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一函六冊。(2 / 3)

《唯物論辯證法教程》所引恩格斯論“量變質變”規律的語錄,出自他的哲學著作《自然辯證法》,20世紀70年代這條語錄新的譯文是:

“然而‘機械’觀正是這樣做的。它用位置移動來說明一切變化,用量的差異來說明一切質的差異,同時忽視了質和量的關係是相互的,忽視了量可以轉變為質,質也可以轉變為量,忽視了這裏所發生的恰好是相互作用。如果質的一切差異和變化都可以歸結為量的差異和變化,歸結為機械的位置移動,那麼我們就必然要得出這個命題:所有的物質都是由同一的最小的粒子所組成,而物質的化學元素的一切質的差異都是由量的差異,即由這些最小的粒子結合成原子時在數目上和在空間排列上的差異所引起的。”(《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596—597頁)

新的譯文,恩格斯在批評機械量質觀時,強調“質和量的關係是相互的”,“量可以轉變為質,質也可以轉變為量”,“這裏所發生的恰好是相互作用”。毛澤東所舉的“長袖善舞,多錢善賈”等例子,恰好也能證明這些哲理。

循名責實就是今天的工作

成語“循名責實”出自《韓非子》《定法》篇,反映的是早期法家申不害“術治”思想。韓非的記述采用對話的方式:

問者曰:“申不害、公孫鞅,此二家之言孰急於國?”

應之曰:“是不可程也。人不食,十日則死;大寒之隆,不衣亦死。謂之衣食孰急於人,則是不可一無也,皆養生之具也。今申不害言術,而公孫鞅為法。術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責實,操殺生之柄,諫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執也。法者,憲令著於官府,刑罰必於民心,賞存乎慎法,而罰加乎奸令者也,此臣之所師也。君無術則弊於上,臣無法則亂於下,此不可一無,皆帝王之具也。”

韓非這段話很重要,它講清了韓非法治思想的來龍去脈和形成過程。他說申不害的“術”和商鞅(公孫鞅)的“法”,是“臣之所師也”。明確表示申、商是他學術上的老師。又論證說:術和法是“帝王之具”,缺一不可。

申不害之術,主要指組織人事措施,包括任免、考核、賞罰各級官吏的辦法和手段。“因任而授官”,依據其才智能力給予合適的職位。“循名而責實”,按照其官職名稱來考察實際業績,要求名實相符。執掌其沉浮生死的權柄,考察其才智能力,這些都是君王應當緊緊抓在手裏的權力和駕馭術。

抗日戰爭中期的1940年,毛澤東撰寫了重要著作《新民主主義論》一文,說到“國體”和“政體”時,他評論說:

國體——各革命階級聯合專政。政體——民主集中製。這就是新民主主義的政治,這就是新民主主義的共和國,這就是抗日統一戰線的共和國,這就是三大政策的新民主主義的共和國,這就是名副其實的中華民國。我們現在雖有中華民國之名,尚無中華民國之實,循名責實,這就是今天的工作。(《毛澤東選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版,第677頁)

在《新民主主義論》一文中,毛澤東借用“循名責實”的成語,揭露國民黨頑固派假中華民國之名,並無中華民國之實,實質是在搞個人獨裁的專製製度。毛澤東則要求按照其名去追求實際內容,建立一個名實相符的新民主主義的人民共和國。

毛澤東在論“國體”和“政體”這段話中還使用了成語“名副其實”,此語出自《韓非子》《功名》篇:

“名實相持而成,形影相應而立,故臣主同欲而異使。”

“名副其實”一語從“名實相持而成”演化而來,指聲名和它的實際相符合。

毛澤東引用此條成語說明,中華民國隻有有了“各革命階級聯合專政的國體和民主集中製的政體,中華民國才是聲名和實際相符的中華民國”。“名副其實”一語的表意價值與“循名責實”有共同點。

隻好拿“自相矛盾”四個字批評它

“自相矛盾”這個成語典故幾似小品,膾炙人口,許多人隨口可言。它出自《韓非子》《難勢》篇。原文是:

人有鬻矛與盾者,譽其盾之堅:“物莫能陷也。”俄而又譽其矛曰:“吾矛之利,物無不陷也。”人應之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應也。

把它譯成白話文就是:(市場上)有個賣矛又賣盾的人,稱讚自己盾牌的堅固:“任何鋒利的東西都不能刺穿它。”過了一會兒,他又稱讚自己的長矛說:“我的長矛鋒利無比,任何堅固的盾牌,都沒有攻不破的。”有人接著問道:“用你的長矛攻擊你的盾牌,結果怎麼樣?”那個賣矛和盾的人,無法回答了。

此則寓言,意趣兼有。韓非子寥寥幾筆,就勾畫出一個自以為聰明,犯了邏輯錯誤而十分可笑的人物,他那說話行事前後抵觸,不能自圓其說,被人問得啞口無言的尷尬形象,令人如見其人如聞其聲,留下的印象極為深刻。人們常用的“矛盾”一詞和“自相矛盾”一語,皆來源於這個寓言。

“自相矛盾”一語比喻言行處事前後互相抵觸,或用以說明違反邏輯關係。

毛澤東於抗日戰爭“皖南事變”時,為揭露國民黨反動派的陰謀而使用了“自相矛盾”這條成語。

1940年12月8日,蔣介石指使其參謀總長何應欽、副參謀總長白崇禧按原定計劃,密令第三戰區長官顧祝同、上官雲相將江南新四軍立即“解決”,“一網打盡”。

1941年1月4日,皖南新四軍軍部及其所屬一個支隊共九千餘人,由安徽雲嶺地區出發北移。1月6日,當新四軍行至皖南涇縣的茂林一帶時,遭到預先埋伏在該地區的國民黨軍七個師八萬餘人的突然襲擊。新四軍北移部隊全體指戰員浴血奮戰七晝夜,但終因寡不敵眾、彈盡糧絕而使部隊蒙受巨大損失,除傅秋濤等二千餘人分散突圍外,一部被俘,大部壯烈犧牲。

蔣介石在其陰謀得逞之後,於1月17日發布反動命令,以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名義宣布新四軍為“叛軍”,取消新四軍番號,並將葉挺軍長交付軍事法庭審判。同時,下令調集二十萬國民黨軍隊進攻新四軍江北部隊。此即震驚中外的“皖南事變”。

“皖南事變”是國民黨反動派第二次反共高潮的最高峰,是抗戰以來國民黨反動派破壞團結、破壞抗戰的一次最嚴重的罪惡活動。事變發生後,中共中央領導全黨全軍和全國人民,對國民黨反動派這一罪行進行了堅決的反擊。

1月20日和22日,毛澤東以中央軍事委員會和中央軍事委員會發言人的名義,發布命令和發表談話。在“談話”結尾,毛澤東說:

至於重慶軍委會發言人所說的那一篇,隻好拿“自相矛盾”四個字批評它。既在重慶軍委會的通令中說新四軍“叛變”,又在發言人的談話中說新四軍的目的在於開到京、滬、杭三角地區創立根據地。就照他這樣說吧,難道開到京、滬、杭三角地區算是“叛變”嗎?愚蠢的重慶發言人沒有想一想,究竟到那裏去叛變誰呢?那裏不是日本占領的地方嗎?你們為什麼不讓它到那裏去,要在皖南就消滅它呢?啊,是了,替日本帝國主義盡忠的人原來應該如此。《毛澤東選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版,第776頁)

毛澤東在《為皖南事變發表的命令和談話》一文中,使用這個寓言典故,在於揭露國民黨反動派為掩蓋發動“皖南事變”真正目的製造種種借口的荒謬,痛斥了他們的愚蠢和醜惡。拿“自相矛盾”四個字批評他們,一下子就把重慶軍委會發言人反共反人民那種蠢豬似的假話謊話戳穿了,從而把他們賣國求榮、“替日本帝國主義盡忠”的民族敗類真相,充分暴露在世人麵前。

不諱疾忌醫就要歡迎他

“諱疾忌醫”是《韓非子》中又一個精彩寓言故事。它出自《喻老》篇。原文是:

扁鵲見蔡桓公,立有間,扁鵲曰:“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將恐深。”桓侯曰:“寡人無疾。”扁鵲出,桓侯曰:“醫之好治不病以為功。”

居十日,扁鵲複見,曰:“君之病在肌膚,不治將益深。”桓侯不應。扁鵲出,桓侯又不悅。

居十日,扁鵲複見,曰:“君之病在腸胃,不治將益深。”桓侯又不應。扁鵲出,桓侯又不悅。

居十日,扁鵲望桓侯而還走。桓侯故使人問之,扁鵲曰:“疾在腠理,湯熨之所及也;在肌膚,針石之所及也;在腸胃,火齊之所及也;在骨髓,雖司命之所屬,無奈何也。今在骨髓,臣是以無請也。”

居五日,桓侯體痛,使人索扁鵲,已逃秦矣。桓侯遂死。

把這個文言寓言譯成白話,大意是說:

扁鵲謁見蔡桓侯,站了好一會兒,扁鵲說:“您有病在皮膚,不趕快醫治恐怕會加重。”桓侯說:“我沒有病。”扁鵲退了出去,桓侯說:“醫生總喜歡治沒有病的人來做功績。”

待了十天,扁鵲又來朝見,說:“您的病在肌肉和皮膚,不趕快醫治會更加嚴重。”桓侯沒有應答。扁鵲退了出去,桓侯又不高興。

待了十天,扁鵲再來朝見,說:“您的病在腸胃,不趕快醫治會更加嚴重的。”桓侯又沒有應答。扁鵲退了出去,桓侯又不高興。

待了十天,扁鵲又來朝見,望見桓侯轉身就走。桓侯特地派人去問他走的原因,扁鵲說:“病在皮膚,藥水和藥熨的力量就能達到;病在筋肉和皮膚之間,石針的力量可以達到;病在腸胃,火劑湯的力量可以達到;病在骨髓,即使是掌人生死的神也不能把它怎麼樣!現在桓侯的病已經深入骨髓,我因此不再自請為他治病啊。”

五天以後,桓侯的病發作,派人去尋求扁鵲,扁鵲已經逃到秦國去了。桓侯也就死去。

後人把這個故事中蔡桓公的行為概括為:諱疾忌醫。

扁鵲是戰國時期著名的醫學家,擅長內科、婦科、小兒科、五官科等,他用看氣色、聽聲音、問病情、按脈搏四種方法診斷,醫術高明,治好許多患重病的人,人稱“醫聖”。蔡桓公是蔡國的國君,文中又稱蔡桓侯。

這個故事告訴人們,扁鵲診斷出蔡桓侯有病,三次勸他趕快治療。可是,愚蠢的蔡桓侯卻一再不肯承認自己有病,不接受治療,終因病情加重不可救藥而死。此後,人們就把這種現象叫作“諱疾忌醫”,進而用它來比喻掩飾錯誤缺點,不肯接受別人規勸,不願改正的行為。

1942年2月1日,毛澤東作《整頓黨的作風》的報告。他說過這樣一段話:

任何犯錯誤的人,隻要他不諱疾忌醫,不固執錯誤,以至於達到不可救藥的地步,而是老老實實,真正願意醫治,願意改正,我們就要歡迎他,把他的毛病治好,使他變為一個好同誌。(《毛澤東選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版,第828頁)

毛澤東在文章中引用“諱疾忌醫”這個人們習用的典故,對它賦予了新的意義,用以一方麵告誡那些犯有主觀主義、宗派主義和黨八股錯誤的人,正確對待錯誤,及時糾正;一方麵要求大家對待犯了錯誤而願意改正的同誌,采取歡迎和幫助的態度。

附:《韓非傳》譯文

(《史記》卷六十三)

[原文]

韓非者,韓之諸公子也。喜刑名法術之學,而其歸本於黃老。非為人口吃,不能道說,而善著書。與李斯俱事荀卿,斯自以為不如非。

非見韓之削弱,數以書諫韓王,韓王不能用。於是韓非疾治國不務修明其法製,執勢以禦其臣下,富國強兵而以求人任賢,反舉浮淫之蠹而加之於功實之上。以為儒者用文亂法,而俠者以武犯禁。寬則寵名譽之人,急則用介冑之士。今者所養非所用,所用非所養。悲廉直不容於邪枉之臣,觀往者得失之變,故作《孤憤》《五蠹》《內外儲》《說林》《說難》十餘萬言。

然韓非知說之難,為《說難》書甚具,終死於秦,不能自脫。(此處刪去司馬遷所錄韓非《說難》原文。後麵有《說難》注譯——引者注)

人或傳其書至秦。秦王見《孤憤》《五蠹》之書,曰:“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之遊,死不恨矣!”李斯曰:“此韓非之所著書也。”秦因急攻韓。韓王始不用非,及急,乃遣非使秦。秦王悅之,未信用。李斯、姚賈害之,毀之曰:“韓非,韓之諸公子也。今王欲並諸侯,非終為韓不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歸之,此自遺患也,不如以過法誅之。”秦王以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遺非藥,使自殺。韓非欲自陳,不得見。秦王後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

申子、韓子皆著書,傳於後世,學者多有。餘獨悲韓子為《說難》而不能自脫耳。

太史公曰:……韓子引繩墨,切事情,明是非,其極慘礉少恩。皆原於道德之意,而老子深遠矣。

[譯文]

韓非是韓國公子。他喜歡刑名法術的學問,而他的學說歸根結底是從黃帝、老子的思想而來。韓非天生口吃,不擅長說話,但善於著書。他和李斯都從師於荀子,李斯知道自己不如韓非。

韓非見到韓國衰弱,多次寫信規諫韓王,韓王都不采用。因此韓非痛心於君主不努力完善國家的法製,利用權勢以駕馭自己的臣下,通過尋找能人任用賢人達到富國強兵,反而提升虛浮不實的蠹蟲使他們位於建功立業者的上麵。韓非認為儒生用文章擾亂法製,俠客用武力違反禁令。太平時尊崇徒有虛名的文人,危難時就利用全副武裝的將士。當今的情況正是所養非所用,所用非所養。他悲憤於清廉正直的人不能被奸詐邪惡之臣所容,看到過去成敗的變革,因此寫了《孤憤》《五蠹》《內外儲》《說林》《說難》等文,共十餘萬字。

雖然韓非明知遊說君主的困難,在《說難》一書中講得十分詳細,但是終究還是死於秦國,沒有逃脫厄運。(此處有刪節——因司馬遷所錄韓非《說難》原文刪去。後麵有《說難》注譯——譯者注)

有人將韓非著的書傳到秦國。秦王閱讀了《孤憤》《五蠹》等作品後說:“唉,我若能見到這個人和他交往,死而無憾啊!”李斯回答說:“這些書是韓非寫的。”秦國因此加緊進攻韓國。韓王當初不任用韓非,等到情況緊急,才派韓非出使秦國。秦王對此十分高興,但還沒有加以信任和使用。李斯、姚賈陷韓非,詆毀他說:“韓非是韓國的庶出公子。如今您想兼並諸侯各國,韓非終究向著韓國而不會向著秦國,這是人之常情。如今您不任用他,留他很長時間才放他回去,這是給自己留下後患,不如加罪於他依法懲治他。”秦王認為他們說得很對,便將韓非交法官治罪。”李斯指使人送毒藥給韓非,讓他自殺。韓非想親自向秦王表白,沒能見到。後來秦王十分後悔,派人赦免韓非,韓非已經死了。

申不害、韓非都有著書留傳於後世,學者多有此書。我獨獨悲傷韓非寫了《說難》一書,明知遊說之難,而自己又偏偏不能逃脫於死路。

太史公評說:……韓非引用法令作為規範行為的準繩,切中事實,明察是非,用法極為苛刻,對人絕少施恩,這一切都根源於“道德”的理論是最為深遠的了。

《孤憤》譯文

(《韓非子》第四卷第十一篇)

[原文]

智術之士,必遠見而明察,不明察不能燭私;能法之士,必強毅而勁直,不勁直不能矯奸。人臣循令而從事,案法而治官,非謂重人也。重人也者,無令而擅為,虧法以利私,耗國以便家,力能得其君,此所為重人也。智術之士明察,聽用,且燭重人之陰情;能法之士勁直,聽用,且矯重人之奸行。故智術能法之士用,則貴重之臣必在繩之外矣。是智法之士與當途之人,不可兩存之仇也。

當途之人擅事要,則外內為之用矣。是以諸侯不因則事不應,故敢國為之訟;百官不因則業不進,故群臣為之用;郎中不因則不得近主,故左右為之匿;學士不因則養祿薄禮卑,故學士為之談也。此四助者,邪臣之所以自飾也。重人不能忠主而進其仇,人主不能越四助而燭察其臣,故人主愈弊而大臣愈重。

凡當途者之於人主也,希不信愛也,又且習故。若夫印主心,同乎好惡,固其所自進也。官爵貴重,朋黨又眾,而一國為之訟。則法術之士欲幹上者,非有所信愛之親,習故之澤也;又將以法術之言矯人主阿辟之心,是與人主相反也。處勢卑賤,無黨孤特。夫以疏遠與近愛信爭,其數不勝也;以新旅與習故爭,其數不勝也;以反主意與同好爭,其數不勝也;以輕賤與貴重爭,其數不勝也;以一口與一國爭,其數不勝也。法術之士操五不勝之勢,以歲數而又不得見;當途之人乘五勝之資,而旦暮獨說於前。故法術之士奚道得進,而人主奚時得悟乎?故資必不勝而勢不兩存,法術之士焉得不危?其可以罪過誣者,以公法而誅之;其不可被以罪過者,以私劍而窮之。是明法術而逆主上者,不僇於吏誅,必死於私劍矣。朋黨比周以弊主,言曲以便私者,必信於重人矣。故其可以功伐借者,以官爵貴之;其可借以美名者,以外權重之。是以弊主上而趨於私門者,不顯於官爵,必重於外權矣。今人主不合參驗而行誅,不待見功而爵祿,故法術之士安能蒙死亡而進其說,奸邪之臣安肯乘順而退其身?故主上愈卑,私門益尊。

夫越雖國富兵強,中國之主皆知無益於己也,曰:“非吾所得製也。”今有國者雖地廣人眾,然而人主壅蔽,大臣專權,是國為越也。智不類越,而不智不類其國,不察其類者也。人主所以謂齊亡者,非地與城亡也,呂氏弗製而田氏用之;所以謂晉亡者,亦非地與城亡也,姬氏不製而六卿專之也。今大臣執柄獨斷,而上弗知收,是人主不明也。與死人同病者,不可生也;與亡國同事者,不可存也。今襲跡於齊晉,欲國安存,不可得也。

凡法術之難行也,不獨萬乘,千乘亦然。人主之左右不必智也,人主於人有所智而聽之,因與左右論其言,是與愚人論智也;人主之左右不必賢也,人主於人有所賢而禮之,因與左右論其行,是與不肖論賢也。智者決策於愚人,賢士程行於不肖,則賢智之士羞,而人主之論悖矣。人臣之欲得官者,其修士且以精潔固身;其智士且以治辯進業。其修士不能以貨賄事人,恃其精潔而更不能以枉法為治。則修治之士不事左右,不聽請謁矣。人主之左右,行非伯夷也,求索不得,貨賂不至,則精辯之功息,而毀誣之言起矣。治辯之功製於近習,精潔之行決於毀譽,則修治之吏廢,而人主之明塞矣。不以功伐決智行,不以參伍審罪過國,而聽左右近習之言,則無能之士在廷,而愚汙之吏處官矣。

萬乘之患,大臣太重;千乘之患,左右太信。此人主之所公患也。且人臣有大罪,人主有大失,臣主之利相與異者也。何以明之哉?曰:主利在有能而任官,臣利在無能而得事;主利在有勞而爵祿,臣利在無功而富貴;主利在豪傑使能,臣利在朋黨用私。是以國地削而私家富,主上卑而大臣重。故主失勢而臣得國,主更稱蕃臣,而相室剖符,此人臣之所以譎主便私也。故當世之重臣,主變勢而得固寵者,十無二三。是其故何也?人臣之罪大也。臣有大罪者,其行欺主也,其罪當死亡也。智士者遠見而畏於死亡,必不從重人矣;賢士者修廉而羞與奸臣欺其主,必不從重臣矣。是當途者之徒屬,非愚而不知患者,必汙而不避奸者也。大臣挾愚汙之人,上與之欺主,下與之收利浸漁,朋黨比周,相與一口,或主敗法,以亂士民,使國家危削,主上勞辱,此大罪也。臣有大罪而主弗禁,此大失也。使其主有大失於上,臣有大罪於下,索國之不亡者,不可得也。

[譯文]

通曉統治策略的人,必然識見高遠並明察秋毫;不明察秋毫,就不能發現隱私。能夠推行法治的人,必須堅決果斷並剛強正直;不剛強正直,就不能矯正邪惡。臣子遵循法令辦理公事,按照法律履行職責,不叫“重臣”。所謂重臣,就是無視法令而獨斷專行,破壞法律來為私家牟利,損害國家來便利自家,勢力能夠控製君主,這才叫作重臣。懂得統治策略的人明察秋毫。他們的主張若被采納,自身若被任用,將會洞察重臣的陰謀詭計;能夠推行法治的人剛強正直,他們的主張若被采納,自身若被任用,將會矯正重臣的邪惡行為。因此,懂得策略和善用法治的人若被任用,那麼位尊權重之臣必定為法律準繩所不容。這樣說來,懂法依法的人與當權的重臣,是不可並存的仇敵。

當權的重臣獨攬大權,那麼外交和內政就要被他利用了。正因為如此,列國諸侯不依靠他,事情就得不到照應,所以實力相當的國家會給他唱頌歌;各級官吏不依靠他,成績就得不到上報,所以各種官吏會為他出力;君主的侍從官員不依靠他,就不能接近君主,所以他們為他隱瞞罪行;學士不依靠他,就會俸祿薄而待遇低,所以學士為他說好話。這四種幫凶是奸邪之臣用來掩飾自己的基礎。重臣不能忠於君主而推薦自己的政敵,君主不能越過四種幫凶來洞察他的臣下,所以君主越來越受蒙蔽,而重臣的權勢越來越大。

所有的當權重臣對於君主來說,很少不被信任和寵愛的,而且彼此又親昵和熟悉。至於迎合君主的心理,投合君主的好惡,本來就是重臣得以晉升的途徑。他們官職大,爵位高,黨羽又多,全國都為他們唱讚歌。而法術之士想要求得君主重用,既沒有受到信任和寵愛的親近關係,也沒有親昵和熟悉的交情,還要用法術言論矯正君主的偏邪之心,這是與君主心意相反的。法術之士所處地位低下,沒有同黨,孤立無援。拿關係疏遠的和關係親近、受到寵信的相爭,在常理上不能取勝;拿新客和故舊相爭,在常理上不能取勝;拿違背君主心意和投合君主好惡相爭,在常理上不能取勝;拿地位低賤的和位尊權重的相爭,在常理上不能取勝;拿一個人和一國人相爭,在常理上不能取勝。法術之士處在“五不勝”的情形下,按年計算也不能晉見君主;當權重臣憑借“五勝”的條件,又日夜單獨向君主進言。因此,法術之人由什麼門路得到任用,而君主到什麼時候才能醒悟呢?因此,憑借必定不能取勝的條件,又與重臣勢不兩立,法術之士怎會不危險?重臣對那些可用罪狀誣陷的,就用國家法律來誅殺;對那些不能強加罪名的,就用刺客來暗殺。這樣說來,精通法術而違背君主的人,不為官吏所誅殺,必定死在刺客手裏了。而結黨拉派串通一氣來蒙蔽君主、花言巧語歪曲事實來便利私家的人,一定會受到重臣的信任。所以對那些可用功勞做借口的,就封官賜爵使他們顯貴;對那些不可用好名聲做借口的,就用外交職權重用他們。因此,蒙蔽君主而投奔私人門下的,不在官爵級別上顯赫,必在外交職權上重用了。如今君主不驗證核查就實行誅戮,不等建立功勞就授予爵祿,因此法術之士怎能冒死去陳述自己的主張?奸邪之臣又怎肯當著有利時機而自動引退?所以君主地位就越來越低,重臣權勢就越來越大。

越國雖然國富兵強,中原各國的君主都知道對自己沒有什麼好處,說:“不是我們所能控製的。”現在統治國家的君主雖然地廣人眾,然而君主閉塞,大臣專權,這樣一來,國家也就變得和越國一樣。知道自己的國家與越國不同,卻不知道現在連自己的國家也變了樣,這是不明察事物的類似性。人們之所以說齊國亡了,並不是指土地和城市喪失了,而是指呂氏不能控製它而為田氏所占有。之所以說晉國亡了,也不是指土地和城市喪失了,而是指姬氏不能控製它而為六卿所把持。現在大臣掌權獨斷專行,而君主不知收回,這是君主不明智。和死人症狀相同,無法救藥;和亡國行事相同,無法久存。現在因襲著齊、晉的老路,想要國家安然存在,是不可能的。

凡屬法術難以推行的,不單是大國,中小國家也是這樣。君主的近臣不一定有才智。君主認為某人有才智而聽取他的意見,然後和近臣討論該人的言談,這是和愚蠢的人討論才智。君主的近臣不一定品德好。君主認為某人有美德而禮遇他,然後和近臣討論他的品行,這是和品德不好的人討論美德。智者的計謀由愚蠢的人來評判,賢者的品德由不賢的人來衡量,那麼品德好、有才智的人就會感到恥辱而君主的論斷也必然荒謬了。想謀得官職的臣子當中,那些品德好的人將用精純廉潔來約束自己,那些才智高的人將用辦好政事來推進事業。那些品德好的人不可能用財物賄賂侍奉別人,憑借精純廉潔更不可能違法辦事。那麼品德好才智高的人也就不會奉承君主近侍,不會理睬私下請托了。君主的近臣,品行不像伯夷那麼好,索求的東西得不到,財物賄賂不上門,那麼精明強幹者的功業就要被壓製,而誹謗誣陷的話也就出籠了。辦好政事的功業受製於君主的近侍,精純廉潔的品行取決於近侍的毀譽,那麼品德好、才智高的官吏就要被廢黜,君主的明察也就被阻塞了。不按功勞裁決人的才智和品德,不通過事實的多方驗證審處人的罪行和過錯,卻聽從左右親信的話,那麼沒有才能的人就會在朝廷中當政,愚蠢腐敗的官吏就會竊居職位了。

大國的禍害在於大臣權勢太重,中小國家的禍害在於近臣太受寵信:這是君主的通病。再說臣下犯了大罪惡,君主有了大過失,臣下和君主的利益是相互不同的。憑什麼這樣說呢?即:君主的利益在於具有才能而任以官職,臣下的利益在於沒有才能而得到重用;君主的利益在於具有功勞而授以爵祿,臣下的利益在於沒有功勞而得到富貴;君主的利益在於豪傑效力,臣下的利益在於結黨營私。因此國土減少而私家更富,君主地位卑下而大臣權勢更重。所以君主失去權勢而大臣控製國家,君主改稱藩臣,相臣行使君權。這就是大臣欺騙君主謀取私利的情形。所以當代的重臣,在君主改變政治情勢而仍能保持寵信的,十個中還不到兩三個。這是什麼原因呢?是這些臣下的罪行太大了。臣有大罪的,他的行為是欺騙君主的,他的罪行是當處死刑的。聰明人看得深遠,怕犯死罪,必定不會跟從重臣;品德好的人潔身自愛,恥於和奸臣共同欺騙君主,必定不會跟從重臣。這些當權者的門徒黨羽,不是愚蠢而不知禍害的人,必是腐敗而不避奸邪的人。大臣挾持愚蠢腐敗的人,對上和他們一起欺騙君主,對下和他們一起掠奪財物,結幫拉派,串通一氣,惑亂君主敗壞法製,以此擾亂百姓,使國家危殆受侵、君主憂勞受辱,這是大罪行。臣下有了大罪而君主卻不禁止,這是大過失。假如君主在上麵有大過失,臣子在下麵有大罪行,要求得國家不滅亡,是不可能的。

《說難》譯文

(《韓非子》第四卷第十二篇)

[原文]

凡說之難,非吾知之有以說之之難也,又非吾辯之能明吾意之難也,又非吾敢橫失而能盡之難也。凡說之難,在知所說之心,可以吾說當之。所說出於為名高者也,而說之以厚利,則見下節而遇卑賤,必棄遠矣。所說出於厚利者也,而說之以名高,則見無心而遠事情,必不收矣。所說陰為厚利而顯為名高者也,而說之以名高,則陽收其身,而實疏之;說之以厚利,則陰用其言,顯棄其身矣。此不可不察也。

夫事以密成,語以泄敗。未必其身泄之也。而語及所匿之事,如此者身危。彼顯有所出事,而乃以成他故;說者不徒知所出而已矣,又知其所以為,如此者身危。規異事而當,知者揣之外而得之,事泄於外,必以為己也,如此者身危。周澤未渥也,而語極知,說行而有功,則德忘;說不行而有敗,則見疑,如此者身危。貴人有過端,而說者明言禮義以挑其惡,如此者身危。貴人或得計,而欲自以為功,說者與知焉,如此者身危。強以其所不能為,止以其所不能已,如此者身危。故與之論大人,則以為間己矣;與之論細人,則以為賣重;論其所愛,則以為藉資;論其所憎,則以為嚐己也;徑省其說,則以為不智而拙之;米鹽博辯,則以為多而史之;略事陳意,則曰怯懦而不盡;慮事廣肆,則曰草野而倨侮:此說之難,不可不知也。

凡說之務,在知飾所說之所矜,而滅其所恥。彼有私急也,必以公義示而強之。其意有下也,然而不能已,說者因為之飾其美,而少其不為也。其心有高也,而實不能及,說者為之舉其過而見其惡,而多其不行也。有欲矜以智能,則為之舉異事之同類者多為之地,使之資說於我,而佯不知也,以資其智。欲內相存之言,則必以美名明之,而微見其合於私利也。欲陳危害之事,則顯其毀誹,而微見其合於私患也。譽異人與同行者,規異事與同計者。有與同汙者,則必以大飾其無傷也;有與同敗者,則必以明飾其無失也。彼自多其力,則毋以其難概之也;自勇其斷,則無以其謫怒之;自智其計,則毋以其敗窮之。大意無所拂悟,辭言無所係摩,然後極騁智辯焉:此所道親近不疑,而得盡辭也。

伊尹為宰,百裏奚為虜,皆所以幹其上也。此二人者,皆聖人也;然猶不能無役身以進,如此其汙也。今以吾言為宰、虜,而可以聽用而振世,此非能仕之所恥也。夫曠日彌久,而周澤既渥,深計而不疑,引爭而不罪,則明割利害以致其功,直指是非以飾其身,以此相持,此說之成也。

昔者鄭武公欲伐胡,故先以其女妻胡君,以娛其意。因問於群臣:“吾欲用兵,誰可伐者?”大夫關其思對曰:“胡可伐。”武公怒而戮之,曰:“胡,兄弟之國也,子言伐之,何也?”胡君聞之,以鄭為親己,遂不備鄭。鄭人襲胡,取之。宋有富人,天雨,牆壞,其子曰:“不築,必將有盜。”其鄰人之父亦雲。暮而果大亡其財。其家甚智其子,而疑鄰人之父。此二人說者皆當矣,厚者為戮,薄者見疑,則非知之難也,處知則難也。故繞朝之言當矣,其為聖人於晉,而為戮於秦也,此不可不察。

昔者彌子瑕有寵於衛君。衛國之法,竊駕君車者罪刖。彌子瑕母病,人聞,往夜告之,彌子矯駕君車以出。君聞而賢之,曰:“孝哉,為母之故,忘其犯刖罪!”異日,與君遊於果園,食桃而甘,不盡,以其半啗君。君曰:“愛我哉!忘其口味,以啗寡人。”及彌子色衰愛弛,得罪於君,君曰:“是固嚐矯駕吾車,又嚐啗我以餘桃。”故彌子之行未變於初也,而前之所以見賢而後獲罪者,愛憎之變也。故有愛於主,則智當而加親;有憎於主,則智不當見罪而加疏。故諫說談論之士,不可不察愛憎之主而後說焉。

夫龍之為蟲也柔,可狎而騎也;然其喉下有逆鱗徑尺,若人有嬰之者,則必殺人。人主亦有逆鱗,說者能無嬰人主之逆鱗,則幾矣。

[譯文]

凡是遊說中遇到的困難,不是我知道的東西沒有辦法把它表達出來的困難,也不是我辯論問題時難以明確闡述我的思想的困難,也不是我敢於放開議論卻失去機會將所有的道理全部講清楚的困難。凡是遊說中存在的困難,在於如何知道被說對象的心理,能夠通過我的遊說投其所好。如果說服對象是追求顯赫名聲的君主,卻用能夠得到厚利去遊說他,那就會被認為是沒有氣節而甘處卑賤,必定被拋棄到一邊。如果被說對象是謀取厚利的君主,卻用能夠得到顯赫名聲去遊說他,那就會被認為是沒有頭腦而脫離事情,必定不被錄用。如果被說對象是實際想謀取厚利卻表現得要追求顯赫名聲的君主,若用能夠得到顯赫名聲去遊說他,那麼這個君主表麵會錄用這個人而事實上將疏遠這個人;若用能夠得到厚利去遊說他,那麼這個君主會暗中采納這個人的建議卻會公開疏遠這個人。這些事情是不能不知道的啊!

事情是因為保密才成功,言談中因為不慎泄密就會導致失敗。未必是說者本人泄露了君主的秘密,而是言談中無意涉及了君主所隱匿的事,像這樣的人生命就有危險。君主出現過失,而遊說的人公開陳述正確的意見以推究他的錯誤,就有生命危險。受到的恩寵不深卻將知道的全部說出來,所說的行得通並獲得成功,但君主的恩惠也就到此為止了;所說的行不通並失敗,就會被懷疑,像這樣的人就有生命危險。君主想到了妙計就打算把它作為自己的功績,遊說的人同樣知道而告訴他,就有生命危險。君主公開做某件事,那是他借此要達到別的目的,遊說的人同樣知道而講出來,就有生命危險。勉強勸說君主做他肯定不願做的事,阻止君主做他不得不做的事,生命就有危險。所以說,如果和君主議論大臣,他就認為是在離間自己;如果和君主議論小人,他就認為是想出賣他的權利;和君主議論他所寵愛的人,他就認為是在尋求靠山;和君主議論他所憎惡的人,他就認為是在試探自己。直接而精練的言辭,就被認為是無知而理屈;內容廣泛的文章,就被認為是空話連篇而浪費時間。就事論事的陳述意見,就被認為是怯懦而不敢暢所欲言;深謀遠慮,就被認為是粗率而驕傲。這些遊說中存在的困難,是不能不知道的啊!

凡是遊說的關鍵,在於懂得使被遊說的人所崇敬的能錦上添花,而使他所憎惡的銷聲匿跡。如果他自認為他的計謀非常明智,就不要指出他的缺點使他感到窘迫:如果他自認為他的決裁十分果斷,就不要提起他的對手惹怒他;如果他自認為他的力量十分強大,就不要列舉他的困難阻攔他。雖然規劃不同事情卻要與君主的考慮相同,雖然表彰別人的人物卻要與君主的行為一致的,也就是加以美化而不批評。若有與君主的過失相同的行為,就公開進行掩飾,表明他沒有失誤。對君主忠心耿耿,沒有任何違背,言辭沒有任何觸犯,然後才發揮自己的辯才和機智。這正是能使君主親近而不懷疑,能使自己發揮全部才智的困難所在啊。能曠日持久,君主的寵信已經深厚,達到充分謀劃而被猜疑、相互爭辯而不致獲罪,這才公開分析利弊以幫助君主獲得成功,直接指出君主的對錯提高君主的修養,能這樣相互對待,這才算遊說成功。

伊尹當過廚師,百裏奚做過奴隸,他們都是由此幹謁君主以得到任用。這兩人都是聖人,尚且不能不役使自己而有此卑賤的身世,這樣有才能的士人就不會取笑我的主張了。

從前鄭武公打算討伐胡人,便將自己的女兒嫁給了他。於是問群臣道:“我想用兵;可以討伐誰呢?”關其思回答說:“可以討伐胡人。”鄭武公便殺死關其思,說:“胡人是兄弟鄰邦,你卻說討伐他,為什麼呢?”胡人的君主聽到這件事後,認為鄭國和自己很親近,便不防備鄭國。鄭人偷襲胡人,取得了勝利。宋國有個富人,天下雨衝壞了牆。他的兒子說:“如果不修將會被盜。”他的鄰人的父親也這樣說。到了晚上,果然丟失了大量財物。他的家裏認為他的兒子十分聰明,於是對鄰人的父親產生了懷疑。這兩位提建議的人,他們的建議都是對的,但是嚴重的被殺死,輕微的被懷疑,並非對問題正確的認識有困難,將正確的認識處理得恰到好處就困難了。

從前彌子瑕很得衛國君主的寵愛。衛國的法律有規定,私駕君主車輛的人要被處以刖刑。不久子瑕的母親生病了,有人聽說這件事後,連夜趕去告訴他。彌子瑕違反法律駕駛君主的車輛外出探病,衛君聽說後反而稱讚他賢德說:“多麼孝順呀!為了母親的緣故而觸犯刖刑!”彌子瑕同衛君遊覽果園時,彌子瑕吃桃覺得味道很甜,沒吃完便將桃奉獻給衛君。衛君說:“他多麼愛我啊,連自己都不顧卻想念著我!”等到彌子瑕因美色衰退而喪失寵愛後,得罪於衛君,衛君說:“這個人曾經違反法律私駕我的車輛,又曾經給我吃他吃剩下的桃子。”本來彌子瑕的行為和當初沒什麼變化,從前被稱讚賢德而後來卻獲罪,根本原因在於君主愛和憎發生了變化。當初得到君主的寵愛,那就認識完全恰當而和君主感情更加親密;遭到君主憎惡後,那就罪名恰當而和君主關係更加疏遠。因此進行規諫和遊說的人,不能不首先觀察清楚君主愛憎,然後再向他進言。

龍作為一種爬蟲,可以馴服親近它而騎在它身上。但它的脖子下麵有一尺長的逆鱗,人要是觸動它的逆鱗,就必定會殺人。君主也是有逆鱗的,遊說他的人如果能夠做到不觸動君主的逆鱗,那就差不多能成功了。

《和氏》譯文

(《韓非子》第四卷第十三篇)

[原文]

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獻之厲王。厲王使玉人相之,玉人曰,“石也。”王以和為誑,而刖其左足。及厲王薨,武王即位。和又奉其璞而獻之武王。武王使玉人相之,又曰:“石也。”王又以和為誑,而刖其右足。武王薨,文王即位。和乃抱其璞而哭於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泣盡而繼之以血。王聞之,使人問其故,曰:“天下之刖者多矣,子奚哭之悲也?”和曰:“吾非悲刖也,悲夫寶玉而題之以石,貞士而名之以誑,此吾所以悲也。”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寶焉,遂命曰“和氏之璧”。

夫珠玉,人主之所急也。和雖獻璞而未美,未為王之害也,然猶兩足斬而寶乃論,論寶若此其難也。今人主之於法術也,未必之急也;而禁群臣士民之私邪。然則有道者之不僇也,特帝王之璞未獻耳。主用術,則大臣不得擅斷,近習不敢賣重,官行法,則浮萌趨於耕農,而遊士危於戰陳。則法術者乃群臣士民之所禍也。人主非能倍大臣之議,越民萌之誹,獨周乎道言也,則法術之士雖至死亡,道必不論矣。

昔者吳起教楚悼王以楚國之俗曰:“大臣太重,封君太眾。若此,則上逼主而下虐民,此貧國弱兵之道也。不如使封君之子孫三世而收爵祿,絕滅百吏之祿秩,損不急之枝官,以奉選練之士。”悼王行之期年而薨矣,吳起枝解於楚。商君教秦孝公以連什伍,設告坐之過,燔詩書而明法令,塞私門之請而遂公家之勞,禁遊宦之民而顯耕戰之士。孝公行之,主以尊安,國以富強,八年而薨,商君車裂於秦。楚不用吳起而削亂,秦行商君法而富強。二子之言也已當矣,然而枝解吳起而車裂商君者,何也?大臣苦法而細民惡治也。當今之世,大臣貪重,細民安亂,甚於秦、楚之俗,而人主無悼王、孝公之聽,則法術之士,安能蒙二子之危也而明己之法術哉?此世所亂無霸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