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儒家
——中國士大夫研究之一
“無論在任何國家,”伊裏奇在他的《國家論》裏說,“數千年間全人類社會的發展,把這發展的一般的合法則性,規則性,繼起性,這樣的指示給我們了:即是,最初是無數階級社會——貴族不存在的太古的,家長製的,原始的社會;其次是以奴隸製為基礎的社會,奴隸占有者的社會。奴隸占有者和奴隸是最初的階級分裂。前一集體團不僅占有生產手段——土地,工具(雖然工具在那時是幼稚的),而且還占有了人類。這一集團稱為奴隸占有者,而提供勞動於他人的那些勞苦的人們便稱為奴隸。”中國社會自文明初發出曙光,即約當商盤庚時起,便進入了奴隸製度的階段,這個製度漸次發展,在西周達到它的全盛期,到春秋中葉便成強弩之末了,所以我們可以概括的說,從盤庚到孔子,是我們曆史上的奴隸社會期。但就在孔子麵前,曆史已經在劇烈的變革著,轉向到另一個時代,孔子一派人大聲疾呼,企圖阻止這一變革,然而無效。曆史仍舊進行著,直到秦漢統一,變革的過程完畢了,這才需要暫時休息一下。趁著這個當兒,孔子的後學們,以董仲舒以代表,便將孔子的理想,略加修正,居然給實現了。在長時期變革過程的疲憊後,這是一帖理想的安眠藥,因為這安眠藥的魔力,中國社會便一覺睡了兩千年,直到孫中山先生才醒轉一次。孔子的理想既是恢複奴隸社會的秩序,而董仲舒是將這理想略加修正後,正式實現了,那麼,中國社會,從董仲舒在中山先生這段悠長的期間,便無妨稱為一個變相的奴隸社會。
董仲舒的安眠藥何以有這麼大的魔力呢?要回答這個問題,還得從頭說起。相傳殷周的興亡是仁暴之差的結果,這所謂仁與暴分明代表著兩種不同的奴隸管理政策。大概殷人對於奴隸榨取過渡,以至奴隸們“離心離德”而造成“前途倒戈”的後果,反之,周人的榨取比較溫和,所以能一方麵贏得自己奴隸的“同心同德”,一方麵又能給太公以施行“陰謀”的機會,教對方的奴隸叛變他們自己的主人。仁與暴是漂亮的名詞,實際隻是管理奴隸的方法有的高明點,有的笨點罷了。周人還有個高明的地方,那便是讓勝國的貴族管理勝國的奴隸。《左傳》定四年說“周公相王室,分魯公以……殷民六族……使帥其宗氏,輯其分族,將其類醜,……使之職事於魯,……分之土田陪敦(附庸,即仆庸),祝宗卜史,備物典策,官司彝器。……分康叔以……殷民七族。……”這些殷民六族與七族便是勝國投降的貴族,那些“備物典策,官司彝器”的“祝宗卜史”便是後來所謂“儒士”——寄食於貴族的智識分子。讓貴族和智識分子分掌政教,共同管理自己的奴隸(附庸),這對奴隸們和奴隸占有者(周人)雙方都有利的,因為以居間的方式他們可以緩和主奴間的矛盾,他們實在做了當時社會機構中的一種緩衝階層。後來勝國貴族們漸趨沒落,而儒士們因有特殊智識的技能,日漸發展成一種宗教文化的行幫企業,兼理著下級行政幹部的事務,於是緩衝階層便為儒士們所獨占了。(當然也有一部分沒落的勝國貴族,改業為儒,加入行幫的。)
明白了這種曆史背景,我們就可以明白儒家的中心思想。因為儒家是一個居於矛盾的兩極之間的緩衝階層的後備軍,所以他們最忌矛盾的統一,矛盾統一了,沒有主奴之分,便沒有緩衝階層存在的餘地。他們也不能偏袒某一方麵,偏袒了一方,使一方太強,有壓倒對方的能力,緩衝者也無事可做。所謂“君子和而不同”,便是要使上下在勢均力敵的局麵中和平相處,而切忌“同”於某一方麵,以致動搖均勢,因為動搖了均勢,便動搖自己的地位啊!儒家之所以不能不講中庸之道,正因他是站在中間的一種人。中庸之道,對上說,愛惜奴隸,便是愛惜自己的生產工具,也便是愛惜自己,所以是有利的;對下說,反正奴隸是做定了,苦也是吃定了,隻要能吃少點苦就是幸福,所以也是有利的。然而中庸之道,最有利的,恐怕還是那站在中間,兩
邊玩弄,兩邊鎮押 ①,兩邊勸諭,做人又做鬼的人吧!孔子之所以憲章文武,尤其夢想周公,無非是初期統治階級的奴隸管理政策,符合了緩衝階層的利益,所謂道統者,還是有其社會經濟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