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3章 幽暗人性與心智啟蒙(7)(1 / 3)

在我們今天這個浮躁、淺薄、欲望湧動、精神空虛的社會裏,各界各業都有罹患這個毛病的,在電視媒體上特別流行,也特別顯為人見,從孔慶東的“三媽”粗口、各種“明星”的矯揉造作到衛視上那些極端誇張自我的“相親”,無奇不有。然而,這種毛病不隻是在粗俗的大眾文化中才有,在高雅人的圈子裏也比比皆是,在這些圈子裏,得這毛病的都是特別有領袖欲,特別能來事的人物,政界有“唱紅打黑”、華而不實的“政績工程”、領導題詞;學界有一個人頂著十來個總編輯、會長、院長頭銜的“名流”“學者”和“首席專家”。一般的教授遞出一張名片,也都是密密麻麻的頭銜、成就和經曆。

平心而論,陳光標的建議在兩會上並不能算是最出格、最雷人的。而且,不管他多麼有錢,多麼自以為是,在國家大事上他畢竟隻能是人微言輕,所以網民一眼就能看出他的愚蠢,拿他的表演當一個笑話來談,也敢於和有地方公然嘲笑他的愚蠢。在美國,得了“表演型人格障礙”的人得去看心理醫生,他身旁的人們會憐憫他,為他惋惜,或者對他側目相看,家人和朋友更是會為他受損的健康操心擔憂,為他著急。然而,在中國,隻要得病的人“有分量”,得這個病根本就不會被當作是個病,得這個病甚至還會被當作是一種能耐、一種驕傲,顯示的更是光榮、尊貴和值得羨慕的身份和地位。當一個社會不再把病當作病來看待的時候,這個社會本身就已經得了病,而且真還是病得不輕。

15公關與忽悠

公關利用公共傳媒來為企業、組織、知名人士、政府、政黨等打造公共形象,介於(商業)廣告和宣傳之間,公關能像廣告那樣兜售產品和看法,像宣傳那樣影響和製造民意。美國的“公關之父”愛德華·伯奈斯(EdwardL·Bernays)不僅是一位公共關係理論家,同時又是一位公共關係的實踐家。他在著名的《宣傳》(1928)一書中將宣傳(propaganda)視為公關合理而必要的手段,但刻意把公關(publicrelations)與廣告(advertising)區別開來。他認為,公關要起到和發揮勸說作用,就必須要有“知識性”,因此必須要能運用各種社會科學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伯奈斯的公關取得過許多傳奇般的“成功”,也對美國民眾產生過巨大的影響。但是,伯奈斯式的公關在今天的美國卻是毀過於譽,這是因為許多美國人並不同意伯奈斯對“宣傳”的偏愛和他對宣傳與民主關係的理解。伯奈斯對宣傳的倚重使得他的公關在一些重要方麵成為與民主價值不符的“忽悠之術”。

公關的“忽悠”

“忽悠”不是指一般的說謊、欺騙,而是指想著法子、變著花樣、處心積慮的欺騙。它手法巧妙、組織有序、能動用大量人力、物力,甚至體製的力量。宣傳是一種典型的忽悠。忽悠在英語中叫spin,原來有編故事、瞎編的意思,“havingthespins”又有喝醉了酒、暈暈乎乎的意思。這與中文的“忽悠”意指“糊弄”,把人弄得暈頭轉向、找不著北、不知道究竟是怎麼回事頗為相似。日常生活裏的忽悠又指坑蒙拐騙,誘人上當。“大忽悠”在東北話中也泛指說話不著邊際的吹牛者,或做人不守誠信,經常使用欺詐行為的商人。字義上忽悠較“詐騙”一詞溫和,具有調侃玩笑的含義。據介紹,該詞在中國廣泛使用,是自從趙本山和範偉、高秀敏合作演出的小品《賣拐》在春節聯歡晚會上走紅之後。小品《賣拐》諷刺了在中國經濟轉型過程中,一些江湖醫生和一些不正規的醫療單位利用國家在廣告管理方麵的漏洞,抓住廣大老百姓關心自身健康、生怕有病的心理,故意誇大某種疾病或者所謂“亞健康”狀態的嚴重性,誘導人們接受其醫療服務或者購買其藥品的行為。在日常生活中,人們把類似這些江湖醫生的一般欺騙性的言行亦統稱為“忽悠”。

公關中的忽悠是一種宣傳,賴瑞·泰伊(LarryTye)所寫的伯奈斯的傳記書名就是《忽悠之父》(TheFatherofSpin),他用“忽悠”一詞,是因為伯奈斯把宣傳當作了理想的公關手段。用宣傳的手法,伯奈斯幫助煙草商和酒商把吸煙和喝酒包裝成一種高雅生活的象征。提倡吸煙和喝酒,這當然有利於他代理公關的那一方,但卻未必有益於他對之宣傳的另一方,那就是公眾。政治生活中的宣傳同樣是一種忽悠,它對某些基本“事實”進行創造性的解釋,用一些半真半假的話糊弄公眾。忽悠者往往是一些以“發言人”的身份為某組織、機構、政府做公關的“工作人員”。正因為如此,他們召開記者招待會或新聞發布會的地方常被戲稱為“忽悠室”(spinroom),而他們背後的工作團隊則叫作“忽悠郎中”(spindoctors或spindocto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