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本和戲劇故事裏,男女主人公兩情相悅的情景,李祥雲雖然憧憬,可理智相當嚴肅地告訴她:楊瑞是絕對不可能含情脈脈地望著她,傾吐愛慕之語的。她明白,她的告白非但得不到一句好聽話作為回報,反而會招來他的訓斥,這也是她早就預料到的事情。可是,她怎麼也想不到,他竟然會被她嚇得一頭栽進水裏去。

若在平時,她一定會抓住這等好機會,大肆嘲笑一番,以報他平日總是毒舌相對之仇。但是,當楊瑞渾身濕透地從水裏爬出來——一張臉黑得嚇人,冷冷地望著她的時候,李祥雲很明智地選擇了繃起麵孔,不讓唇角勾勒出上揚的弧度,隻是以眼神無畏地回瞪:哼,你會瞪眼,我就不會麼?誰怕誰啊?!

一時間,四目相接,電光火花閃成一片。

別人告白,那是花前月下溫柔纏綿,眼神如蜜甜得死人。可到了他們兩個,眼神倒像是仇家一般,鬥狠逞凶誓要一較高下。

不過,終究還是李祥雲先移開了眼。不是因為她定力不夠,而是麵前那個頭發上掛著一根水草,濕答答地還向下滴水的樣子,實在與那淩厲的眼神全然不相配。當她腦海中無意識地閃過“痛打落水狗”這幾個字的時候,李祥雲忍不住別開臉去,“撲哧”一聲笑起來。

“笑?!你還有臉瘋笑?!”果然,他開始趁勝追擊,“你到底有沒有半點身為修道人的自覺?!就算是玩笑,也不該拿這等事情打趣!看你平日懶散放蕩慣了,沒想到你竟然如此口沒遮攔!好歹你也學了四個多月的道經,怎地沒半分長進?!”她也不反駁,隻是抱著手任由他斥責。這家夥,等到他說到嘴幹、說到無話可說的時候,自然就會停口了。打定了這主意,李祥雲幹脆使出“左耳朵進、右耳朵出”的本事來,就當他是在嘰裏咕嚕地念咒,半個字都沒往心裏去。

果不其然,當見她一臉不在乎、根本沒有半點知錯悔改的神色後,楊瑞選擇了停止浪費口水,但那張臉卻顯得更加陰沉了。抿緊了唇,額前成川,他轉了身去,頭也不回地走出亭外。可走出了三四丈遠後,他忽然停住了步子,定了好半晌,才掉頭回來,背她回浮雲觀。

一路無語。楊瑞始終陰沉著一張臉,那模樣叫“苦大仇深”,活像她陷害了他全家似的。李祥雲敢打賭,如果不是因為她腿腳不方便,他定不會回頭,而是將她撂在鎮子,全然不管她回不回得去。

在某人仿若數九寒冬的冷漠對待中,李祥雲自知“識時務者為俊傑”,沒必要在這當口往刀尖子上撞,於是也就乖乖閉嘴,不再刺激那個移動冰塊。而楊瑞在送她上山回到道觀之後,則再也不搭理她,看到也當沒看到,仿佛當她不存在似的。

她雖然心下有些黯然,但也並不著急。這段日子就讓她安心將腿傷養好,等到痊愈了,再鼓足了幹勁,以最佳作戰狀態開始她的追求計劃。

好在這一個月下來,腿傷也養好了七八成,不至於離了他就沒辦法混。李祥雲找了截木頭棍子,配合著單腳跳,上茅房、吃飯什麼的,倒也不成問題。

倒是那楊瑞,瞥見一根拐杖就可以解決那許多麻煩事的時候,先是震驚,隨即整張臉都青了,明顯一副悔斷了腸子的表情,滿臉分明是“怎麼早沒想到”的後悔神色。

實話說起來,她倒是早就想到了這點子,可她偏就是不說,偏愛要他背來背去。像是終於明白了這一點似的,楊瑞那張臭臉,也就板得越來越難看了。

轉眼又是半個月過去,李祥雲的腿傷也好了九成,可以不用木棍走路了。眼見時機成熟,她當下決定,作戰行動開始——

第一作戰計劃是,偶遇巧合,千裏姻緣一線牽。

戲文裏是經常寫著一些“一見鍾情再見傾心”之類的戲碼,男女主人公四目相接頓時天雷地火,方明白此生唯她不娶唯他不嫁,這就是所謂的“命運之相會”。是凡有此等會麵之人,無一不成就一段絕世良緣——至少戲文中是這麼寫的。

李祥雲歪了頭托了下巴,陷入深深的懊悔之中。想當初,她和楊瑞的碰麵,非但沒有任何“姻緣”的味道,反而是充滿了“冤孽”的火藥味兒。首先光那一句“肥婆”就把她炸飛到九天之外幾乎尋不到回人間的路,再來一句“風塵女子”充分讓她領略到什麼叫做“忍無可忍便無須再忍”,任由怒火燃盡九重天,立馬開戰!

唉,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啊。若早能預料到今兒個自己會喜歡上那個臭嘴的牛脾氣家夥,當初說什麼也就任由那把言語之刀在心上砍砍砍——忍了!舍不得孩子套不著狼,何況隻是受點小氣呢?為了那個郎,忍了!

再說了,那時候她是不知道他的牛性子:說話不經大腦,正直到刻薄,但雖然嘴上不待見人,可手裏的事情卻半點沒少幹……

想到這裏,李祥雲不禁微微覺得好笑:他這個家夥啊,就是那種光嘴上狠狠的紙老虎。

可剛揚了唇角,卻又僵硬在那裏,繼而耷拉成苦澀的下弦:不過,這紙老虎卻不是那麼容易被推倒的。死腦筋不說,認準了的事情,就一根直腸子通到底。更何況他認定了自己的目標是清心寡欲、潛心修行,成為一名道士,便更不可能關注這等兒女私情,反而要斥責她心態極有問題。

總而言之,想打動他那軟心腸不難,可要將他那種對任何人都有的好心,轉移到私情的認知上,難度可大了去了。

唉——想到這裏,李祥雲不禁長籲短歎一下,可恨這世上是沒有後悔藥可以買的,要麼當初第一次見麵之時,怎麼也得好好表現一下,賺點印象分。可是現在,是彌補不來的了,隻能製造多個“巧合”和“偶遇”,讓他感歎,他與她的相遇,這是上蒼的安排,是避也避不開的緣分啊。

這一想,李祥雲當下行動起來:打扮一番自然是不用說的了,可麻煩的是,既不能穿來時的唐風衣裙,也不能穿現下習慣的道姑袍子,前者她是認為漂亮優雅外加高貴沒錯啦,可是楊瑞那個保守又老古板的家夥,不把她念到耳朵長老繭才有鬼;至於後者就更不能穿了,這不是明擺著提醒他要修行成為道士的目標麼?!再說了,他雖然不是正牌,可平時卻總是一身白色道袍。在外人看來,這一道士一道姑在花前月下大談感情問題,不被人大罵“賊道淫姑”才有鬼——當然,她是不在意的,隻是他又要滿口“道門清譽”之類地念叨了。

想來想去,她決定投其所好,穿上宋朝女子平日的衣衫,至少比較符合他的審美傾向。

可當李祥雲走了許久的山路來到鎮中的衣鋪子,卻又再度犯了難:這宋朝女裝啊,做得嬌小玲瓏,讓她穿得痛苦無比,幾乎塞不下去。最後,她隻有狠狠地咬了牙,跺了腳,掏出這四個月道觀生活的所有積蓄,“啪”地拍在掌櫃桌上:訂、做。

當一切工作準備就緒之後,李祥雲趁著天麻麻亮,溜出了道觀外,然後又跟著眾多進香的客人湧入道觀。表麵上一副完全不認得的樣子,可私下裏早已經瞅準了楊瑞的身影,快步越過他,一邊非常“不小心”地丟下一塊絲巾。

沒錯了,這就是戲文故事裏最經常出現的極品經典橋段:失物招領覓佳人。君不見多少文人書生,因拾到絲巾、發簪等事物,本著拾金不昧的良好品質一路追上,一不小心就跟失主勾搭上了,而那絲巾或者發簪也就自然而然地成為了二人的定情信物。此後,若是悲劇,便注定是鴛鴦各自飛,空留信物,睹物思人愁更愁;若是喜劇,則二人成家生子多年後,見物而笑,回憶當年之年少輕狂青澀時光……

正當李祥雲描繪著未來的美好藍圖,並在幻想著和順美滿的夫妻生活而大流哈喇子的時候,忽然覺得有什麼東西在拉她的裙角。低頭一看,她頓時倒吸一口冷氣,先前的口水盡數吸了回去——

那個叼著絲巾,一邊興奮地搖著尾巴一邊用滿是期待的褐色眼珠子望著她,並且一副討好表情的家夥,不正是當日他與她從鎮子裏撿回來、然後一直養在道觀裏的黃狗“呆子”麼?!

“……”李祥雲頓時無語問蒼天,良久才長歎一聲出來:“唉——呆子,我知道你是好心沒錯啦。可是,你知不知道,你這樣是壞了我的大計啊……”

“呆子”歪了腦袋,隻用那雙褐色大眼疑惑地望著她,顯然是沒能明白。李祥雲也知道多說無益,拍了拍“呆子”的腦袋,伸手將它口中的絲巾扯出。

瞥了一眼楊瑞所行進的路線,她隨即做出判斷,再度將絲巾丟在他的必經之路上。然後,她裝作不經意的樣子,與他擦肩而過。

一步,兩步,三步……十七步,十八步,十九步……

那家夥怎麼還不追上來?!

覺得等待過程過於漫長的李祥雲,忍不住停下腳步,回過頭望去——隻見那楊瑞早已走過絲巾掉落之處,顯然是根本沒有注意到地麵上有人遺失了東西。

倒是“呆子”,看主人瞠目結舌地望著地上那塊絲巾,以為要它去撿。於是它撒了四隻腳丫子,一路樂顛顛地奔過去,將絲巾咬起,而後搖著尾巴再一路小跑回來,直直地在女主人麵前坐下,一副討賞的神氣。

“……”李祥雲哭笑不得,嘴角抽搐了一下,再一下。半晌,她才彎腰抽出絲巾,安撫地摸了摸“呆子”的後背,隨即望著那背影,口中喃喃自語:“這是不是說明,狗比男人有用呢……”