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炒樓能夠掙錢,而借錢買房隻是花錢。這兩者的根本區別還不在於滯脹不同於通脹,而在於投資不同於消費。炒樓的實質是借錢投資,房貸的實質是借錢消費。別看當事人辦的都是按揭,其中的區別可大了去了:炒樓者辦的其實是假按揭。如前所述,炒房者“未買時先想到賣”。因而,對於他們來說,假按揭是為了真投機。
但真按揭的購房者呢?按揭買房不過是借貸消費,不過是買不起房時寅吃卯糧,用未來收入作抵押,借來了銀行的錢買房。也因此,他們把自己未來20年的預期收入,一紙合約許給了銀行。房貸合約的實質,是一單遠期期貨合同。
按揭購房,是你有生以來,唯一買不起卻透支未來收入來買的一件耐用消費品。經常給我理發的師傅,辦了個30年的按揭,現在他40多歲,還房貸得還到70多歲。按理說,凡簽20年、30年期貨合約,一般得律師、會計師、審計師、評估師、公證師一起上,先對簽約雙方長期的身體健康、長期收入、職業、婚姻、家庭穩定性等等做一番科學評估。且不論銀行能否放貸,隻論自己能否履約還款,也得把自己的職業前景、長期償債能力自我評估一番才對。
事實上,國內缺乏西方那種成熟的社保、個人信用和理財的法治環境,有的倒是政策多變、市場多變、信用缺失,甚至老賴、“滾刀肉”等。因而,任何疾病、失業、跳槽、離婚或人身、家庭意外,都可能導致期貨違約,導致已付款打了水漂。
借錢炒樓與借錢買房都是借貸,但兩種不同的借貸目的卻會帶來不同的後果。借錢炒樓屬於牟利的資本投資,玩得好可以獲利,返本付息後,會有利潤。而借錢用於消費則不然。自住按揭,等於借錢住房子。隻有耗費,沒有贏利。亞當·斯密的原話是:“借款者必須通過侵占其他收入來源,才有能力歸還本金與利息。”具體到房貸,就是房奴必須拿出工薪收入或積蓄,或另外掙錢,才能返本付息。而拿出工資或積蓄,或另謀月供,就是侵占了自己的正常收入來源。
亞當·斯密一向看好投資借貸,看空消費借貸。為什麼?因為他認為,投資借貸的用途,一般是謹慎的、勤勞的、會生息的有用之途。而“借錢消費的人不久就會破產,並連帶借給他錢的人也後悔”。為什麼呢?因為消費借貸實際上是寅吃卯糧,“借錢進行消費而不創造利潤的,通常隻有以不動產作抵押的鄉紳”。什麼叫做鄉紳?說白了就是坐吃山空的土地主。當然了,我不能把格外看重購房置業的房貸人,說成是“寅吃卯糧、坐吃山空”的鄉下財主,但是,提醒你注意,消費貸款容易變成一個陷阱,按揭買房買的隻是居住權。
對於我的提醒,你可能不敢苟同:你不知道刷卡透支、借貸消費早已成為西方的主流消費模式?你不知道年輕時借貸消費,老年消費萎縮的錯位理論?我的回答是:我全知道,但我知道得更多。借貸消費是高稅收、高福利、高穩定、高保障、高信用的西方消費模式,但國內缺乏借貸消費的“5高”條件。我知道,年輕時往往缺錢,而老了往往不缺錢。但我更知道,中國人習慣於透支青春,不透支老年。我還知道,國內的獨生子女政策導致的人口老齡化,會使年輕人不堪重負。我知道經濟學提倡赤字預算、輕度通脹和刺激消費,不再提倡量入為出的節儉。但我更知道,世界各國一而再、再而三地栽在信貸擴張和借貸消費上。最近的例子,就是次貸危機--美國窮人買不起房,借錢也要買房造成了危機。
亞當·斯密關於消費借貸會破產的忠告,被233年後的美國次貸危機應驗了。聽聽克魯格曼的原話吧:“2005年我寫過一篇文章,說美國的經濟已經成為人們靠賣房子過活的社會,他們相互買房子的錢都是從中國借來的,這絕不是一個可持續的經濟增長方式,但現實如此。2005年,似乎每個人都覺得這個方式很不錯,但它肯定難以為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