝鮮國內發生災荒,饑民紛紛外逃,於是第一次出現大批朝鮮人遷居我國境內。朝鮮《李朝實錄》中記載1866年(清同治五年),慶源府阿山鎮有75人越境入住;1869年,慶興府阿吾地全鎮軍民"一齊犯越";次年(同治九年)又發現不少"朝鮮男婦子女"已定居在"綏芬等地,耕作安業"。第二次大批遷入,是在1900年日本帝國主義侵占朝鮮後。當時朝鮮反日群眾和破產農民,不堪日本軍國主義的殘暴統治,一批批難民逃入我國境內,開荒種地,構屋建屯。據統計,截止1911年,時屬邊外南路的今遼寧省丹東、寬甸、鳳城等縣,計有1490餘戶,6800餘人;屬邊外北路的遼寧省桓仁和吉林省通化、集安、臨江、長白等縣,共有12000餘戶,52000餘人;今延邊地區,僅在1910年9月至1911年末不到一年半的時間裏,就遷入19000餘人。此後,還時有遷入。遷入我國境內的朝鮮人,主要分布在遼寧、吉林、黑龍江三省的東部地區,而尤以今延邊地區最集中。
1920年東北地區的朝鮮族人口有459000多人。他們在與當地各民族人民共同勞動和鬥爭過程中,形成了自己的特點,成為我國的少數民族之一--朝鮮族。
我國的朝鮮族,主要從事農業生產,尤擅長種水稻;亦兼事狩獵和挖人參。他們有自己的語言和文字,尊崇孔孟之道,能歌善舞。衣尚白,有"白衣民族"之稱。男子上衣為斜襟,無紐扣,以布帶打結;褲子為便於盤腿席坐,褲襠較寬大。女子上衣短而瘦,袖子窄而短;裙子肥而長。住房也別具民族特色,主要反映在屋頂造型為船型和宇、殿、閣型。婚姻為一夫一妻製。人死後土葬,流行淨身後以麻布或絹裹屍入棺埋葬。信仰藏傳佛教,部分人信仰基督教和天主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