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統一全國至滿族興起前的南北各民族(續)(2 / 3)

柯爾克孜人逐水草而居,根據季節變化及農牧業需要,分別居住氈房、土房和木房。夏季遊牧多住氈房,冬季多走居在氣候溫暖的山穀地帶,住四方形土房和木房。氈房內,"氍毹謁薦地。倚卓值門置烓灶,駕三足鐵爐,謂之格爾加克。家長居其下右處,賓客稚幼居門之左,仆役居門之右"。氈房大小及木房、土房華麗或簡陋,由於貧富懸殊及社會地位高低,差別很大。

第二章 西北和東北其他諸族

清代是我國多民族祖國大家庭最後奠定的時期。我國境內50多個民族,基本上是在清代最後發展和形成的。我國清代的少數民族可分為三類:一為由古代民族發展而來,現民族是他們的後裔;一為古代民族互相融合發展而為新的民族;一為較晚遷入我國境內。這些民族,不論其曆史長短,與祖國的曆史關係如何和人數多寡,由於清朝政府實現政治上的統一,各民族之間進一步發展了經濟和文化交流,加強了互相依存、共同發展、不可分割的關係。特別是北方諸民族,此時期在反對和抗擊沙俄等帝國主義的入侵中,各民族結成戰鬥情誼,對祖國的向心力和各民族結成的凝聚力不斷增強,各民族在開發和捍衛祖國的邊疆中都作出了重要貢獻。

清代西北、東北諸民族除了上述漢、維吾爾、哈薩克、蒙古、滿族等民族外,東北方麵還有達呼爾、索倫、鄂倫春、赫哲、錫伯、朝鮮等族,天山南北還有錫伯、塔塔爾、俄羅斯、烏孜別克及塔吉克等族,陝甘寧尚有裕固、撤拉、保安、東鄉、土、回等族。

一、錫伯族

為清代祖國民族大家庭成員之一。清以前,原生活在東起吉林、西至呼倫貝爾盟、北自嫩江、南至遼河流域的廣大地區。

17世紀,錫伯族歸清後,由於他們英勇善戰,被編入八旗,受清朝政府直接管轄。後隨清軍到各地駐防,足跡遠及東北、新疆和雲南等地。

1764年(乾隆二十九年),錫伯族1016人被派遣至新疆戍邊,攜帶家屬2000多人。自此,錫伯族分居於東北和新疆兩地。即:一部分分布在海拉爾南室韋山地區,即今之東北吉林、遼寧和黑龍江等地;一部分分布在新疆天山北伊犁河旁的察布查爾地區以及霍城、鞏留、塔城、伊寧、烏魯木齊等地。居住在東北的錫伯族通用漢語文和蒙古語文,居住在新疆的錫伯族使用錫伯語,其語言屬阿爾泰語係滿--通古斯語族滿語支,有的兼通維吾爾語、哈薩克語。錫伯為本民族的自稱。錫伯,史稱犀毗、師比、席百、席比、鮮卑等。其含義,一說為瑞獸或帶鉤,一說為地區名。

錫伯族世代以遊獵捕魚為生,長期處於原始公社階段,實行平均分配。納入八旗製度後,使錫伯族的社會製度和經濟生活發生很大變化,由原始公社直接過渡到封建社會,從流動的漁獵經濟過渡到農業經濟。

錫伯族是勤勞勇敢的民族。他們駐防新疆後,於1767年(乾隆三十二年),被清政府編為8個牛錄,為了發展農業生產和得到生活上的保證,1802年(嘉慶七年),在錫伯族總管圖爾根領導下,錫伯族人民艱苦奮鬥,大力開挖水渠,由察布查爾塞口,引伊犁河水,在大渠兩旁開荒種田。水渠取名"察布查爾",含義為"糧倉"的意思。此後,錫伯族人民又與八旗官兵一起,在伊犁、博爾塔拉、塔城等開挖水渠,變荒地為良田,先後開出良田十多萬畝,發展了新疆地區的農田水利建設,在新疆各兄弟民族中傳播了許多農業生產技術和知識,對開發新疆作出了重要貢獻。

19世紀初,在英帝國主義支持和浩罕策劃下,張格爾入侵新疆,於天山以南煽動叛亂,錫伯營官兵800人奉向隨同清軍平定叛亂,他們在追殲張格爾於喀什噶爾西境喀爾鐵蓋山的戰鬥中,英勇奮戰,活捉了張格爾,立下汗馬功勞。之後,他們在反對伊犁地區"蘇丹汗國"和抗擊沙俄對伊犁殖民統治的鬥爭中,頑強不屈。

19世紀中葉,當清政府為收複新疆而進行的戰鬥中,錫伯族人民又在總管喀爾莽領導下,與清軍密切配合,英勇地捍衛了祖國的西部邊疆。

清代錫伯族的封建生產關係,是編入八旗後發展起來的。'旗地'名義上為公有,按旗員和披甲等級分配耕種,帶有俸祿和兵餉性質。但19世紀中葉後,八旗製逐漸瓦解,旗地逐漸成為私有,錫伯族人民內部分化,大部分錫伯人淪為佃農和雇工。錫伯族人民曾為廢除跟丁製度、要求清丈土地和發給地契而進行鬥爭,但都因統治階級的鎮壓而未能成功。

錫伯族的文化藝術絢麗多彩。主要有民間文學、民間故事、民歌、神話、寓言等。在民間廣泛流傳著敘事詩《喀什噶爾之歌》、《三國之歌》、《離鄉曲》和散文《輝番卡來信》等。錫伯族的民歌鏗鏘有力,內容多為反封建統治鬥爭和歌頌勞動人民的生活與男女青年之間的愛情。

錫伯族人民能歌善舞。有豐富多彩的工藝美術,如刺繡等。群眾性娛樂活動和體育活動,如賽馬、摔跤、蕩秋千等在民間開展很普遍,尤以射箭聞名。

新疆錫伯族原為八旗中一支錫伯營,居住與八旗製度相聯,以牛錄為單位,一牛錄為一村落。它既是一個作戰單位,也是一個生產單位。為安全計,築有城堡,住著一二百戶人家,街道井然。錫伯族在城堡內居住,住房用土坯築成,座北朝南,每戶圍以矮牆,牆內為院子,修有果園,菜園和飼養家畜。

錫伯族家庭為一夫一妻製。一般三代同堂。家庭成員都要尊重年長者和父母。錫伯族的婚姻,本民族同姓者不能通婚,有姨表婚和姑表婚,也有與外族通婚的現象。

服飾上著旗裝,婦女愛穿旗袍,紮褲腳。飲食方麵,以米麥為主,食豬肉和牛羊肉。人死後墓葬,有墳地。節日有春節、清明和端午節等。節日要進行叼羊、賽馬、潑水等歡慶活動。每年農曆三月十八日是遷至新疆的紀念日,這天要進行紀念活動。

錫伯族篤信薩滿教或喇嘛教。病危時請薩滿跳神。祭祀祖先或神。

二、烏孜別克族

清代在我國新疆地區生活著一個從中亞遷來的民族--烏孜別克族。本民族使用烏孜別克語,其語言屬阿爾泰語係,突厥語族,西匈語支。

烏孜別克一名,來源於14世紀作為蒙古帝國四大汗國之一的金帳汗國的統治者烏孜別克汗,即元史所稱之月即別、月祖伯、月思別。在烏孜別克汗統治期間,汗國的勢力十分強盛,烏孜別克汗聲名遠揚,因而人們稱之為烏孜別克汗國,稱生活在汗國的軍民為烏孜別克人。

15世紀,繼之而起的白帳汗國,它占領了西西伯利亞和廣大的哈薩克斯坦地區,生活在這些地區的人們,主要是突厥人和蒙古遊牧民,被統稱為烏孜別克人。

15至16世紀,白帳汗國一部分烏孜別克人在昔班尼汗的率領下,南侵中亞農業地區,相繼占領了布哈拉、撒馬爾罕和塔什幹等城市,推翻了帖木兒汗國,南下的烏孜別克人與當地從事農業的突厥係屬互相融合,形成為統一的烏孜別克人。

在我國曆史發展的長河中,中亞的烏孜別克人及其祖先,即與我國新疆地區和內地有密切的經濟和文化交流。在烏孜別克汗及其繼任者紮尼別克汗統治期間,中亞烏孜別克人通過向元朝朝貢和接受回賜以及商業貿易等方式,與新疆、肅州等地區及內地,互相交換、買賣土特產品,滿足自己的需要。他們之中一部分人陸續在新疆地區定居,成為我國最早的烏孜別克族。特別是在清代,來我國經商或從事其它活動的烏孜別克族更不乏其人。

18世紀50年代末,清朝在統一新疆的過程中,以烏孜別克人為主體的浩罕國(今中亞費爾幹納地區),要求歸屬清朝,其比鄰希瓦汗國和布哈拉汗國,亦通過浩罕與清朝發生了關係,友好往來,中亞烏孜別克人來我國經商者日益增加。他們當時在新疆有特殊的名稱,當地人稱他們為"浩罕人"、"安集延人"、"布哈拉人"。他們先是來到新疆南部的喀什噶爾、葉爾羌、阿克蘇等地經商,後擴展至天山北伊犁等地。許多烏孜別克人有了立足之地和購置產業後定居下來,成為我國新疆地區的烏孜別克族。

19世紀中葉後,浩罕的阿古柏在英、俄帝國主義支持下,入侵新疆,也有一部分烏孜別克人進入新疆。其後移居新疆地區者絡繹不絕。除商人外,還有農民、知識分子和宗教職業者等等。

清代前期,我國烏孜別克族大多從事商業,成群結隊,組成駝馬商隊,沿著古代絲綢之路,在中亞與我國新疆地區的崇山峻嶺與戈壁沙漠,長途跋涉,不辭辛勞,來往於中亞和新疆各地進行販運。販運的物品有我國生產的茶葉、絲綢織品、陶瓷、大黃和中亞的皮張、牲畜與其它的土特產等等,一般都在集市(巴劄)上買賣,一部分商品由漢商和烏孜別克商轉運到內地和中亞各地銷售。隨著新疆地區商品經濟和城市的出現與發展,一些烏孜別克人也開設商店,成為坐商,從事販運和買賣收購活動,從中牟利。烏孜別克族的商業貿易活動,對推動新疆地區的經濟發展,改善各族人民的經濟生活,促進中亞與新疆地區和我國的經濟文化交流,起著重要的作用。

19世紀中葉後,隨著沙俄帝國主義對我國的軍事和經濟侵略,控製了新疆的貿易權,使我國烏孜別克族商人,不得不依附於外國資本的支配和遭受外國洋行的剝削,不少小商小販因而破產,生活無著,不得不改事農業生產。

烏孜別克族遷入新疆地區後,在天山北麓一些地方有少數烏孜別克牧業戶,有些生活在城市的烏孜別克族居民也兼營牧業。

烏孜別克族有傳統的手工業。在伊犁、塔城、喀什、和田等地有一些手工業戶。一般是家庭手工業。烏孜別克族婦女以刺繡聞名,他們刺繡的小花帽、枕頭、衣邊和其它生活用品,製作精巧,色澤鮮豔,很受各族人民的喜愛。

烏孜別克族家庭為一夫一妻製,三代同堂,男尊女卑。通婚範圍主要在本族內進行,姑表、姨表和堂兄妹之間可以通婚。門等觀念很深,婚姻多由父母包辦,帶有買賣性質。按宗教規定,丈夫可隨時和妻子離異。

烏孜別克族居住的房屋,是用土磚砌成的平頂房,牆很厚。富戶室內挖有壁龕,周邊鑲砌以雕花石膏,形狀各異。富者有內外牆。牧區的烏孜別克族夏天住帳篷,冬天住小木屋。

衣飾方麵,烏孜別克族男女都喜歡戴"安集延"小帽或不繡花小帽。婦女圍方頭巾,有時戴小花帽,再圍方頭巾。婦女帶耳環,富有者還帶有很多貴重的裝飾品。烏孜別克族都習慣於穿皮靴,外穿套鞋。婦女喜穿連裙衫。男子穿斜領、右衽、無紐、及膝蓋的長衫,腰束繡花帶。

烏孜別克族喜麵食花樣多,有饢、湯麵、烤包子、涼麵、烏麻什等等。還有大米和牛羊肉,種類有抓飯、烤肉、肉湯等等。有喝茶的習慣,喜飲獲茶或紅茶。

烏孜別克族信仰伊斯蘭教。節日與宗教有關,主要有肉孜節(開齋節)和庫爾班節。過節要三天,家家殺牲宰羊,互相祝賀款待,並進行歡慶活動。烏孜別克族的喪葬,亦與信仰伊斯蘭教有關,人死後,當天埋葬,屍體要用水洗淨,用白布包紮,實行土葬,並舉行宗教儀式。

三、塔塔爾族

清代從中亞遷入我國新疆境內。史稱"達旦"、"達達"、"韃靼"、達怛"。原指蒙古族的部落,13世紀,蒙古征服中亞與歐洲,建立金帳汗國,西方人統稱之為塔塔爾。15世紀,金帳汗國趨於瓦解,在伏爾加河、卡馬河流域,建立以突厥係屬保加爾人為主體的喀山汗國,他們與南來的克卜恰克人和突厥化了的蒙古人互相融合為塔塔爾人。

中亞塔塔爾人遷入我國新疆地區始於19世紀。當時俄國封建農奴製度已發展到頂點,危機四伏,在伏爾加河流域占有大量土地的封建領主,加劇了對土地的掠奪,使伏爾加河、卡馬河地區的塔塔爾人喪失土地,被迫四散流浪,其中一部分人經過伏爾加河下遊、西伯利亞、哈薩克斯坦去人我國新疆定居。另有一部分人,為了逃避沙皇政府沉重的捐稅負擔和兵役,也來到新疆地區。嗣後,陸續有塔塔爾人,從中亞的喀山、斜米列契、齋桑等地遷入我國境內。19世紀末葉,隨著沙俄帝國主義的入侵和對新疆貿易的控製,打開了新疆的大門,塔塔爾商人接踵而來,有的開設了商店,成為坐商。此時除商人外,來到的還有一部分教育工作者和宗教職業者。

清代,我國塔塔爾族主要從事商業活動。他們除了在塔城和阿爾泰等經濟不發達地區在集市上作買賣外,還在城市、牧區之間從事商業販賣活動。從城裏將茶葉、布匹、食鹽等運到牧區滿足牧民的需要,同時,從牧區收購牲畜和畜產品到城區供應給居民。當時駐防在新疆的八旗兵丁,亦是他們貿易的對象。一部分塔塔爾族在伊犁、塔城和烏魯木齊等城市開設了商店,有的還深入到內地經商。塔塔爾人的商業經營活動,在促進新疆經濟的內外交流和發展,滿足各民族人民在生產和生活的需要,起了積極的作用。但19世紀中葉以後,沙俄外國資本在新疆開設了許多洋行,控製了貿易,使許多塔塔爾商人附屬於他們,一部分成為大商人,一部分破產者淪為俄國洋行或商號的職工,少數人生活無著者則演變為牧業戶。

塔塔爾族也從事畜牧業。

19世紀初葉遷入新疆的塔塔爾人,有部分靠出賣勞動力為生,大部分為貧苦牧民和牧工。此後,陸續來新疆的塔塔爾人,也加入到牧工的行列中,他們和各族的牧民一樣,受到牧主和封建統治者與官吏的剝削壓榨,過著貧困的生活。塔塔爾族的牧主由商人轉化而來,人數不多,一般住在城市。

塔塔爾族有少數人經營農業,大部分為貧苦農民、佃農和自耕農;少數人成為地主,進行地租和雇工剝削。

塔塔爾族有傳統的手工業生產,主要是加工皮革,製作腸衣、成衣、水磨、肥皂、蠟燭和修理行業。家庭手工業,以婦女的刺繡聞名,大多數是自給自足性的家庭副業。

塔塔爾族實行一夫一妻製。子女婚後同父母分居,一般是小家庭。經濟大權操於男子之手,婦女地位較低。塔塔爾族的婦女遷入新疆後由於受到其它民族的影響,也戴起了麵紗。塔塔爾族的婚姻,大多由父母包辦,亦有與外族信仰伊斯蘭教者通婚的。叔伯兄弟姐妹之間不能通婚,姑表婚也很少。婚禮按傳統習慣要在女方家舉行。婚後新郎新娘要在女家住一個時期,甚至要等到孩子出生後才回男方家住。塔塔爾族婦女生育是件大事,親朋好友都要來祝賀。

塔塔爾族多住平頂土屋,牆很厚,刷石灰,掛壁毯,自成院落,栽有各種樹木,環境幽雅。牧區塔塔爾族都住帳篷。

飲食方麵:一日三餐,中午為正餐,早晚茶點。食品種類很多,有多種肉類(豬肉除外)、抓飯、饢、拌麵、餡餅、餃子、大米奶酪烤餅、大米肉南瓜烤餅等等。培塔爾族家庭婦女善於作各種糕點,不僅美味可口,形狀也美觀。原料主要是麵粉、雞蛋、奶油、白糖等,一般在宴會、節日和結婚時食用。飲料有茶、奶子,還有一種用蜂蜜製作類似啤灑的飲料。

塔塔爾族服飾,男子戴黑色或繡花小帽。穿繡有花邊的襯衣,外著黑色短背心或黑長衫,下穿黑色褲子,腳穿皮鞋或皮靴,女子喜著黃、白、紫色連衣帶邊長裙子。胸有圍巾,腳穿皮靴和套鞋。婦女喜戴耳環、手鐲和紅珠子,亦喜用銀元或鎳幣作為裝飾品。

塔塔爾族情仰伊斯蘭教。生活與文化上多受宗教影響。教徒要按規定進行宗教活動,每天要作三次"乃瑪孜"(念經)。主要節日為肉孜節和庫爾班節。日常生活中有很多禁忌。

四、塔吉克族

塔吉克族是古代新疆操東伊朗語部落的後裔。其祖先可以上溯到公元2世紀在今塔什庫爾幹塔吉克自治縣一帶開始建立的朅盤陀王國。南北朝時敦煌人宋雲的《行紀》和著名唐代高僧玄奘的《大唐西域記》,對朅盤陀有比較詳細的描述。

17世紀初,在色勒庫爾(今塔什庫爾幹)已聚居著相當數量的塔吉克族人。從17世紀後期起,帕米爾高原西部什克南和瓦罕等地的一些塔吉克人,陸續東遷色勒庫爾,逐漸與當地土著的塔吉克族融為一體,成為我國塔吉克族的組成部分。1759年(乾隆二十四年)清朝平定大、小和卓之亂時,清軍總兵楊寧幹農曆七月間前來招撫沙爾呼勒(色勒庫爾)等處人民。當時沙爾呼勒有塔吉克族居民500戶,每年"交納葉爾羌(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莎車縣)金五十兩"作為賦稅,當地首領穆喇特伯克將全區的戶口、田畝呈報清朝政府備案。

在這以後,清朝政府在塔吉克族聚居地區設立色勒庫爾回莊,屬葉爾羌辦事大臣管轄。回莊設五品阿奇木伯克1員,管理地方民政;六品以下的伯克7名,分管稅收、司法等事務。回莊每年上交賦稅黃金27兩7錢。

19世紀上半葉,帕米爾附近的浩罕汗國企圖強占色勒庫爾,以控製新疆南部的門戶及中亞之要衝。塔吉克族英雄庫爾察克,於1830年因功獲"四品頂戴花翎軍功"銜,後任色勒庫爾阿奇木伯克。他於1830至1836年間,多次重創浩罕侵略軍。

1836年(道光十六年)十一月,浩罕汗國胡什伯克領兵2000人,再犯色勒庫爾。阿奇木伯克庫爾察克率領塔吉克族人民浴血奮戰,終因雙方兵力懸殊,不幸犧牲,塔什庫爾幹城失守。

半年以後,塔吉克族人民在吐爾阿沙領導下,趁大部分侵略軍已撤離,其餘部分也外出搶掠之機,生擒浩罕駐軍頭目,將他押赴葉爾羌處死。塔什庫爾幹城光複。1837年(道光十七年)十一月,清朝為這次勝利,"賞色呼庫勒(色勒庫爾)伯克邁熱木等花翎,圖拉普等藍翎,餘升賞有差。予陣亡伯克庫爾察克等承襲恤賞有差"。並且"免色呼庫勒被兵回眾(此指塔吉克族)應交布匹三年,並免貢本年硝斤"。塔吉克族人民為保衛祖國邊疆,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其事跡已永載於清代史冊中。

五、俄羅斯

作為我國的少數民族始於清代。大部分人是從沙皇俄國遷來的。俄羅斯一名來源於古代斯拉夫部落名,屬歐羅巴人種。使用俄羅斯語,有文字,為斯拉夫字母。

俄羅斯人於9至13世紀原屬由東斯拉夫各部落組成的古羅斯族,14世紀脫離古羅斯,並幹16世紀建立俄羅斯公國,後兼並周圍諸國,並向東一直擴張,占領了伏爾加河下遊,烏拉爾、北高加索和西伯利亞,大批俄羅斯人亦隨之向東南遷徙。

18至19世紀,隨著沙俄不斷南侵,領土不斷擴展,俄羅斯人亦擴散到波羅的海、黑海、南高加索、中亞細亞、哈薩克斯坦,我國新疆境內最早的俄羅斯族就是於18世紀遷入的。之後,有更多的俄羅斯人遷入新疆。他們主要散居在新疆的伊犁、塔城、阿爾泰和烏魯木齊,東北的黑龍江、內蒙古與一些大城市,也散見有少數俄羅斯族。

俄羅斯族大多居住於城鎮,一般從事珠寶古玩行業和各種修理業、運輸業與手工業。住在城裏的俄羅斯族也從事園藝業、家禽業和養蜂業。住在農村的俄羅斯族,主要從事農業。他們幾十戶聚居在一起,自成村落,在伊犁河與特克斯河兩岸,開荒種地,在靠近牧區之地,也經營畜牧業。

我國俄羅斯族的生活習俗與服飾,基本上與中亞的俄羅斯族相同。多信仰東正教。俄羅斯族的住房有其傳統特點,一般為木結構或磚瓦結構,屋頂呈雙斜麵或四斜麵,內部裝璜考究,因建築材料而異。俄羅斯婦女喜穿領口帶褶的麻布襯衫,外著無袖長袍或穿毛織裙子。男子常著斜布襯衫、緊腿褲、呢上衣,腰係帶。

俄羅斯族飲食種類很多,有餡餅、羅宋麵包、蜜糖餅、酸牛奶、各種風味的魚、紅甜菜湯等等。還有獨特飲料"克瓦斯"。

俄羅斯族有豐富多彩的文化藝術。傳統文化主要有詩歌、民歌、故事傳說、相聲等等。俄羅斯族也是一個喜愛音樂和能歌善舞的民族。工藝美術方麵,有別具風格的彩畫、木刻、陶瓷、繡花以及金屬與骨製的藝術品加工。

清代俄羅斯人成為我國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個成員後,由於長期和新疆地區維吾爾、哈薩克、滿、漢等民族共同生活,朝夕相處,在生活習俗和文化藝術等各個方麵,深受他們影響,已發生了一定變化。

六、土族

土族在中國曆史上曾有過許多不同的稱呼。互助、大通、天祝一帶自稱"蒙古爾"、"蒙古爾孔"(蒙古人)、"察罕蒙古爾"(白蒙古),民和三川地區多被稱為"土昆",甘肅卓尼地區自稱"土戶家",藏族稱之為"霍爾",漢、回等族稱之為"西寧州土人"、"土民"等。現行名稱是根據土族人民意願確定的。

土族族源,目前多數學者都力主吐穀渾說,但也有些學者仍分別主陰山韃靼、沙陀突厥、阻卜、土韃等說。從現有記載看,吐穀渾說是比較有說服力的。但吐穀渾並不是其唯一族源,漢、藏、蒙古,也是土族共同體中的重要組成成分。

在元代,土族大部分隸屬於甘肅行中書省,元朝政府在其聚居區內推行土官製度,以其首領為地方長官,使轄所在地區民人,如祁貢哥星吉、李賞哥、南木哥、帖木錄等,就分別被授為甘肅理問所土官,西寧州同知兼指揮使、西寧州同知等職。明初,各土官投附於明朝政府,明廷為安定邊疆地方秩序,依元舊製,分別授16家土司為西寧衛指揮使司、指揮金事、千戶、百戶等職,使"各領所部耕牧",並允許其依據當地習慣法製定"土規"、"土律",在轄區內行使司法判決權力。有些土司由於積極參加明軍四出征戰,功績卓著,還取得了充當流官的重要職務。

清初,土族土司歸附滿族統治階級,基本上都按原官職、品級世襲。雍正朝以後,清廷為限製各地土司權力,在邊疆民族地區實行"改土歸流"政策,在川、黔等地曾遇到不同程度反抗。土族土司因未參予叛亂,還在鎮壓各族人民反抗中立過功,土司製度一直被保留至辛亥革命以後。

土族大部分崇奉藏傳佛教格魯派。明代,該地曾先後建立起不少喇嘛教寺院。明政府為利用其製禦土族及其它各族人民,相繼於西寧、河州等地建立"僧綱司",以喇嘛僧為僧綱司官,頒給符契。凡"戒行精勤者",還分別授給"喇嘛、禪師、灌頂國師之號,有加至大國師、西天佛子者",並許世襲。滿族統治階級建立清朝後,為扶持喇嘛教,對土族地區的宗教上層也一再予以加封,如1705年(康熙四十四年),敕封二世章嘉為"灌頂普善廣慈大國師",1734年(雍正十二年)敕封二世土觀為"靜修禪師",就是具體的例證。土族宗教上層及其所屬寺院,都有單獨的寺產和屬民,他們和土司一樣,都是淩駕於廣大人民頭上的統治階級。

土族人民初多從事畜牧業,主要蓄養馬、牛、羊、騾等牲畜。其中尤以馬和白犛牛最出名。明代,該地也是納馬中茶的重要地區。畜牧之外,也兼營一定農業。

14世紀中葉後,因明政府在西寧等地廣置屯田,獎勵墾植,農業生產發展迅速,不僅耕地麵積大為擴大,生產技術也有很大提高,逐步走上以農業為主的道路。史稱其"漢土雜居,番夷環處","可耕可牧可守","水溉田疇","梨棗成林,膏腴相望";"男女務農,並耕而食。"農作物主要有青稞、小麥、燕麥、大麥、豌豆、以及菜蔬等物。

語言屬阿爾泰語係蒙古語族。通用漢語文,擅長歌舞。民間文學優美豐富。"土族花兒"、"安昭舞"、"宴席曲"為廣大人民群眾所喜愛,具有濃鬱的民族氣息。

七、撒拉族

撒拉族自稱"撤拉爾",簡稱"撒拉"。漢文史籍多稱之為"沙刺簇"、"薩拉"、"撒喇"、"撒拉兒"、"撒拉回"等。撒拉族人大多數聚居於今青海省循化自治縣、化隆自治縣和甘肅省積石山保安族東鄉族撒拉族自治縣大河家等地。

撒拉族先世為中亞撤馬爾罕撒魯爾。

13世紀時,蒙古軍西征,其首領尕勒莽被簽發東遷,時受命與之同徙的還有其部眾170戶。他們在到達中國後,被置於積石州(今青海省循化縣)駐紮。後因經濟發展,人口增殖,加上與周鄰民族漢、回、藏等往來密切,遂發展成為一個具有共同語言、共同地域、共同經濟聯係和共同心理素質等特征的穩定共同體。

元代,撒拉族首領世襲積石州達魯花赤(鎮守官)。

14世紀中期以後,明代元而興,其首領又相繼受封為世襲百戶和副千戶,由明廷頒給"金牌信符",定每年向政府納馬。滿族統治階級興起後,為加強對撒拉族人民的統治,一麵依明製承認其土司地位,一麵又先後於其地設立循化營和循化廳。

撒拉族社會的基層組織是"阿格乃"和"孔木散"。"阿格乃"撒拉語意謂"本家子",是以父係血緣關係為基礎的近親組織,由兄弟分居後的若幹個小家庭構成。"孔木散",撒拉語意謂"一個根子",是遠親血緣關係組織,由若幹個"阿格乃"構成。若幹個"孔木散"又組成一個"阿格勒"。"阿格勒"意思是村莊。同一個"孔木散"設有公共墓地,平時生產互相幫助,置有"哈爾"(戶長)管理內部事務,職位世襲,多由富有的人允任。"阿格勒"有公共山林和牧場,若幹個"阿格勒"組成一個"工","工"是鄉一級政權組織。隨著共同體的鞏固和發展,清中葉後便逐漸形成為循化內八工和化隆外五工的聚居區。每"工"都各有自己的掌教、副掌教和小掌教。在各掌教之上又有總掌教,稱之為"孕最"。土司、總掌教、掌教和教長各自擁有大量土地和財產,他們是本民族內部的統治階級。清代後期,由於封建經濟發展,社會內部還出現了門宦製度。門宦與門宦之間,彼此不相統屬,經常互相爭權奪利,給本民族廣大人民群眾造成巨大災難。

由於清朝統治階級任意殘虐百姓,"蠹國病民",而當地土司、教主又恣意乘機勒索,廣大撒拉族人民群眾忍無可忍,1781年(乾隆四十六年)終於導致了蘇四十三領導的反清起義。清朝政府派遣大批人馬前往鎮壓。蘇四十三等奮力抵抗。後因寡不敵眾,起義失敗。

撒拉族因居處青海東部,氣候溫和,雨量充沛,居民大都從事農業。唯四周多山,春季幹旱,地多山田,水田不及耕地的"十分之一"。農作物有小麥、青稞、大麥、蕎麥、玉米、豌豆、扁豆、蠶豆等。園藝業也很發達。除農業外,也兼營畜牧業,飼養馬、牛、羊、驢、騾等牲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