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三章 飲食(2 / 3)

咖啡

咖啡是一種用咖啡豆為原料製成的興奮性飲料。“咖啡”是一種常綠小喬木或灌木,一年開2~3次花,其漿果咖啡豆形狀呈橢圓形,深紅,內有兩粒種子。咖啡有小果咖啡、中果咖啡、大果咖啡三種。咖啡豆含有咖啡因,對大腦有興奮作用。

冰激淩

冰激淩由英文ice-cream譯得。約在1550年前後。當時,僑居羅馬的西班牙醫師維那傳南加發現,在雪中加鹽,可使雪的冰點降低,將這種加了鹽的雪放在容器外,能使容器內的牛奶混合物迅速達到冰點。他的這一發現使得佛羅倫薩人開始大量生產冰激淩。

1670年,西西裏人佛朗西斯科·勃羅可匹沃在巴黎開飲食點,出售果汁凍和冰製品,買賣興隆。1870年,英國倫敦創辦第一家人造冰工廠。1809年,詹姆斯·麥迪遜就任美國第四任總統時,白宮的宴席上首次出現冰激淩,受到賓主一致讚賞。1939年,發明所謂軟吃冰激淩,可直接從冷凍箱中取出供應。如今,冰激淩的口味種類數不勝數。

酸奶

酸奶是一種營養豐富、易於消化的飲料,源於保加利亞。

很久以前,以遊牧為主的色雷斯人常常背著灌滿羊奶的皮囊隨畜群在大草原上遊蕩。由於氣溫、體溫的作用及其他原因,皮囊中的奶常變餿而呈渣狀,少量這樣的奶倒入煮過的奶中,煮過的奶亦很快變酸。這即是最早的酸奶。

20世紀初,俄國科學家伊·緬奇尼科夫在研究人類長壽問題時,到保加利亞去作調查,發現每千名死者中有4名是百歲以上去世的,而這些高齡人生前都愛喝酸奶。他斷定喝酸奶是使人長壽的一個重要原因。緬奇尼科夫經過研究發現,酸奶中有一種能有效地消滅大腸內腐敗細菌的杆菌,他將其命名為“保加利亞乳酸杆菌”。

緬奇尼科夫的研究成果使西班牙商人伊薩克·卡拉索受到啟發,他開始生產酸奶。最初他把酸奶當做藥品在藥房銷售,但生意並不理想。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後,卡拉索在美國建立了一家酸奶廠,並大作廣告,不久便使酸奶風靡世界。

口香糖

口香糖也叫泡泡糖、膠姆糖或橡皮糖。它是由美國商人亞當斯於1837年發明的。當時,亞當斯發現紐約一些藥店出售石蠟供人嚼用,想起了印第安人喜嚼的墨西哥森林中生長的人心果樹的樹膠。靈機一動,就同幾個兒子一起將人心果樹的樹膠經過加工製成了圓球狀的口嚼物。由於它柔軟耐嚼,又沒有異味,於是剛一出售就很暢銷,並被稱為“亞當斯口香糖”。這也是世界上最早最正規的口香糖。到了1875年,翰·科爾甘製成了一種芳香型的口香糖。5年後,口香糖又加進了薄荷,具有了清涼爽口的特色。後來,人們又用一種用聚乙烯醋酸脂人工合成的樹脂代替樹膠,大量生產成本低、質量好的口香糖。

巧克力

巧克力又名朱古力,是用可可豆製成的食品。“巧克力”原是墨西哥阿斯特克人所崇拜的善神之名。阿斯特克人同時也十分崇拜可可樹,常常將炒過的可可豆碾成粉,然後加入玉米粉或辣椒粉煮成紅褐色的糊來食用。1519年,西班牙冒險家科爾蒂斯到達墨西哥,並將巧克力的原始配方引進到西班牙。1876年,一名叫丹尼爾·彼得的瑞士商人別出心裁地在甜巧克力中加進煉乳,這才完成了現代巧克力創製的全過程。可口美味的巧克力很快馳名世界,並迅速占領了全世界的消費市場。

方便麵

1955年,日本日清食品公司經理安藤百福在上班的路上經常看到人們等著吃熱麵,就決心搞一種方便食用麵條。於是,他買來一台軋麵機開始試製。起初,他隻在麵裏加了一些肉湯,結果沒有搞成。最後,他將麵條放在模具裏油炸,每份油炸麵附帶一包調料,用塑料紙包裝。這樣第一批方便麵問世了。後來,安藤百福在美國一家百貨店中看到售貨員把方便麵用開水泡在玻璃杯中,從中受到啟發,進而發明了用發泡聚苯乙烯容杯裝入方便麵的方法,食用更加方便。

麵包溯源

麵包的前身是不用發酵的麵餅。相傳,人類的第一個麵餅是在美索不達米亞流域一帶出現的。人們在磨好的麥子裏加水,拌成糊狀,再將它攤在燒紅的石頭上,一會兒,麵餅就烤好了。

埃及人是世界上最早利用酵母來做麵包的。6000年前,他們已將麵粉加水和馬鈴薯及鹽拌在一起,放在熱的地方利用空氣中的野生酵母來發酵,等麵團發好後再摻上麵粉揉成麵,放在泥土做的土窖中去烤。那時他們隻知道發酵方法但是不懂得其原理,漸漸地演變到後來利用太陽的溫度來發酵,並擴展到整個世界,形成了大家所熟知的麵包。

到了15世紀,瑞典公主嫁到法國王室,在她的大力倡導之下,一些烘焙師傅也開始研發各類烘焙產品。因此烘焙食品便在15世紀時,由瑞典、法國帶入世界其他國家,且漸漸普及。但直到17世紀後,人類才發現酵母菌這種微生物,改善了古老的發酵法來做麵包。

漢堡包

漢堡包曆史悠久。最初是韃靼人把吃生牛肉的習慣傳入了巴爾幹半島,後來又傳入德國漢堡。德國人做的“漢堡肉餅”是把牛裏脊拍成圓餅,或剁成肉泥後加上調料而成,生吃或熟吃均可。因為漢堡肉餅味道鮮美,很快聞名全國。1884年“漢堡肉餅”傳入美國,1903年起簡稱“漢堡”。1912年,有人把牛肉餅夾在撒有芝麻的小圓麵包中,然後將它剖成兩半,“漢堡包”因而得名。後來,“漢堡包”發展成“漢堡加配菜”的三明治,除肉餅外還塗有黃油、番茄醬、芥末,並夾上洋蔥片、酸黃瓜、番茄片等。

三明治

“三明治”是英文sandwich的音譯,即“夾肉麵包”。

“三明治”原來是大不列顛王國侯爵的封號,三明治侯爵的第四代約翰·蒙泰古是一個喜愛玩紙牌的貴族老爺,他一天到晚沉湎於紙牌之中,玩得廢寢忘食。有一天,已到了吃飯時間,他舍不得放下手上的好牌,就吩咐仆人把餐桌上的肉、香腸和麵包片拿來,隨手將肉和香腸夾放在兩片麵包之間,一麵吃一麵玩紙牌。以後,這種用兩片麵包夾肉或香腸的吃法就流傳開了,並以這位爵爺的封號來命名它。

薯片

薯片是美國人最喜愛的快餐之一。不僅餐廳裏有薯片銷售,在商店裏也可選購各式各樣的薯片食品。

1853年,一個叫喬治·柯魯姆的美籍印度人在紐約月亮湖飯店當廚師。一天晚上,一客人想吃法式油煎食品,但這個人對飯菜要求十分苛刻,他要求把油煎食品切得很薄很薄,像他在法國時吃的那樣。柯魯姆對這一過分要求並沒有生氣,就把土豆切得像紙一樣透明,然後再把它們放入燒沸的油中,當他把這些焦嫩香脆的土豆片放在客人麵前時,這位挑剔的客人十分滿意。從此,在這家店前,經常有客人一邊散步、一邊大口大口地嚼著裝在小小紙杯裏的“油炸土豆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